传销三十年的门派、模式与变种
2018-05-14
传销界习惯根据地域的不同分为南派和北派,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睡地铺、是否打人。北派传销以“三商法”(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是一种人员销售)、“五级三阶制”(奖金分配制度)为制度,入门费主要有2900元和3900元不等,交了会费买产品(三无产品),或者根本没产品。
南派追求“纯资本运作”和“虚拟经济”,以金融投资的名义吸引中产阶级以上的人群,既没有公司也没有产品。通过发展下线来拉人头认购份额,份额越多职位越多,取得的返利就越多。
传销三十多年也经历三代的变化,先后有三种模式:
第一代传销模式 “中国的传销江湖,是讓摇摆机给摇出来的。”1990年,“摇摆机”风靡全国,这是一种按摩器材,当时一家独大的是来自台湾的品牌“爽安康”。
那时传销分为两个层次,两个流派。两个层次指的是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单层次传销是推销员只能将产品卖给一个客户,不允许客户再继续发展新的客户;多层次传销就是今天的传销。
当时的爽安康就是单层次传销,并且有牌照,属于“持牌经营”。然而其经销商却致力于多层次传销,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它们将摇摆机的价格从6980降到1980,抢夺市场,混乱不堪。
两个流派是指温和理性的直销派别,以及靠打鸡血喊口号模糊产品的派别。然而,在“挣快钱”这种巨大利益的引导下,传销以星火燎原之势不断的挑战监管的底线,遭到全面禁止。
第二代传销模式 遭到全面禁止后,传销人员再也不说“传销”二字。然而,传销依旧盛行着,只是将战场转移到了地下,“猫捉老鼠”的游戏自此拉开帷幕。
在这个阶段,有一些人退出了传销界,不愿意再过睡地铺“吃大锅饭”的苦日子。出现了第一个传销界“教父级”人物郑永森,在被公安部门破获后,郑永森夫妇逃往国外。
传销模式进入了“网络营销”,无数高收入、学历、智商的人在这个模式里玩得风生水起,赚了别人想都不敢想的金钱。
第三代传销模式 进入第三代,传销也出现了新变种:传销模式没公司,没产品,以“拉人头、高额入门费”为主,随着互联网极速发展,传销组织者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此间监管部门与传销活动的斗争从未中断。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2009年2月,又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写入《刑法修正案(七)》。
近几年,还出现了“数字货币”式传销活动。传销式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吸引投资者,时机成熟,就集中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每到返钱高峰,平台关闭,组织者失联。然后到其他地方包装新的概念,按照相似的骗法,继续行骗。“万福币”、“中华币”、“亚欧币”,都是打着虚拟货币旗号进行诈骗的传销活动。
(《南方周末》201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