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
2018-05-14陈大文薛聪聪
陈大文 薛聪聪
编者按: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法治教育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新学期将在全国统一实施,这是教育部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重要举措。本刊为此特邀该册教材第一主编陈大文教授等撰文介绍教材的基本轮廓和特色,希望能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合理使用教材,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
摘 要:教育部组织编写的法治教育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以加强宪法教育为主要任务,围绕初中学生需要面对的公民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提炼生活主题,统筹安排各单元教育内容,形成自身特色,需要教师合理使用教材,有效地实施教学。
关键词: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内容要点;教学指导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教育部及时组建专门的课题组,进行决策咨询研究,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形成设立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实施方案,决定将中小学德育课程名称调整为《道德与法治》,确保法治教育必要课时,编写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各安排一学期,采用集中方式,专门进行法治教育。在其他学期,结合相关内容,分散嵌入,确保法治教育贯穿始终、全程不断线。可见,编写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是教育部落实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
一、以宪法教育为主
法治教育的内容那么多,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到底讲什么,如果既讲宪法,又讲行政法、民法等,就是一个“拼盘”,可能都讲不清。由于这项工作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启动的,而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帮助他们增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因此,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首先要突出宪法教育,法治教育专册教材是弘扬宪法精神的重要载体。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旨在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国民教育体系中法治教育的目标定位、原则要求和实施路径。该大纲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要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始终,使青少年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有权力就有责任的观念。明确初中阶段宪法教育的重点是:了解国家基本制度,强化国家认同;初步了解政府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了解重要国家机构的职权;认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义;加深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根据上述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法治教育专册的编写建议,本册教材以宪法精神为主线,而宪法精神主要表现为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教材基于公民与国家关系设计内容,通过四个单元框架将宪法知识贯穿起来,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它既遵循了宪法的内在逻辑,又关照了学生的生活需要,同时也紧扣法治教育的核心目标。教材第一单元讲宪法的至上地位和特有作用,阐述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第二单元讲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阐述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价值;第三单元讲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和实现形式,阐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第四单元讲崇尚法治精神,阐述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正确使用该教材,需要从整体上把握四个单元之间的逻辑联系,深刻理解各单元的标题含义和内容安排意图。
二、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单元以“坚持宪法至上”为题,从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和怎样保障宪法实施两个方面对宪法作了总体性介绍,相当于本专册的绪论部分。公民与国家是宪法关系最基本的两个主体,以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宪法关系的实质内容。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授予和规范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第一课“维护宪法权威”设两框,分别从宪法对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两个方面作用,来阐释宪法保障公民权利这一核心价值。为帮助学生理解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一框两目分别阐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尊重和保障人权”两个宪法原则,使学生懂得宪法不仅明确规定了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还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制度和保障措施;懂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了解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权利保障作用,从而体认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第二框“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两目分别阐述了宪法“组织国家机构”和“规范权力运行”,引导学生从国家机构权力的来源,國家机构的职权、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组织和活动原则,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程序等方面,来理解宪法是如何授予并规范国家权力的,懂得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为了保障公民权利,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深入领悟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体认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第二课“保障宪法实施”设两框,从如何坚持依宪治国和加强宪法监督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维护宪法权威,实现宪法价值,必须保障宪法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依法治国最根本的法律基础,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第一框“坚持依宪治国”的两目,通过阐述宪法在国家生活和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崇高地位,使学生懂得坚持依宪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框“加强宪法监督”,介绍了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引述宪法规定,说明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法律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强调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不仅需要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而且需要包括青少年在内的每个公民都要增强宪法意识。第二目“增强宪法意识”在阐述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重要性的基础上,着重引导学生如何树立宪法信仰,将宪法精神根植于心而外化于行。
三、理解权利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公民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通过行使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来体现的,因此,公民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意识,正确处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有序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第二单元以“理解权利义务”为题,介绍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内涵和价值,引导学生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的基本功能,也是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法律基础;理解基本权利,学会依法行使权利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基本前提。
第三课“公民权利”设两框,分别从认识和行动两个层面,通过介绍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体系,阐述权利的个人价值和社会意义,阐释基本权利的边界,介绍实现权利的途径和维护权利的方式,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公民权利意识,学会依法行使权利。第一框“公民基本权利”依据权利的内容和领域,对宪法所列举的权利进行归类,分三目来介绍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权利,帮助学生理解它们的内涵,体悟权利的价值,为依法行使权利做好理论支持和情感铺垫。第二框“依法行使权利”分两目分别阐释“行使权利有界限”“维护权利有程序”,引导学生懂得基本权利的限度,知晓行使权利的途径和维护权利的具体方式,着力培育学生程序意识和法治思维,帮助学生在行使权利过程中提高法治判断、选择和行为能力。
第四课“公民义务”设两框,分别从认识和行动两个层面,通过介绍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和规范,阐释履行义务的社会意义,阐述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介绍履行义务的方式方法和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帮助学生增强义务意识、责任意识,懂得依据宪法履行公民基本义务,承担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责任,是正确处理国家、社会与个人关系的基本要求。第一框“公民基本义务”对宪法规定的义务分别予以介绍,重点介绍了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以及依法纳税等义务,帮助学生理解其内涵及履行义务的具体要求,懂得履行这些义务对于国家和社会的意义,帮助学生养成和增强义务意识。第二框“依法履行义务”由三目组成,分别阐释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确立了履行义务的原则;明确了履行不同义务的不同方式,阐述法定义务须履行的要求;界定了违反义务应承担的不同责任,从而引导学生自觉按法定要求履行义务。
四、人民当家作主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制度,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体现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第三单元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题,有利于学生增强制度自信和对国家的认同。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由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构成。我们根据宪法的规定,把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作为第五课的内容。
第五课“我国的基本制度”设三框,第一框讲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第二框讲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第三框讲三个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确保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同时,这一制度保证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地位,有利于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证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
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设三框,第一框“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体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从根本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第二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第三框“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
需要说明的是,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有七节,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此外,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考虑到教材篇幅容量和八年级学生实际,我们选择了与公民关系最密切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作为本课的三框内容。至于宪法规定的其他国家机关,则采取“探究与分享”的方式,由教师引导学生加以了解。
五、崇尚法治精神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其中,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保证;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则是法治的价值追求,体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因此,第四单元以“崇尚法治精神”为题,意在引导学生树立现代公民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本单元内容是宪法精神的拓展,是法治教育专册的逻辑升华,也是法治教育的落脚点。在前面以知识为载体进行渗透教育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体悟法治的价值,让学生初步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树立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
第七课“尊重自由平等”设两框,第一框“自由平等的真谛”,主要阐述自由和平等的内涵,以及法治对自由和平等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引导学生认知无法治不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框“自由平等的追求”,探讨如何实现自由平等的追求,主要从“权利”的依法正确行使的角度进行立意和阐述,帮助学生初步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的意识。
第八課“维护公平正义”设两框,第一框“公平正义的价值”,主要阐述公平和正义的内涵,以及公平正义的意义和价值,引导学生体会公平正义是一个美好社会应有的价值。第二框“公平正义的守护”,探讨如何实现公平正义,主要从个人和法律制度两个层面进行立意和阐述,帮助学生初步形成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
为了培养学生的正义感,更好地守护正义,做一名正义的公民,教材力图阐明实现公平正义,不仅是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的责任,而且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期盼公平、维护正义,是所有善良人的共同心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离不开你我他的共同努力。我们要明辨是非,以公平之心待人处事,心怀正义,自觉抵制不公平和非正义行为,从点滴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