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是如何影响逻辑的
2018-05-14王克喜
王克喜
语言与逻辑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但就总体情况看,不外乎两个路径。其一,语言影响思维,一定民族的思维形式影响逻辑的发生、发展和引申,形成“语言——思维——逻辑”的链条;其二,语言研究影响逻辑的发生、发展和引申,形成“语言研究——逻辑”的链条。
就其一而言,语言是一个民族文化中最为本质、最为现实的物质形态,也是不同民族在文化差异上的最集中表现。对中西语言稍做研究,不难发现在时态、格、人称、复数等表达方面的不一致性。中西语言和思维上的这种相辅相成的对应性特点,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语言和思维是具有相互影响的关系。那么语言又是如何影响思维的呢?在这方面有很多的语言学家做了有益的探索,不管他们的理论是正确还是错误,正确或错误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他们的研究充分说明了语言对思维的影响。
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有两位语言学家致力于语言影响思维的研究,这两位就是萨丕尔和沃尔夫。经过研究,他们发现北美那些使用印第安语的人对客观世界上存在着的事物有着与欧美人极为不同的看法。在研究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这样一种看法,即北美使用印第安语的人的观察以及思考方式与欧美人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二者使用了不同的语言,语言的不同结构,导致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不同看法,这就是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萨丕尔意在向我们展示一定的语言结构对人们认识分析客观事物的影响。由于人们受一定的语言范畴的制约,必然会影响到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理解和认识。换句话说,客观事物反映到我们的意识之中,必定受到语言结构的形形色色的影响和制约。萨丕尔甚至把各种不同的语言比作不同的几何坐标,同样一个几何体,会由于处在不同的坐标中而具有不同的表述,其几何点之间的关系也会由此而显出差异。我们从一种语言转到另一种语言,就像一种几何坐标系转换到另一种几何坐标系一样。我们学习外语的人都有一种这样的切身感受,学习什么语言,就要用什么语言思维,否则,学习的外语一定是“洋泾浜”式的语言,母语不像母语,外语不像外语。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又被称为语言的关联性理论,向人们展示了语言是如何影响人的思维,甚至思想的。就其基本观点来说,有悖于人类的认识过程,多少年来受到很多学者的批判。但就语言影响思维这一点来说,其中确实包含有合理的成分,也正是因为这一点,这种假说被很多学者所接受,在沃尔夫逝世、其学说沉寂了10年后,1953年与1958年美国学者先后举行两次专门的讨论会,并按假说中的理论进行实验证明。实验的结果表明,假说并没有被完全证实,但也没有被完全证伪。
语言对思维的影响,如果语言的相关联理论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那就让我们举一个现代科学的例证。设想在电脑上观看一幅叫作《伟大的艺术家》的光盘,屏幕上出现了康斯太勃尔的名作《干草车》。画面非常漂亮。拿一只高倍放大镜对准屏幕,你会发现情况开始糟糕起来,出现了很多小点,它们直径相同(在14英寸的显示器上通常是0.28毫米)、数量有限(一共307 200只)、色彩各异但是也有限(就这张光盘而言,一共是256色)。在电脑时代,放大镜无情地撕下了这幅乡村风景名作温情脉脉的面纱,而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如果我们再沿着电子枪视屏接口、中央处理器一路追踪下去,这些彩色的小点,就会被还原为“面目狰狞”的机器语言,而机器语言又可以被还原为二进制源代码。最终,一切美妙的声音、图像、文章都可以还原成两个最简单的数字:0和1。一切复制都在0和1(阴和阳?)的层面上绝对无损耗地进行着。这该是语言影响思维、语言形式影响思维样式的现代经典注解了。
美国加利福尼亚心理学家根据研究发现,亚洲儿童数学成绩比西方儿童的数学成绩普遍要好得多,原因不仅仅在于父母的影响,也不仅仅在于亚洲儿童学习时间长且刻苦以及教师素质等方面,而是受益于他们语言结构中处理数字的部分更接近于算术运用法则。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研究人员认为,数目的值,在日文、中文中比较容易理解,亚洲儿童只要学会由1数到10,就能按照基本规则继续上数到100甚至更多。而在英语中1l为eleven,20为twenty,30为thirty,非常繁复。研究人员还认为,亚洲语言非常有助于理解分数的概念,说英语的儿童必须学习“one third”表示三等份中的一份,而这在中文中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中文就读作“三分之一”。
1958年,法国学者本维尼斯特发表了《思想的范畴与语言的范畴》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维尼斯特是为了证明语言和思维既不是相互独立的,也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同一的,即语言和思维具有同构关系,思想只有存在于一定的语言形式中才能实现,才能为人所理解,包括思想者本人。本维尼斯特选择了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范畴,同亚里士多德表达其思想的希腊语语法范畴进行比較,他把亚里士多德10个代表思想概括的范畴,同希腊语中的语法范畴进行逐一比较,结果发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范畴与希腊语的语言范畴惊人地圆满吻合。自从本维尼斯特的研究发表以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范畴理论与古希腊语之间的关系非常明确地确定了,由此,人们也不再认为亚里士多德十大范畴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关于人类思维或者关于客观世界的基本分类。不可否认,本维尼斯特的研究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定的语言对一定的思维样式确实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在语法结构方面,不同的语言之间的差异就更大。英语中主谓宾结构明显,而且必须成分完备,否则就算是句子残缺。而古代汉语里,语法结构就不具有明显的主谓形式,往往是省略主语,甚至是不需要或者不能说出。如“声伯如莒,逆也”(《左传·成公八年》)、“吾不先告子,是吾罪也”(《左传·定公十三年》)。从事中国语言研究的学者认为,汉语“主谓结构不是常见句式……主语不是独立的句法单位”。朱晓农就认为语言决定推理方式:简单地说,不同的语言结构和不同的推理方式(包括演绎逻辑)相关,而推理方式跟认识世界的方式(包括科学)相关。主谓(S-P)结构语言是产生演绎逻辑的必要条件。
系词在逻辑学中的作用尽人皆知,从西方亚里士多德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来看,系词的探讨总是很受希腊逻辑学家的青睐和关注,尤其是以亚里士多德及其弟子(如亚历山大等)为最。亚里士多德的命题理论,就是基于对系词的研究和理解,可以这样说,没有亚里士多德的关于系词的深刻研究,就没有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西方语言不是依靠意会,而是依靠形式才能把握思想,所以,在印欧语言中,系词也必然地具有普遍性和重要作用。受系词的影响,西方人把握事物之间的联系,也是通过系词来完成。在印欧语言中,动词造句要依靠系词来完成(除极少数时态外),更不用说那些系表结构的句子,无论如何也离不开系词的。在一定程度上说,西方的语言是以系词为中心的语言。因而系词在他们的民族思维中也就成了进行判断的中心。
亚里士多德(包括其弟子)正是抓住了西方语言中的这个命脉所在,通过对系词所联结的主词和谓词之间的关系的考察,研究了表现在语言中西方民族思维之中的判断,开辟了一条通往逻辑学殿堂的康庄大道。亚里士多德对“S是P”这样的命题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确定了A、E、I、O 4种形式及其对当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相应的三段论格与式及其相应规则。系词“是”在西方传统逻辑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有无系词“是”,是关系到逻辑能否产生的关键。
其二,逻辑学的产生与语言研究密不可分。逻辑的诞生总是和一定的语言分析相联系的,张东荪指出:逻辑甲(指形式逻辑)的特性,就我所见,是在于整理言语。于此,逻辑与言语可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就其是一而言,逻辑虽是言语中所表现的普遍理法,然而这个理法却必须宿于言语中,不但离了言语,便无处觅此理法,并且此理法在实际上是跟着言语的构造而生……可见逻辑上有许多问题只是因言语构造而生的。李先焜《语言、逻辑和语言逻辑》强调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语言,他认为,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代中国,逻辑学都是研究语言的。蔡曙山认为:逻辑学的发展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它的发展阶段总是和特定的语词研究相关联。这是因为,逻辑学是研究语句的,而语句是由语词构成的。因此,逻辑的特殊性在于它所研究的语词及由之构成的语句的特殊性。这样,从逻辑的观点看,对语词的研究就具有特別重要的意义。在蔡曙山看来,作为最古老的逻辑系统之一的三段论是关于命题词的逻辑理论;中世纪发展的命题逻辑是关于联结词的逻辑;中世纪发展起来的指称理论是关于名词和形容词的逻辑理论,而这一理论在近代又质变为摹状词理论,而摹状词理论则构成了现代逻辑中意义理论的基础;谓词逻辑的发展是与对量词的研究紧密相联的;模态逻辑、时态逻辑、概率逻辑和模糊逻辑的发展是与对副词的研究相关的;问句逻辑、祈使句逻辑和虚拟句逻辑是研究各种语气词的逻辑;等等不一而足。
就逻辑学上说,基于对“S是P”这样逻辑命题的分析,产生了亚里士多德形式的逻辑,古希腊语言中的“系词”对于亚里士多德引申出形式逻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亚里士多德是直接结合语言、语法来研究命题或判断的,必须通过语言的形式才能发现语言形式所表现的思想方面及其相应的逻辑形式。而在中国古代,第一,中国言语不必要主语。换言之,即主语常在省略之列。因为主语常被省略,我们便可推知主语并不是不可缺少的。……。第二,中国言语中没有和西文动词to be相当的字。……。第三,中国言语上无论口语的“这”与文言的“此”或“其”都不能与it相当。……。总之,因为中国言语上没有这些情形,所以中国思想上不把“本体”当作一个重要问题。
综观佛教逻辑的发展,语言研究始终是佛教逻辑的一个重要内容。约公元1—2世纪迦腻色迦王的御医遮罗迦在《遮罗迦本集》第三编第八章中讨论了44项论议原则,当是流传于当时的论法理论的总结,其中第17项就是“语言项”。沈剑英把这44项归纳为10个大问题,在第7个大问题中就是“语言问题”。与《遮罗迦本集》差不多同时代或稍后的《方便心论》也重视语言的研究,在其所论四品第一品的“明造论品”中论述了“八种深妙论法”,这8种“深妙论法”就有5种是关于语言方面的,体现了早期佛家逻辑对语言研究的重视。大约在公元250—350年间,正理派的根本经典《正理经》亦编纂完成,在《正理经》第二卷第二章中就专门论述了语言问题。大约在公元4世纪时,无著的《瑜伽师地论》问世,该书第十五卷《本地分》所论述的7个内容中,第一个就是“论体性”,“论”也就是论辩,“体性”为语言和言语的体性。在该书的“论堕负”中还论述了种种语言过失。此后,佛教逻辑的相关著作都相继沿袭了这种研究。语言研究不仅仅刺激了佛教逻辑的诞生,而且作为佛教逻辑的重要研究内容,一直受到佛教逻辑的重视。
传统汉语的研究很少谈及语法,“现代”意义上的研究是从1898年《马氏文通》才开始的。也许正是基于这一点,有的研究者就认为中国的墨家辩学是有别于亚氏逻辑传统的。我们也许可以这样假定:正是由于西洋语法的引进,才导致了西方逻辑的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