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应当把握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2018-05-14任时伯
任时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的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和灵魂。落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要准确把握其特征和规律,科学调配好各方资源和力量,统筹运用好多种方式和技巧,协调处理好各级关系和关联,确保管党治党在基层落地落实。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源”和“流”的关系
欲流之远,必浚其源。近年来,从邛崃市查处案件及政治巡察等实践中看到,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严格,直接损害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这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巩固政治意识之“源”。
一要坚持内化于心,坚定共产主义伟大信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根本政治要求和最重要的政治纪律。二要做到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将监督执纪理论与基层实践相结合,将党纪国法的学习领悟与解决基层复杂问题相结合,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破”和“立”的关系
俗话说“不破不立”。破是为了更好地立,立才能巩固破的成果。在自然界中,一种事物的生发,往往伴随着另一种事物的消减,如河中“水落石出”、春笋“破土而出”等等,这是反映两种力量此消彼长、互相作用的自然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遵循这样的事物演进规律。
以个别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现象看,需要打消的是官本位思想,需要建立的是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思想理念;以个别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敛财的现象看,需要破除的是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不正之风,需要加强的是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严格管理和淳厚乡风民俗的回归及引导。为此,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好“破”与“立”两篇文章,坚持破立并举、激浊扬清,综合运用查处、监督、教育、惩戒、警示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坚决破除阳奉阴违,牢固树立忠诚品质;坚决破除钱权交易,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坚决破除庸懒作风,牢固树立务实擔当……不断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匡正社会风气。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虚”和“实”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说务实是‘决胜千里之外的实践,那么务虚则是‘运筹帷幄之中的谋划”。我们要打好“虚实”结合的“组合拳”,才能让监督“长牙”,让铁律生威。
一要上接天线,统筹谋划。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闻令而动,因势而为,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同频共振,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的水平。二要下接地气,生动实践。要立足本地实际,自觉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同时要主动深入群众,多到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去,多听群众呼声和街谈巷议,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监督解决什么问题,什么地方群众意见大就把监督延伸到哪里,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疏”和“堵”的关系
所谓“堵”,是指用严明的纪律约束和用科学的制度管理的过程;“疏”则是指用正确的理论与思想教育引导人们的过程。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对一些违纪行为如果仅凭规章制度一味地“禁止”,甚至派专人严防死守,可能会管一时,但很难确保管长久。只有将“堵”和“疏”结合,才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以作风建设为例,当前“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仍心存侥幸、漠视纪律,违规操办酒席、公款旅游、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不断侵蚀着民风,继而影响着党风政风。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二要从思想认识上加强疏导,鼓励干部多读书,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在春节、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止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潜滋暗长。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标”和“本”的关系
急则治标、缓则治本。“标”和“本”是反腐工作的一体两翼,治标是为了治本,治本才能巩固治标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一要用好治标利器,实施“靶向”打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抓惩治重点,继续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大力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二要扎牢制度笼子,夯实治本之基。要深刻分析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在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树”和“林”的关系
正所谓“一叶知秋”,“树”与“林”也渗透着这种由此及彼、由点及面的内涵关系。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查办腐败案件与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结合起来,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现象中把握本质,从治一个点到规范一个面,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从而达到“护林”目的。
一要立足“早”字。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早教育、早提醒、早发现,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紧盯重点突出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动辄则咎,让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二要紧扣“全”字。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用本地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剖析,加强警示教育、堵塞制度漏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注重借助信访举报、专项督查、巡察、派驻监督等监督成果,科学研判、动态掌握一个系统和部门政治生态状况,从面上促进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