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变化与思考
2018-05-14柴先荣
柴先荣
一、 新政府会计制度修改的背景
随着我国不断深入改革的政治体制,现行政府会计的确认计量、核算与披露逐渐无法满足其要求。现行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不利于政府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不能客观反映政府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政府的运营绩效,无法提供信息完整准确的政府财务报告。
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体系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基本准则作为政府会计的“概念框架”,统驭着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的制定,它的发布预示着政府会计新标准体系的初步建立,也助力后续的一系列政府会计的改革措施的推进和落实。
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
利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經验,结合当前政府会计改革的内在需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相对于现行政府会计制度做了以下重大改变与创新:
(一)行政事业单位全面转化为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适度分离是指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适度的分离,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预算信息。主要表现为:1.“双体系”,预算会计体系与财务会计体系。2.“双基础”,财务会计的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收付实现制。3.“双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相互衔接是指同一会计核算体系中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要素)与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三个要素)相互协调,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的相互补充。主要表现为:1.“平行记账”,对于纳入预算管理部门的现金收支业务,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进行相应的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会计业务,则仅进行财务会计的核算。2.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存在勾稽关系,通过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调整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因核算基础和核算范围不同产生的本年盈余数与本年预算结余数之间的差额。
(二)扩展了原有资产负债概念的外延与内涵。1.资产方面,新政府会计制度将资产概念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由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服务潜力或者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资源”。增加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和受托代理资产的核算内容,以全面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各类资产。2.负债方面,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增加了预计负债、受托代理负债等会计科目,便于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现时义务。资产负债概念的扩展,有利于全面规范政府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强化了政府资产负债管理。
(三)统一了现行各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政府会计制度整合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地勘单位、测绘单位、林业(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内容。不再区分行政和事业单位、行业事业单位,统一规范了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加强了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四)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其他变化。1.新政府会计制度加强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的核算功能,行政事业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和活动都要通过财务会计来核算。2.整合了基本建设业务的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业务不再单独建账,使基建业务的核算得以简化。3.新政府会计制度在附录中采用表格形式,对于相关会计科目列出财务会计分录的同时也平行列出预算会计分录(如果纳入预算部门的现金收支管理),有利于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
三、关于贯彻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建议
新政府会计制度改变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核算方式,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成本费用核算的实施,会使得行政事业单位改变原有思维模式,树立“成本费用”的 观念,重视成本管理,加强内部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为适应新的政府会计制度需要对政府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素质与业务能力,帮助其熟练掌握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还应当加快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符合基本准则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作者单位为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