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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保护城市湿地 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2018-05-14赵岳平丁梅琴

浙江林业 2018年2期
关键词:全省公园生态

赵岳平 丁梅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等要求,切实将湿地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让更多的民众了解湿地、认识湿地,自觉加入到保护湿地的行列中来,为推动浙江湿地的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围绕“湿地——城镇可持续发展的未来”这一主题,2月2日,2018年浙江省“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在绍兴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主会场启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生态文化协会名誉会长程渭山出席仪式并宣布启动,省林业厅副厅长胡侠讲话,绍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徐明光、绍兴市林业局局长韩柏昌等有关领导参加启动仪式,省林业厅党组成员、省生态文化协会秘书长陆献峰主持。活动期间还举行了湿地保护宣传队授旗仪式,绍兴市湿地保护工作志愿者宣读倡议书。全省其他10个市也同时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

立足生态自觉   合力推进湿地保护

各地联动,多形式开展湿地宣传教育。湿地保护工作是重要的生态、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当前,老百姓的生态意愿越来越强、保护环境呼声越来越大、对湿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正是开展湿地宣教工作的大好时机。湿地日当天,各地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除了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条幅、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小册子和政策文件,以及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上刊登湿地专题、普及湿地保护知识之外,还引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媒介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金华市在举办湿地日宣传活动时,为提升群众参与热情,现场开展“看一看、扫一扫”有奖活动。群众只要浏览一遍宣传展板内容,再扫一扫湿地宣传微信公众号并关注成功,即可获赠主办方提供的精美礼品,吸引了众多人的驻足。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全省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重现记忆乡愁,鼓励公众参与湿地保护。静坐荷塘湖畔,梦入江南烟水路,乘一叶扁舟,穿梭在这风景如画的湖光山色中,剥一个莲蓬,任莲子的清甜在口中化开……如此诗情画意的风光就出现在绍兴镜湖湿地公园中。过去,城市化建设水平不高,随处可见高山河流,小溪湖泊,其间虫跳蛙鸣,绿草莹莹,正是这些湿地陪伴我们度过了童年时光与少年生活,构成了心底故乡情怀的一部分。所以除了通过对湿地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和效益的认识之外,还要强化公众对湿地资源的忧患意识,唤醒人们心中那一方山水润泽的乡愁情结,让全社会都懂得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保护湿地的责任和义务。为让公众自觉参与保护湿地,增强公众保护湿地的责任感、使命感,安吉县林业局联合天子湖镇及南北湖村在南北湖省级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一日清洁工”活动。在众多党员、志愿者的带动下,不少周边居民也加入了清扫的队伍,自愿成为“湿地清洁工”。通过铲除积雪、清扫垃圾,在凈化了湿地的同时,也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及游客的游览。

共享生态红利,适当发挥湿地社会效益。为了让广大公众更好地了解湿地,从湿地中感受大自然的馈赠,心生对湿地的热爱,进而自觉保护湿地,2018年湿地日当天,全省49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门票全部半价以上优惠。“在国家级湿地公园中,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德清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宁波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云和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等门票是半价优惠,诸暨白塔湖国家湿地公园、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浦江浦阳江国家湿地公园、天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衢州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丽水九龙国家湿地公园等门票是免费的。”浙江省湿地保护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表明,在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的前提下,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合理开发、利用部分湿地资源是完全可行的,既可以充分体现湿地的综合价值,也可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注入更多的绿色成分,使人类社会更加和谐。可以在不破坏湿地的自然良性演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湿地的社会效益,满足人民群众休闲休憩和科普教育需求。据统计,全省共建立49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每一个湿地公园都建有宣教场所,让游客在游览中拓宽对自然的认识,体验湿地浓郁的生态文化氛围。

因势利导,扎实推进湿地公园创建。湿地公园建设是“一区两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近阶段,各地创建湿地公园的热情高涨,纷纷致力于打造林业系统践行“两山”理论的湿地样板。2月1日上午,秀洲区“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暨浙江秀洲莲泗荡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启动仪式在秀洲区莲泗荡省级湿地公园内举行,公园建设规划总面积593.69公顷,其中各类湿地面积583.49公顷,湿地率98.28%,创建国家湿地公园对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丰富生物多样性、提升现代田园新秀洲升级版形象、打造“大景区”建设“大花园”有重大意义。2月2日,婺城区省级湿地公园创建方案也通过了婺城区人民政府审批,确定2018年启动创建莘畈溪—厚大溪区域省级湿地公园,标志着该区湿地保护工作正式掀开新的一页。

践行“两山”理论   成就碧水文章

近年来,全省林业工作者,认真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为保护好这份大自然赐予的“自然财富”,呵护地球“肾”脏,夙兴夜寐,辛勤付出,摸清湿地资源家底、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划定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确定湿地保护名录、建设湿地公园等等,为当下和后世不断积累生态财富,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湿地保护之路。

湿地管理基础不断夯实。经过两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掌握了全省湿地面积、种类、数量、动态及面临的主要威胁,为保护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完成省、市、县湿地保护规划,明确了湿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提出了湿地生态修复范围,为全省有序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行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湿地依法管理不断推进。2012年,省人大颁布实施《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17年底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湿地实行全面保护,明确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1500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同时,先后制定印发了湿地保护资金管理、“五水共治”绿化与湿地保护、加快推进湿地公园建设等文件。这一系列法规规章、政策意见、实施方案使全省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湿地保护体系不断健全。着眼“绿水青山护得更美”及保护生物多样性,在一些重要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区域创建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或湿地公园。目前为止,全省已有国际重要湿地1个,国家湿地公园12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37个、湿地及与湿地有关的自然保护区11个,经省政府公布的省重要湿地名录80个。

湿地组织保障不断加强。各地都成立了湿地保护委员会,为组织协调决定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了机制;省厅增挂了浙江省湿地保护中心,各市湿地保护机构也陆续增设,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湿地科研不断深入。组建了“浙江省湿地研究中心”“浙江省湿地与野生动植物监测中心”,为全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技术支撑。成立了省生态文化协会湿地分会和省林学会湿地分会,与浙江大学、中科院等高校院所合作,组建湿地专家库,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与种群恢复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长兴扬子鳄种群从11条扩大到5000余条;德清下渚湖的朱鹮繁育取得重大进展,种群总数达273只。

当前,全省城市化进程还在不断推进中,湿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要更加主动地适应新时代湿地保护的新要求,通过扎实工作,攻坚克难,积极化解湿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使全省的湿地保护工作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两个高水平”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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