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劫海上轮船,每人身背一条人命 揭秘最大海上抢劫杀人案
2018-05-14
被广东省公安厅列为“9901专案”的“长胜”轮案,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海上抢劫杀人案,它也是广东省审判史上被告和死刑犯最多的一起案件。2000年1月28日,当由我国最高法院签署的《刑事裁决书》生效时,在该案的38名被告中,有13名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被媒体誉为“世纪大审判”。
“长胜”轮23名船员遇害后被抛尸大海
“长胜”轮案是新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海上抢劫杀人案,也是广东省审判史上被告和死刑犯最多的一起案件,此案被省公安厅定为“9901专案”。
“长胜”轮案由国际海盗集团直接操纵酿成。主犯为汕尾人翁泗亮、印尼人索尼-韦、河南人贾宏伟等。他们指挥四川、陕西、河南等地的流窜歹徒10多人,于1998年11月16日上午在公海抢劫“长胜”轮,把23名船员遇害后被抛尸大海。
“长胜”轮重量1.6万吨,属香港惠博航运公司所有,在巴拿马注册,船上雇请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属下的23名中国籍船员。当时该轮正从上海宝钢装载近1.4万吨炉渣驶往马来西亚。
广东省公安厅还向沿海各市公安机关发出紧急协查通报,同时将案情报告公安部,并通报国际刑警总部和东南亚各国警方,并请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海警参与过海空联合搜索行动,但“长胜”轮至今杳无影踪,沦为业界俗称的“鬼船”。
“长胜”轮案的侦破工作主战场在汕尾市。12月2日至22日,在该市及揭阳市附近海域接连发现7具用绳子捆绑并系有铁块的尸体。经检验,证实为“长胜”轮失踪船员的尸体。此后,汕尾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在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刑警李梓绿提供的一条关键线索,于1999年元旦之后,抓住了提供作案船只的黄达铭,随后,民警们顺藤摸瓜,转战汕尾、广州、汕头、潮州、惠州以及福建、广西、四川、河南、陕西、辽宁等地,又将多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使“长胜”轮案基本告破。
被指控的被告人达38名,涉及5个罪名
1999年12月10日至16日,震惊中外的“长胜”轮案在广东汕尾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长胜”轮案被检察机关起诉的被告人达38名,其中有外籍被告人印尼人索尼-韦。起诉书指控索尼-韦多次在中国的深圳、汕尾、饶平等地与国内不法分子翁泗亮(广东汕尾人)勾结,商谋冒充我边防军警出海抢劫,在靠近南中国海域抢劫过往货轮,在多次抢劫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是主犯。起诉书还指控另一名国内不法分子翁泗亮多次与索尼-韦勾结,谋划在南中国海域抢劫过往货轮,并下令让索尼-韦杀害被劫的“长胜”轮上的23名船员,在多次抢劫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是主犯。
起诉书同时指控登上“长胜”轮的贾宏伟、郭润鹏、李长虹等12名被告人在抢劫、杀害“长胜”轮23名船员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同时指控出资、出“三无”铁壳船供索尼-韦等人出海抢劫的朱友旺、黄达铭及参与出海抢劫的黄伟忠、陈永帆等21名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并对私藏毒品的索尼-韦,私藏枪支的贾宏伟、马爱军等6被告人以及犯有窝藏罪的翁汝南、翁国华、黄庄昌分别提出指控。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9901”案所指控的罪行有抢劫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私藏枪支罪和窝藏罪5个罪名。
对于指控,被告索尼-韦立即表示有异议,他首先否认自己是“长胜”轮案的主犯,其理由有二:一是自己只懂中国语言,不通晓中国文字,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自己看不懂;二是自己是给翁泗亮打工的,听从翁泗亮的旨意办事。被告贾宏伟对自己被列为第三被告人提出异议,提出自己在共同犯罪中是起主要作用但不应排第三名。
針对上述两被告人的异议和索尼-韦律师提出的问题,公诉人依据事实一一给予驳回,当庭指出索尼-韦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均口头表示自己通晓中文,不需要翻译。对于索尼-韦是否是本案的主犯问题,公诉人列举了翁泗亮及其他被告人的证词,证明索尼-韦在多次抢劫中起组织领导作用,同时特别指出,索尼-韦在杀害“长胜”轮上 23名船员时,第一个杀害船员作示范,穷凶极恶,指控他是“9901”案的主犯证据确凿。
在回答贾宏伟提出的异议时,公诉人列举其他被告人的证言,证明贾宏伟在多次抢劫中的作用,特别是在“长胜”轮上的“积极”表现,把他列为第三被告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次海上抢劫轮船,危害国际航海安全
公诉人指控以索尼-韦、翁泗亮为首的38名被告人三次在靠近南中国海抢劫来往货轮的犯罪事实。
1998年8月间,被告人索尼-韦、翁泗亮、朱友旺纠集12名印尼人及国内的贾宏伟、李长虹等12名被告人,冒充公安边防缉私人员,在东经118度48分、北纬22度04分的海域强行拦截一艘运载5564吨精炼棕榈油的新加坡籍油轮“露依莎”号(价值人民币5200万元),并将船上21名船员铐上手铐,用封口胶纸封住嘴巴,掠夺船上VCD机、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一批……
由于“露依莎”轮所在的新加坡公司及时向海上发出“SOS”求救信号,迫使劫船者逃跑,“露依莎”号轮及21名船员才获救。
1998年9月底,被告人索尼-韦、翁泗亮、贾宏伟、郭润鹏等23人冒充我公安边防缉私人员在南中国海拦停一艘运载甘蔗汁的外籍货轮,抢劫船上的韩国币、VCD机等财物一批……
1998年11月中旬,被告人索尼-韦、翁泗亮再次指挥出海抢劫,索尼-韦负责海上抢劫事宜,翁泗亮负责陆上指挥工作,他们先后纠集贾宏伟、李长虹、郭润鹏等29人,冒充我公安边防缉私队,在东经118度49分,北纬22度2 2分的海域强行拦停一艘运载煤矿渣的货轮“长胜”号(价值人民币2566万元)。
将船上23名船员用封口胶纸封口,绳索捆绑、铐上手铐押入船舱关押,尔后大肆掠夺船上的财物……
劫犯每人背一条人命,手段残忍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出,被告人索尼-韦将海上情况报告陆上指挥的翁泗亮后,把“长胜”轮押走,等候翁泗亮的指挥。11月25日,被告人索尼-韦再次与翁泗亮取得联系,翁泗亮指示索尼-韦将船员全部杀死沉海劫取船只。当晚被告人索尼-韦、贾宏伟召集登“长胜”轮抢劫的人员宣布杀害23名船员的计划,且要求18人个个必须动手,一人最少杀死一名船 员,每个人背一条人命。
随后,先由被告人索尼-韦做杀人的示范动作,将船员押至甲板上用胶布蒙上眼睛,用棍棒狠砸船员后脑部,致其死亡后,绑上铁块,将其沉入海中灭迹。
接着,登船行劫的被告人索尼-韦、贾宏伟等18人以同样的方法将“长胜”轮上其余22名船员逐一杀害,抛入海中。次日,被告人翁泗亮经被告人张奋生、蔡木通介绍雇请一艘渔船,由被告人徐锋帆带领运载16名外籍人员出海交接“长胜”轮。被告人索尼-韦、贾宏伟等人将劫得的“长胜”轮交给16名外籍人后随徐锋帆带领的渔船返回,在陆丰市甲子港登陆逃离现场。
残忍的暴力杀人手段让旁听席上的听众极其愤怒,就连为被告人作辩护的律师也面露怒色,被指控的38名被告人开始不安起来,参与杀害长胜轮船员的12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同时畏惧刑罚的严厉处罚,纷纷为自己作从轻的辩护,他们大多数都辩称自己在“长胜”轮上,但没有杀人,只是帮搬铁块,捆绑尸体,将尸体抛下海,等等。公诉人用铁的证据针对他们的辩解进行了有力驳斥,指出:这是一个团伙杀人行为,18人杀了23名船员,他们各有分工,有的捆绑、有的封嘴封眼,有的用铁棍击头部,有的将捆绑好铁块的船员尸体抛入海中,所有这些都是杀人的具体表现,这些行为密切联系,他们共同完成杀人全过程。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绑在船员身上的铁块、绳索,以及被告人在抢劫“长胜”轮上使用的枪支、刀、棍等图片。
13名凶徒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公诉人指出:受害的23名船员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28岁,有15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们的被害,是党的事业的重大损失。那位年仅28岁的年轻人是一位刚从海洋学院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农民的儿子,还未来得及为国家多作贡献就遇害了。被提起公诉的38名被告人,主犯翁泗亮承认公诉人的指控。当审判长问他对起诉书 指控他犯有的抢劫杀人罪有何意见时,他无所谓地说:“没意见,我和索尼-韦有个协议,谁先被抓,谁就把全部罪行承担下来,既然他(索尼-韦)不承认,我就承认。”被告贾宏伟在牢中写下几万字的《海盗泪》,叙述了他从到深圳打工至结识翁泗亮、索尼-韦等人,参与海上抢劫,在“长胜”轮上难忘的10天,怎样杀人,后来如何后悔等全过程。他在忏悔中写道:“我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我的心灵,我的身体布满了罪孽,我已不是原来的我……”
被告杨景韬,曾在武警部队当过兵,因协助公安机关抓匪徒时负过伤,复员后考警校因体检身上有疤痕未当上警察,他对审讯他的公安人员说:“我本该和你们一样成为警察,现在却成为罪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走到这个地步。”
12月22日,汕尾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2000年1月28日,当由我国最高法院签署的《刑事裁决书》生效时,在该案的38名被告中,有13名被立即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除受极刑者外,还有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6人免予刑事处分。
刑警四赴陕西千里擒逃犯
在这场被媒体誉为“世纪大审判”的硝烟散去后,追逃还在继续。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显示,还有6名涉案疑犯在逃,极有可能躲藏在河南、陕西、四川、福建等地。
2001年4月,汕尾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追逃协调小组”,组织了第三次入陕行动。
同年5月,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派出得力干将,带领汕尾市一个小分队,再一次奔赴疑犯可能躲藏的几个省份进行侦查、协调工作。
由于涉及3个行政省(市),追捕人员不得不一次一次地走回头路,通过各地公安机关层层下达指令,不断地从各个省(市)分至那一地区进行侦查。
陕西省、西安市两级公安机关不但派出专人陪同追捕组下到张军红的家乡周治县进行布控。
2001年6月,周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名姓孙的领导专门致电汕尾刑警支队:张军红用化名在某地做生意。
此后的半年,张军红又如人间蒸发般地消失了。直到2002年2月22日,张军红出现在周至县城一户亲戚家中。当天上午,正在炕上的他被当地警方抓个正着。随着张军红的落网,“长胜”轮案尚余5名在逃犯。事实上,亡命3年有余的张军红活得并不轻松。据刑警洪永平说:“张军红自言这几年活得很苦,1998年底血洗‘长胜轮后,他揣着分来的3万多元东躲西藏,很快就花光了钱。为了吃饭,他只好時不时地跑到陕西省镇平县某地卖馒头,然而‘一下雨就赚不了钱。沉重的生活负担和心理负担,搞得他苦不堪言。他自己说,被你们抓住轻松多了。”
2002年12月,张军红被汕尾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南方日报》2002.3.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