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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为主导 议题为纽带 活动为依托

2018-05-14陈航波

教学月刊中学版·政治教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教学设计核心素养

陈航波

摘 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高中思想政治“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社会理解和参与能力的综合性、活动型学科课程”。课程性质的变化意味着思想政治课教学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它呼唤着师生行走理念、态度、方式的改变。教学设计如何行进?以培育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导、以议题为纽带、以围绕议题展开的活动任务为依托,是最好的回应。

关键词:活动型学科课程;教学设计;核心素养

2018年1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正式面世,对于高中政治学科,这是继2016年9月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发布后的又一件大事。当然,这两件大事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新课标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确立学科核心素养的前提和依据。

根据新课标,高中思想政治“是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社会理解和参与能力的综合性、活动型学科课程”。何谓“型”?类型也。那么,课程的类型有哪些呢?根据课程性质,可以分为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显然,思想政治不属于“二选一”的课程,而是一门兼具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特点的、具有很大包容性和综合性的课程。面对这样一门颇具中国特色的活动型学科课程,我们还能像原先一样备课、上课、布置作业、进行评价吗?答案是否定的,适时调整、顺势改变是必然的。很现实的问题,我们的教学设计如何进行?笔者的思考是:以培育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导,以议题为纽带,以围绕议题展开的活动任务为依托。

一、素养为主导,注重知识背后的价值观、品格和能力

一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意味着其具备了相关理论知识和驾驶技能,但如果他醉驾、闯红灯、无视斑马线……那么,他就是一个缺乏驾驶素养的人,因为他不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念(尊重生命)、必备品格(文明驾驶)和关键能力(安全驾驶)。可见,知识多、能力强的人,并不必然具有高素养,素养是需要培育的。

新课标正是“围绕核心素养的落实,精选、重组课程内容,明确内容要求,指导教学设计,提出考试评价和教材编写建议”。其关键性、纲领性、主导性地位不言而喻。“通过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学生能够具有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素养”是新课标确立的课程目标,这要求我们在教学设计中要始终关注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怎么培育?先要找出核心素养培育的切入点。切入点是什么?展现核心素养及其素养水平的实际行为、操作顺序和必要练习。从何提炼?从新课标中提炼,具体见下表:

显然,能够认同、能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能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够有序参与并承担社会责任,等等,就是实际行为。在教学设计中,教学目标的确定、重难点的突破、教法学法的选择、各类情境的选择和创设、必要练习的编制等,都需要围绕学科核心素养的落实。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模块中“订立合同有学问”这一框题的教学设计为例,根据新课标的要求,我们可对三维目标进行整合,将教学目标表述为“结合案例,阐释订立合同的过程、合同的内容,辨识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通過小组活动,合作探究,拟订购房合同,培养辩证思维,锻炼语言表达;通过案例、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公民意识和积极参与、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这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参与担当”就属于实际行为。关于本框题重难点的选择与突破,从“订立”到“成立”,到“履行”,再到“违约责任”,仅仅“知”或“懂”还是远远不够的,具备“辨识合同”“签订合同”“撰写合同”的能力和正确把握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素养,这才是重点突破的关键所在。

新课标下,基于情境、基于案例、基于问题、基于活动的教学将成为常态,情境教学法亦将上升为最主要的教学法。创设怎样的情境?需要遵循一定操作顺序,需要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更好培育。“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核心素养的培育是一个慢的过程,需要“三年一盘棋”“十年磨一剑”的“树木”意识,需要“低起点、缓坡度、高标准、重落地”的“树人”精神。新课教学倡导以简单情境问题、一般情境问题为始,逐步过渡到复杂情境问题和具有挑战性的复杂情境问题;复习课教学倡导以一般情境问题、复杂情境问题为始,再通过具有挑战性的复杂情境问题加以提升。如此设计,使核心素养的培育在经历一个“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的过程后,实现转识成智、转识成能、转识成慧、转识成行,从而使我们的学生能够“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需要注意的是,以核心素养为主导,并不是淡化知识落实、技能培养,正如缺乏相关交规知识和驾驶技能的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便无从谈起一样,知识、技能等本是核心素养培育的题中之义。

二、议题为纽带,引导学生步入开放式、辨析式的学习路径

新课标指出:“教学设计能否反映活动型学科课程实施的思路,关键在于确定开展活动的议题。议题,既包含学科课程的具体内容,又展示价值判断的基本观点;既具有开放性、引领性,又体现教学重点、针对学习难点。”显然,议题对于教学内容,就像眼睛对于人体,又如网绳对于大网,是谓点睛之题,又谓纲举目张。所以,对于议题必须要有全面完整的理解。

1.议题不是一般的问题,而是中心问题或焦点问题,在整个框题的教学设计或课堂教学中处于中心或核心地位。比如“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框题,在综合考虑学科内容、重点难点、时政背景、学生智力背景以及教学提示等方面的基础上,确立了“为什么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这一议题。这一议题确定后,接下来的活动设计都得围绕这一议题展开,比如,让学生去调研某项重点工程,是为了印证第一个“毫不动摇”;让学生列举个体、私营经济带给我们的丰富多彩和便利便捷,是为了印证第二个“毫不动摇”;让学生就如何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对策建议,是为了引导学生从认识走向认同:“两个毫不动摇”都是必须的。

2.议题不是教学设计中的唯一问题,需要延伸、引申出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订立合同有学问”这一框题的教学设计,我们可以将“销售广告能否视为合同条款”确定为开展活动的议题。围绕这一议题,我们还应根据学科逻辑与实践逻辑、理论知识与生活关切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讨论以下问题:(1)哪些广告内容可以视为合同内容?(2)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在哪里?销售广告视为合同要约是有条件的,有哪些呢?(3)写入购房合同的内容就一定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吗?(4)怎样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等等。

3.要突出“议”的功能,强化辨析的过程。新课标下,课堂教学应立足于这样两个新特点:一是学习环境日益信息化;二是高中学生思想活动日益走向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封闭式、灌输式的学习路径显然无法适应新时代、新特点,引导学生步入开放式的、辨析式的学习路径,让学生亲历自主辨识、分析的过程,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比如在“言而有信守合同”这一框题的教学中,笔者设计了这样两个辨析环节:

辨析一:在投保人未要求的情况下,理赔人员帮助张先生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有人说是“道德高尚”,有人说是“责任所在”,你怎么看?

辨析二:“讲诚信,不吃亏”VS“讲诚信,吃亏”,你怎么看?

引导学生辨析的过程,应该是“表达观点→比较鉴别→作出判断→认同选择”的过程,学生在这一过程中经历了陈述自己、反思自己、校正自己、发展自己的成长历程,不仅仅是知识的,更是能力、思维和价值观的成长。课堂上,教师要议而有评,即在学生的“议”后进行即时评价。怎么评价?一要鼓励,因为鼓励而不是批评制止,学生才会各抒己见、争鸣争辩;二是倾听,因为倾听而不是充耳不闻,学生才会珍惜表达的权利、享受参与课堂的尊严;三是分析,因为分析而不是听而不析,学生才能认清是非正误、强化正确观点、修正偏颇之处、完善自身认识。

三、活动为依托,走向课程内容活动化和活动设计结构化

新课标指出,“构建以培育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导的活动型学科课程”“学科内容采取思维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呈现,即通过一系列活动及其结构化设计,实现‘课程内容活动化‘活动内容课程化”。相比旧课标,新课标对课程性质的定位发生了变化,这是不容忽视的;新课标突出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性,将其融入到了学习的全过程中;新课标倡导的学习过程要以一系列的活动为依托,活动形式是多样化的,包括课内活动(如自主学习、合作探究、时政播报、小品表演、模拟法庭、命题析题、描述、分类、解释、论证、预测、选择、辨析、评价等)和课外活动(如旁听法庭庭审、警校共建话法治、观看电影、社会调查、市场采购、现场采访、实地参观等)。同时,这一系列的活动是经过结构化设计的,不是随意的、碎片化的。对于“结构化”,笔者的理解就是标准化和系统性。议题统领下的延伸、拓展和深化,遵循开放的、辨析式的学习路径,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是谓“标准化”;作为“框—课—单元—模块—模块间”这个知识系统的一个环节,同时指向知识背后蕴含的思想方法、情感态度、价值素养和精神生命,是谓“系统性”。结构化设计系列活动,才能真正实现课程内容活动化和活动内容课程化。

比如在“订立合同有学问”的框题学习中,我们围绕“销售广告能否视为合同条款”这一议题,创设了一组基于案例、基于问题的活动情境。

案例:温馨家园房地产公司在推销商品房时印发了大量宣传广告,称出售的商品房依山傍水、小区内绿化率达60%、一户一梯等,还承诺附送车库一个。小嘉被广告吸引,签订了购房合同。交房后发现广告中的多数条件并未兑现,于是要求退房。开发商认为合同才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而广告既不是合同,也不是合同条款,故拒绝退房。

探究活动:

(1)认一认:本案例中的民事主体有哪些?他們之间争议的焦点是什么?

(2)判一判:案例中哪些广告内容可以视为合同内容?

(3)拓一拓:根据教材内容,无法对要约邀请与要约做出区别,怎么办?(引入对法条的拓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辨一辨:写入购房合同的内容就一定能得到法律保障吗?比如将“买顶层送楼顶花园”写入合同书,作为合同条款,会怎么样呢?楼顶花园能到手吗?

(5)写一写:PPT呈现合同样本,以“怎样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为主题,分小组为案例中的小嘉撰写合同条款。然后组间交流,相互审阅对方起草的合同条款,找出并说明其中的漏洞。最后教师点评,帮助学生在活动体验中落实订立合同的相关知识。

设计意图:房市、房价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购房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来自教材的这一案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各类购房纠纷的一个缩影,既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也体现了理论知识与生活关切的结合。对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这一模块的教学,案例教学是比较适宜的,能够较好地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展示观点,在价值冲突中识别观点,在比较鉴别中确认观点,在探究活动中提炼观点。

学生要尊法、学法,更要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影响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广,已是不争的事实,作为市场主体,不管是消费者、劳动者、生产经营者,还是投资者,都与合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懂得合同知识、撰写合同条款,依法律己、依法做事,已成现代公民需要具备的技能和素养。

本框题学习后,围绕“销售广告能否视为合同条款”这一议题,我们可将学习活动引向课堂以外,比如利用周末时间走访当地各房产公司销售部,搜集售楼广告,从广告内容中提出疑问,听取销售部人员对相关内容的解释;走访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或询问心中疑惑,或求证自我理解,或寻找法条支撑;走访人民法院,了解这一类房产销售纠纷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情况。在本模块学习的过程中,围绕“如何更好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一议题,我们还可以跟公安局、关工委、派出所联合举办“警校共建话法制”活动,让学生在搜集事例、提问质疑、寻求帮助、现场体验、与公安民警的面对面交流中将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开展“三走访”活动和“警校共建话法制”活动,既是课堂活动的延伸、拓展,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生生命成长和素养培育的过程。从我国古代“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的教育到陶行知先生“教学做合一”的主张,再到新课标活动型课程性质的定位,都阐述了这样一个道理:活动对于个体发展是关键性的因素,核心素养不能光靠教师的教,而是在特定情境中借助问题解决的实践活动培育起来的。当然,学生的这些活动在开始阶段反映了教师的组织影响,以后,学生便自己提出任务,自己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与组织活动的技能、品格和价值观。

课程性质的变化意味着思想政治课教学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它呼唤着师生行走理念、态度、方式的改变。“活动型”,是对学生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唤醒,“学科课程”,是对知识体系化、逻辑化、情境化的唤醒。指向学科核心素养的培育、以议题为纽带、以活动为依托的教学设计,应该是对这一变化的最好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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