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混动与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仍无额度限制
2018-05-14
新能源汽车报 2018年45期
12月5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工作,并指出现行的增量调控管理细则将于2019年1月21日过期。本次修订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比例及方式与现行的《实施细则》完全保持一致。其中,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据了解,对新能源指标取消总量限制,大力推动了车辆节能减排工作,新能源车逐步被深圳市民所接受。新能源车方面,截至2018年10月底,深圳累計发放新能源车指标共约19.7万个,已使用14.39万个,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新能源战略的发展。
此次修改后的细则明确了小汽车指标使用类型分为普通小汽车指标、混动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并明确了每种指标的使用范围。此外,个人新能源指标根据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