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产处置及新校区建设统筹推进方案的分析
2018-05-14万健
万健
一、学校发展现状
长江职业学院(湖北经济管理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美丽的南湖之滨、“武汉.中国光谷”核心地段。学校办学多年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应用型人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学校现有3个校区办学,办学条件分散,校园土地面积狭小一直是困扰学校多年发展的瓶颈。新校区建設是学校“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总体思路进行建设,计划于2018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投入使用,一期工程 约需要资金5亿元,学校目前已投入近1个亿 。
二、新校区建设展望及资金需求
学校新校区位于鄂州葛店开发区,紧邻武鄂高速,是电商基地的“桥头堡”。项目占地面积569亩,四面皆临规划道路,西至东湖东路,南邻电商大道,北至人民东路,东至秀海东路。已有苏宁电器、唯品会等单位落后。生态环境优美,区域交通便利。新校区将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0万平方米建筑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电商创业服务平台、图文信息中心、教室、综合实训楼、后勤用房、餐饮服务中心、学生宿舍等。根据估算一期需投入资金5亿元,依据学校目前发展情况,资金缺口在3亿元左右。为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保障教职工正常收入,按目前的政策,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筹措资金,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也是迫在眉睫的需求。
三、资产处置的方式及方法
目前光谷校区作为学校主校区,拥有较好的地理位置,是学校招生及办学的重要优势。付家坡校区综合实训楼项目业已经教代会讨论、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规划,是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优质资源。在学校综合考虑后,决定置换现有西校区土地筹措新校区建设资金。根据《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土地资产的处置分为出让、租赁、作价入股、保留划拨方式等。我校拟采取的是出让方式为新校区建设筹措资金。在实际运作中,采用何种出让方式直接决定着我们的收益、时间、路径等几个关键要素。根据目前国家政策法规,我校西校区目前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用途:教育。按目前法律法规,这块土地变现的途径有大致两种:
(一)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光谷联交所)进行资产拍卖(土地不变性)
(二)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交易,这又细分3种情形:
1.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手续相对简单,收储价格很低,后期土地挂牌交易所得与学校无关)
2.类似于统一纳入城中村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先期介入与土地中心协商(主要是要求土地中心放弃收储,同意土地挂牌),类似定向开发,开发商承诺给学校保底价格。
3.正常土地招拍挂程序 (程序十分复杂,涉及土地变性,规划调整,后期土地交易不可控因素众多)
按《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凡土地处置20亩以上,或房屋处置价值评估值在2000万以上的需学校党委研究,教代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土地确权、资产评估、审计、资产处置等诸多政府审批层面。
四、资产处置与新校区建设的统筹安排
(一)单位申报。拟处置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提出资产处置申请, 报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二)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提交的申报处置材料, 按规定权限内的处置批复事项,进行处置审核, 并提出审核意见, 报省财政厅审批。
(三)资产评估(鉴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时,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确需进行资产评估的, 应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备案或核准; 对确需进行资产鉴定的, 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资产鉴定,出具专项资产鉴定报告。
(四)财政审批。财政资产管理机构对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处置事项进行核查、审批后, 由财政部门下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 并及时将批复文件发送给单位及主管部门备案。
(五)公开交易。凡涉及产权变更的资产处置, 必须按照《湖北省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40号)的规定, 到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 以拍卖、 招投标等方式实施交易。
(六)变更登记。资产处置完毕后, 行政事业单位凭财政资产管理机构下达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办理产权过户和资产(电子)台账变更登记等手续。
土地资产处置事关重大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国家,学校的利益不受损失。后续还要很多的细节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和掌握。国有资产处置涉及方方面面,规范完备的手续是资产处置的前提,高效有序的实施方案是确保新校区建设资金不脱节的重要保障,统筹推进是实施的核心所在。(作者单位为长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