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放飞与救赎”的“底气”何在
2018-05-14龙煦霏
龙煦霏
互联网金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资金融通,打破了传统金融的垄断地位,降低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监管体系下的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众筹、信贷、第三方基金销售、互联网金融门户等19种业态。P2P网贷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先行者,由于门槛低、流动性好、收益高而受到普通投资者的追捧。然而,进入6月以来,P2P网贷平台的密集“爆雷”严重动摇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前景的预期,这也表明互联网金融发展又出现了新的转折点。
P2P平台的“兴与衰”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也是P2P平台肆意生长的一年。主流金融体系之外的人都对此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任何略带互联网和全融特点的事物都被归为互联网金融,作为最先快速发展的P2P平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开启了捷径。据网贷之家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P2P网贷小微企业借款年成交量仅为124.32亿元,到2017年已增长至8722.80亿元,翻了超70倍。2014年末至2016年8月,平台经历了“首次爆雷”,之后新增司题P2P平台数量显著降低,在经历了高速增长之后逐渐回归理性。自2018再次“爆雷”以来,7月底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6385家(含停业及司题平台),还有网贷机构2188家,仅7月新增问题平台165家,创下近一年以来新高。8月份的第一周,又相继爆出20多家问题平台。根据中全的研究,3年后正常运转平台将仅剩下目前的10%,不超过200家。
P2P平台“沉浮”中的“冰山与暗礁”
互联网全融以高效性、便捷性、普惠金融等优势弥补了传统金融领域的一些短板,但是在安全性、合法性、科学性等方面也暴露了短板,模式不成熟和监管滞后都严重制约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期“爆雷”的P2P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自融、高收益率、短期限、标的不透明、无银行存管、合规不到位等,其中以下3点应该是导致平台下沉的直接原因。
底层资产问题。问题平台发行的计划类理财产品与底层资产没有一对应,出现了期限错配。期限错配类似于“杠杆”,流动性好时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平台周转率,一旦缺乏流动性就会出现资全链的断裂。今年6月的网贷行业平均借款期限为12.34个月,环比拉长0.32个月,同比拉长3.56个月。
平台自融。自融是非法集资的变种,目的就是给自家企业输送“给养”,一旦企业运营出现问题,P2P平台就会出现“逾期”。《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网贷平台不得“自融”,否则将突破其“中介”的定位。
逃“废债”和“展期”。大量借款人利用平台爆雷、清盘后的混乱逃避债务,甚至恶意举报平台,扰乱了网贷市场。目前网贷尚未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失信的惩戒较为艰难。
P2P驶向彼岸的“航标与邮轮”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两次牵头部署,终于在8月12日从国家层面首提与金融机构合作缓释流动性风险,发布十项举措应对网贷爆雷的重大部署。由于政策规则过于依赖行政措施和窗口指導而累积了相当程度的负面效应,国家层面对P2P行业爆雷的风控“石锤”显然未得晚些。
监管是“航标”。新兴行业的稳定有序发展离不开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这既满足了市场的需求、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是培育新生经济力量的必经之路。从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6年“互联网金融”被正式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再到近期密集出台的政策与措施,国家层面的监管没有缺席,只是滞后且没有实现“闭环”。此次国家层面出台了“十项举措(以下称“举措”)应对网贷爆雷”,首提与金融机构合作缓释流动性风险,这对合规或准合规平台重拾投资者信心是重大利好,同时也为行业圈定了合规的具体要求,行业自造“乘风破浪的邮轮”。“打铁必须自身硬”。“举措”包括“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等,因此,行业协会应该不仅仅停留在“发表声明”的层面,而是主动协助监管部门摸清合规及准合规平台的底数,并将整改实况与在线或潜在投资者“无缝对接”,减少由于“跑路”或“逃废债”的负面影响,稳固投资者的信心。
投资人当心“天上掉铁饼”。针对投资者利益保护,“举措”提出了“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加强全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等。投资者必须具有风险意识,摒弃“蒙面奔跑”的投资心理,提高鉴别平台合规与否和发现虚假宣传的水平,“抑制贪欲,看住救命钱,投准辛苦钱”,收益率超过6%为低风险,超过8%的高风险就很危险了。
依靠互联网新技术提高安全性。数字经济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而互联网金融又是数字经济与第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产物,不可因为P2P平台的“爆雷”就对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忽略不计”。例如,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提升对客户身份信息的验证效率从而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依靠区块链对客户账单分布式记账,真实准确地记录资金的历史数据,从源头上避免客户账户的风险。
媒体监督作用至关重要。在监管滞后、相关法律缺失的投资环境下,来自媒体的调查监督对各级管理部门和普通投资者而言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早在2013年3月29日,央视财经频道《经济新闻联播》就播出过一组节目,报道了当时“放贷回报率畸高达到40%”“网贷平台数量一年增长10倍”“买个软件就能开张”等调研信息,这些与当下“爆雷”的原因基本上吻合。当然,对于为“博眼球”的不实或夸大报道也必须“零容隐”。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从“放飞自我”到“大浪淘沙”,再到“合规运行”,这是互联网全融创新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是不要“太过惨烈”。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先行者,经过5年探索的P2P平台如果想要继续分享互联网金融的红利,首先要完成“自我救赎”,真正提高普惠全融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全融体系的补充,实现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