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打出职校校企合作政策“组合拳”
2018-05-14
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18年4期
教育部就日前出台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指出《办法》与国办于2017年底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形成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组合拳”。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谢俐指出,《办法》突出促进、规范和保障三个关键词。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规定了校企合作組织形式、主体资质、合作形式、各方权责、协议内容、过程管理等内容,同时明确了校企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并且明晰了国家在促进跨区域校企合作方面的职责、地方政府的职责以及教育、财税、用人和分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