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龙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
2018-05-14霍建军
霍建军
当前是我省农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的关键阶段,发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实现农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手段。在深入开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建设和推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
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农产品品牌的一种重要类型。是以一定优势农产品生产地域范围为基础,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农户等共同所有或使用的品牌经营模式,其特点是具有区域性和公共性特征,契合了农产品品质依赖地域自然条件要求的特点,对于统一管理区域内农产品品种品质,管理、经营地域农产品品牌,提升地域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美誉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种植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省已注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33个,其中有42个农产品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五常大米、庆安大米、九三大豆、东宁黑木耳被评为2017中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我省是农业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有机产品、高品质食品、乳制品和畜牧产品产业,积极鼓励、扶持龙江农产品企业开拓全国市场,五常大米、寒地黑土、北大荒等龙江品牌已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经营和推广对于龙江农产品打开全国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整体生产经营效益起到了重要带动作用。
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
实现产业振兴必须立足于提升产品质量,抓产品质量必须要树立品牌。农产品质量具有隐蔽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不能通过直观感受分辨农产品真实质量,这就造成在市场流通中消费者只愿意按照农产品质量的平均预期水平承担价格,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也没有为生产高品质农产品投入更高成本的动力,在优质农产品没有有效标识的情况下,很难形成高品质、高价格、高效益的良性互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品牌展示、推介活动,发挥农产品品牌在提档、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由于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具有公共属性,对于地方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政府应加大投入,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统一的品牌设计推广、为企业培养相关管理人才等方式,塑造龙江农产品品牌的整体形象。
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
我省“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到2020年,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发展县域经济的必然选择,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载体,吸纳、凝聚本地域农产品依托资源禀赋、产业传承、文化传统长期形成的产品品质、质量、口碑、信誉等多重竞争要素,有助于县域特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发挥县域经济发展的潜力。
各县(市、区)应充分认识到品牌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作用,将打造本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作为提升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展县域经济增长极的重要抓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各地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要将品牌建设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政府在区域品牌建设中制定规划、推动布局、制定标准等主体责任。完善鼓励龙头企业品牌建设的政策体系,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金奖励、配套服务、技术支持等方式,推动农业企业品牌发展。加强品牌监管,建立完善品牌建立推广机制,严厉打击冒用、超范围使用区域公用品牌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公信力。
(作者系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郭存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