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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案例分析及启示

2018-05-14刘小涵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8年14期

刘小涵

摘 要:本文通过对债务重组现状和文献研究发展历程的介绍引入债务重组的概念。随后,分别在重组前、中、后三个阶段介绍了可以作为有效重组的参考依据,并在其中引入案例加以说明如何进行有效的债务重组。

关键词:有效重组;第三方监控;内部优化;财务指标质量

一、研究背景及文献综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場竞争愈加激烈,为数不少的公司面临财务困境时选择进行债务重组解决。但重组并不是简单的债务减免问题,它存在大量值得推敲的地方。为此,我国于1998年、2001年以及2006年都有针对该问题专门修改过相关准则。然而,从目前我国市场上看,我国债务重组现状依旧较为混乱,有一些上市公司借规则的漏洞,占据大量社会资源进行无效债务重组,甚至借机造出“高额利润”。

因此,我国学者对于债务重组有效性的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他们从重组的方式,重组关系人的角度,财务指标,以及重组类型等多方面为切入点,对如何提高重组有效性进行分析。

程创(1998)分析了公司可能出现重组问题的方面,并认为重组是否有效可以从重组前后盈利情况以及现金流量变化程度的大小来衡量。胡伟(2002)则是在分析影响债务重组的因素的基础上,就重组涉及的债务方与债权方两者,站在双方角度分别对于是否重组进行讨论。刘嘉,徐寅伍(2015)通过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及方式的介绍,引出有效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的作用以及有效重组所考虑的方面,进而给予上市公司重组启示。宋淑琴,臧紫薇(2014)以三年的重组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研究财务指标与重组规模的正负相关来判断重组的有效性。唐文静(2016)认为有些上市公司把重组作为“保壳”手段,于是为了甄别重组公司是否具有“造血”能力,作者通过分析财务能力而判别重组对于改善经营影响的大小。

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促进有效重组采取的措施,衡量的标准各有不同。大多论文集中在重组方式的规范化,财务指标计算等单独某一点进行静态分析,较少将影响因素通过动态发展的形式进行表述。因此,本文不仅通过具体案例进行财务分析,衡量其重组的有效性,还将债务重组视为一个完整持续的经济业务。对于这个整体,一方面以债务重组开始、进行、结束三阶段构成的时间线为纵向划分,分析每一段时期可以从哪些方面衡量重组有效性。另一方面,以重组所涉及的债务人,债权人,政府这三方为横向,分析在发生重组这一经济活动时,各方从哪些方面可促进重组这一经济活动的有效性。

二、债务重组概念及澳柯玛公司重组分析

债务重组指的是债务人在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裁定做出的让步事项。其基本特征有两点,一个是债务人发生了财务困难,导致其没有能力按原条件还债,另一个便是债权人愿意通过减免部分本金或利息等方式,进行让步。本文以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案例加以说明。

1.案例简介

澳柯玛原为著名的制冷家电、环保电动车的优秀制造商,于1987年在山东省青岛市成立,2000年12月29日上市。然而,因长期盲目多元化扩张,将大量资金投入到之前并未涉及的娱乐、地产领域,收效甚微。还因没有对核心业务进行重点研究突破,致使财务状况每况愈下。于2012年4月2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区第一支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利息减免协议”,进行债务重组。

2.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表1 偿债能力指标

从上述表1中可以看出,在债务重组之后,流动比有稳定持续的上升,速动比在2012年重组之后到2015年始终下跌。两个同样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在2013年至2015年趋势相反,相互对比数据可以说明:其一,在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差的存货在流动资产里占的比重过大,导致流动比与速动比发展趋势不同。虽然看起来总体上在重组之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增强,但实际上有效率的,流动性强的速动资产并没有实质的上升,短期偿债能力还是存在问题。其二,随着重组时间的推移,重组事件本身带来的指标影响不断减少,并且企业随重组后自身能力对指标的影响增多。

资产负债比从2011年到2016年逐年下降的趋势可以看出。其一,从资产负债比就数字而言来看,重组之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增强,偿债的综合能力提高,风险下降。其二,结合流动比速冻比结合来看,资产的质量有待观察,要具体组成指标的数据,分析质量。

(2)运营能力分析。

表2 运营能力指标

从表2可以看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2011年到2016年不断增加,说明重组并没有改善企业运营能力。首先,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影响到企业资金利用率,该企业资金运用率较低,应该减少坏账损失,或应收账款占资金的比重,以增强运营能力。其次,存货周转天数也在增加,说明存货堆积现象加剧,这也与之前对于企业流动、速动比分析,公司存货较多的想法再次印证。

(3)盈利能力分析。

表3 盈利能力指标

从表3中可以看出从2011年到2016年毛利率趋势是平稳向上,说明该企业的单位成本不断降低,单位产品获利能力增强。总体而言,比起2012年重组前有所进步。

净利率表现为先增长后回落,再与重组的前相近的水平的趋势。而导致2012至2014年经历一个大波动的增幅回落原因在于2012年4月的重组,使得销售力变强,在之后几年随时间推移,受重组影响降低,毛利率逐渐下降归于反映企业真实净利水平下。再者,从2016年与2011年数据对比看出,重组后的企业销售能力有所提高,但净利率却下降,说明在管理上费用支出过高。通过查看其历年的利润表,发现其历年销售费用较高一般在4―5亿,而管理费用在2亿左右。说明企业应该在维持经营的日常支出上有所节约,减少成本,提高利润。

(4)发展能力分析。

表4 发展能力指标

从表4可以看出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每年波动较大,说明企业获利能力很不稳定而且每年差距很大,通过查阅历年的利润表发现,重组没有带给企业发展能力的提高。2012年至2014年由于刚重组不久,受事件影响较大,所以看上去似乎有所好转,但随着是时间的推移,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更多体现在企业实力方面时,情况却并不乐观。2010年至2012年(重组前)与2015、2016年(重组后),无论是营业收入还是净利润都没有因重组真正的改善企业,增加企业收入与利润。

三、有效债务重组的应对策略

1.准备债务重组前,有选择性地确定债务重组对象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明确一点:债务重组是为了让企业通过“输血”,进而获得“造血”功能。因此,并非所有遇到财务困难的企业都适合重组。例如一些管理不完善、产量过剩的产业等,重组对于他们而言不会有明显作用,反而会给社会造成经济负担。只有合理选择债务重组对象,进行严格的筛选排查,确认具有重组意义的企业进行重组,才能促进债务重组有效进行,避免之后无谓的资源浪费。

2.执行债务重组时,妥善运用第三方力量进行外部监控

通过第三方审计监督,相关具体化法律规定的约束,降低因监管缺失而导致的无效重组的可能性。一则在财务方面,应当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以保证公司报表的真实性,充分发挥其在财务工作中的监管作用。二则在执行程序方面,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进行交涉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重组项目进行处理。并且双方应当派出代表共同进行重组的执行以保证过程的规范化。避免因缺少第三方监督而造成的程序不合规的情况的发生。

3.执行债务重组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优化内部机构

在现今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每年拥有可觀利润,但却入不敷出。这与企业内部机制存在问题有直接关系。许多企业借着重组的机会进行“换血”,求得一时缓解,却不对自身结构加以完善,致使日后摆脱困境变得遥遥无期。针对此类现象,提高企业内部治理水平,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剔除产业结构中不良项目,调整公司结构,增加企业对外披露信息的频率都有利于促进企业进行自我优化。

4.债务重组后,以财务指标及其质量进行有效分析

一方面,通过数据的分析,对比在重组前后其财务指标变化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另一方面,通过财务指标挖掘数字质量,掌握企业状况。因为财务指标是多项报表项目数据集合而成的相对指标,所以影响数据是多方面的因素。正因如此,各企业同一个指标的数据可能相同,但是由于其指标的构成项目不同,各项目比重不同使得数字质量也有所不同,其企业状况也大相径庭。为此,分析的时候不应只看财务数据,更应该着眼于(转92页)(接22页)组成指标的具体项目,重视数据质量。

四、分析与评价

通过2011年至2016年的财务指标以及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澳柯玛公司在债务重组之后公司在负债能力上虽然综合能力较以前有提高,但是存货存量较大,不利于资产流动。在运营方面应注意应收账款回收期,资金使用效率。而盈利、发展指标中存在着利润不稳定,运行成本过大的问题,这些对于该公司而言无疑是急需解决的。

因此不难看出,债务重组并非单纯的对某一个环节进行有效性的判定。应该首先通过标准的条件筛选适合重组的对象,减少因错选而造成的资金浪费。其次在重组过程中规范化操作,减少重组漏洞带来的损失。而后依据企业的财务指标来判定之前的重组是否有效。虽然不能保证完全没有无效重组的产生。但当经历完这一系列环节之后,利于增加有效重组的概率,减少社会资源被无故浪费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及时的财务状况反馈,规范之后的重组程序与法规的设立,利于未来重组过程的透明化。

参考文献

1.程创.公司重组及其有效性问题的探讨.上海电力学院学报,1998(04).

2.胡伟.浅议债务重组方式的选择.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06).

3.宋淑琴,臧紫薇.财务状况、债务重组与公司绩效――基于债务重组“输血”抑或“造血”的实证分析.财经问题研究,2014(11).

4.刘嘉,徐寅伍.上市公司有效债务重组的分析.会计师,2015(10).

(责任编辑:王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