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抓牢抓实
2018-05-14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建设食品工业强县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来抓,摆上日程、因村施策、精准帮扶、市场带动,全力打造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全县共实施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7个,消灭“空壳村”22个,全县79个行政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村总数达到74个,收入总额2708.8万元,其中收入达50万元以上村13个、10—50万元村38个。
一、突出问题导向,破解制约村集体增收难题
深入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激发内生动力,着力增强村级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解决思想观念落后问题。针对部分村干部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观念陈旧等长期阻碍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特色产业、领办合作组织、创办服务实体等6条发展路径。加强教育培训,多次组织村“两委”班子到山东、绥化等地参观考察,依托县委党校开展轮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调优配强村级党组织负责人,积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几年来通过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乡镇下派干部等方式,先后有21名干部到村任职,进一步引导观念转变,破除“等靠要”思想,带领农民增收致富。
二是解决发展思路不宽问题。在全面摸清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全县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帮扶计划,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县领导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的原则,在机制、项目、资金上给予帮扶。注重金融破题,积极扩大“三农”金融供给,推广农村“三权”抵押和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经济特点、适合农村消费特征的金融产品。注重发挥省市选派扶贫驻村工作队作用,拓宽思路、借势发力,2017年,省市县三级工作队帮助各村创办种养合作社33个、服务实体8个。
三是解决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整合农业、扶贫、发改及少数民族发展等支农惠农资金,集中捆绑使用,发挥集约效应。2017年,共投放涉及发展村集体经济方面资金近1.1亿元,有效解决了村集体领办创办实体或合作组织资金难题。敖林西伯乡好尔陶村有多年养殖肉羊传统,累计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村集体建设了万只肉羊养殖舍饲项目,通过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带动贫困户模式,552户贫困户户均增收1200元,村集体年增收50万元。
二、突出市场带动,推动村集体经济加快增长
坚持以兴办产业、创办实体、强化管理为重点,按照“一村一品”思路,发展高效便捷的村集体经济。
一是发展组织领办型经济。鼓励村级组织或带头人领办专业合作社,促进集体创收,带动农民增收。连环湖镇他拉红村党支部领办玉米高粱种植合作社,农户以带地入社方式参与分红,流转土地1.1万亩,带动314户群众户均增收3800元,村集体年增收12万元。腰新乡好尔村党支部领办创建玉米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统种、统收、统销的方式,集中种植高粱、甜玉米、红谷子1.3万亩,带动103户群众户均增收4000余元,村集体年增收15万元。
二是发展有偿服务型经济。鼓励村集体创办服务实体,为农民提供有偿、微利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他拉哈镇永升村创建“智农他拉哈”服务平台,为农户提供代种代收、农机具租赁和电商技术咨询等有偿服务,年增收5万元。克尔台乡前伍代村依托青贮种植合作社,为农户提供代种、代收、代运一站式服务,年获得服务性收入4万元。
三是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盘活荒山、荒滩等村集体闲置资源,通过自主经营、作价入股、租赁发包等形式,增加村集体收入。腰新乡好尔村将闲置的1000余亩盐碱地开发试种水稻,年租金收入16万元。胡吉吐莫镇东吐莫村投入资金18万元,将闲置取土坑开发休闲渔业场所对外发包,年租金收入6万元。
四是发展保值增效型经济。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开展集体“三资”清查,逐村建立台账,防止流失浪费,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后劲。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效益最大化,全县水面草原承包、盐碱地开发等村集体经济增收近800万元。
三、突出机制建设,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障
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村集体经济有序发展。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建立完善县处级领导包保、县直部门帮扶、乡镇党委主抓、村党组织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落靠。同时,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列入县委、县政府大事跟踪督办,纳入乡村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明责加压,提升责任意识。
二是健全激励机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乡镇经济主要责任指标考评,分值权重提高到8%,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奖励,兑现乡镇指标考评资金45.8万元。建立村集体经济收入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激励机制,每年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3%作为村干部绩效工资,并根据实际承担的任务量进行分配,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督导制度,以全县党建工作督导组和定点驻村扶贫工作督导组为依托,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工作的督导督办力度,实现了常态化工作推进落实。由县委分管常委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农业、畜牧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村集体经济良性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拓宽增收渠道,振兴乡村经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为全省建设现代化新龙江和大庆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贡献力量、续写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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