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的特殊意义
2018-05-14斯琴高娃
摘 要:社会主义改造是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引起了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于中国,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变和完善生产关系方面起到前所未有过的推进作用。作为全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具有浓厚的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创新特色的典型个案,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引起了一场内蒙古历史上前所未有过的社会变革。本文从推进了科学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的发展;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促使了社会主义经济基本制度在内蒙古建立;为全国其它少数民族和其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社会变革实践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经验等意义方面进行简要概述。
关键词: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特殊意义
1推进科学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中国化和当代化起到了创新性贡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和理论探索不断得到开展,解放被统治和压迫的各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让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开辟社会主义道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逐渐成为人类共同目标。社会主义制度从理论到实践,是在列宁领导的俄国十月革命取得胜利的基础上,建立工农兵苏维埃政权,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的。人民民主专政对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讲,必须是各民族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各民族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权。民族自治制度方面社会主义苏联采取过自治共和国和联邦制,而我国采取了更加符合国家和民族实际情况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巧妙而合理地,即创新性地推进科学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与时俱进的发展。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就是在这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中,列宁、斯大林继承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将其基本原理与苏联民族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成为列宁、斯大林民族理论和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苏联化。在中国新民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实践中,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将其基本原理与中国特殊民族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成为毛泽东思想的民族理论构成,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政策的中国化和当代化。其中,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各族人民率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率先开展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基本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实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的中国化和当代化的有效实践。
2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和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时间的艰苦探索的基础上坚持和实行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有效措施和基本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发展。自共产党成立开始,以有效地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为初心,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情况相结合,经过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不断尝试和实践,率先在内蒙古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府,迈出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定的第一步。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是内涵丰富、系统性强,不断得到完善的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党在少数民族地区领导开展的经济改革,即党的领导下的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尤其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使党的民族政策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断完善,使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1)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在内蒙古自治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并成为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政策依据和行动准则,有效地促进了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各领域的顺利完成,从而雄辩地证明了内蒙古自治区为范例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而实行的不可争论的实事。从而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各族人民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使党的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新常态。(2)建设和改造同时并进,特别是以经济建设为总抓手,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文化教育建设共同推进的民族区域自治时间和理论探索,在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中得到全面体现。比如,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与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同时开展、同步推进和同样精彩。在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中提出的“在稳步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就是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改造必须以地区特色经济建设和发展为前提的民族区域经济建设的重要理念,这一切都成为创新性地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贯彻落实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浓厚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典范。(3)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政策,充分尊重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文化权益,特别是将党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政策与本地区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民族干部使用有机相结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践和理论探索,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比如,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建立单一民族的合作社和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参加的民族联合社,坚持民族联合合作社的领导成员中配备与各民族社员人口比例大体相应的个民族干部。在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中,采取合作社的办法改造个体经济为集体经济,采取和平赎买政策来改造牧主经济为过渡时期当在牧区和民族工作的中心内容。各牧区均制定正确合理的劳畜分红比例,保证牲畜多的牧户的利益,充分调动了牧民生产积极性。根据庙仓经济的特殊情况,通过教育和协商的方式,采取更加稳妥的改造办法,庙仓占有的牲畜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这一过程中充分尊重庙仓喇嘛的意愿,保证他们经济利益不受极大损害,对喇嘛医,采取团结的方针,使他们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医务人员。这种把宗教改革与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相结合起来的情况,在全国各省市不多见,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
3促使社会主义经济基本制度在内蒙古建立,极大地解放和逐步地发展生产力,为内蒙古自治區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社会主义革命,是完成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根本途径。通过社会改造,内蒙古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内蒙古自治区工人阶级和走上集体道路的广大农民和牧民,开始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这一生产关系的大变革,对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即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国家所有制和劳动者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新的生产关系,开创了历史第一次有计划、大规模地发展国民经济的局面,为内蒙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开辟最广阔的道路。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是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同步开展和推进的。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这一主体的两翼,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承担着继续完成社会变革的历史任务,同时还承担着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现实任务。因此,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中始终坚持发展经济和改造经济相结合,以发展促进改造,以改造保障发展为基本原则,畜牧业改造就是其中的典型个案。到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0周年之际,自治区社会经济文化事业有了巨大发展。据相关统计,“1956年与1946年相比较,自治区工业总产值增长了27倍,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27%,粮食总产产量达到465.5万吨,比1946年增长了1.5倍。各种牲畜总头数达到2600万头(只),比1946年增长了2倍多,人民购买力1956年比1950年增长了4倍以上,蒙古族人口增加20万。”[]内蒙古自治区呈现了一片人丁兴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
4率先完成蒙古族和内蒙古地区社会变革的艰巨任务,为全国其它少数民族和其它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社会变革实践提供了行之有效的经验。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权、民主改革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等一系列运动中,内蒙古走在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前列,特别是内蒙古地区的特色经济--畜牧业方面领先了一步,正如《中国民族区域自治50年》一书所说 “无论牧区的民主改革或者是社会主义改造,都是先在内蒙古牧区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向全国其它牧区推广实行”一样,内蒙古社会主义改造中创新的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方针、政策、原则、方法,均在其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改造中推广运用过。比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社会主义改造中,借鉴内蒙古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稳,办法宽,时间长”方针,采取了牧业生产合作社、办公私合营牧场等政策和办法,完成了将本地区畜牧业经济的向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过渡的社会变革历史任务。在新疆以外的逐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其它自治州、自治县的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都以内蒙古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为参考或依据,保证了该地区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顺利推进和经济社会的穩步发展。在后来的西藏藏族自治区寺庙经济改革中,参考了内蒙古庙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从西藏藏族自治区民族和宗教特殊情况出发,采取比内蒙古庙仓经济社会主义改造更加稳妥的改造办法,充分保障了寺庙及宗教人员的切身利益,进而巩固和发展了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和民族宗教政策。
总之,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内蒙古各族人民更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理论。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和生产积极性,培育并践行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理念,创造了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等奇迹,实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内蒙古大地得到确立,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大踏步前进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经济、思想基础,为内蒙古地区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道路上勇往直前,不断树立典范作用造就了良好生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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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斯琴高娃,蒙古族,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专业,2014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