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农商行在服务农村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
2018-05-14樊川红黄超郑西朋
樊川红 黄超 郑西朋
[摘 要]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农村信用社正在逐步转型为农村商业银行,但是不管是转型前还是转型后都本着服务“三农”,从满足县域金融需求入手,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强化自身支农责任,逐步形成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然而随着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农村的经济需求呈现多样化特征,现有的信贷管理方式、信贷创新品种和服务难以满足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本文从加强农信社信贷产品创新对于支持三农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关键词]支农信贷;信用;农业共营制;综合性;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七大把农村金融问题列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提出要积极探讨改善“三农”问题融资难题的各种可行方法。习近平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三农”融资难题一直存在,尽管“农业、农村、农民”要发展,对资金需求迫切,但贷款难现象仍然存在。“三农”贷款项目较少,且额度低。而农业的弱质性使得银行对三农贷款的收益低且风险较高。
我国农业存在农户经营规模小、地域分散、区域差异大、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特点,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低。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的基础上,部分地区的农业规模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在很长时间内,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土地少且分散的固有特点,小规模、分散进行的庭院式经营仍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生产方式。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市场之间的距离,但依然难以根本改变农产品生产固有的不稳定特点。
农信社在农村有广泛的营业网点分布,具有较好的经营基础。网点分布广泛为开展支农信贷服务提供了重要的渠道优势。目前农商行服务对象主要是所在区域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及新型的农业合作组织。出于对农业弱质性的考虑,目前对农业贷款主要投放在发展潜力大,高效或规模化的集约化农业上,除了广大农户,扶持对象还包括了涉农公司、农村龙头企业、农业基地等。通过农贷产品精细化管理,根据农贷主体及用途,四川农信社推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农民专业合作社贷、“三权”贷款及林权抵押、土地流转抵押贷款试点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推行难度大。因此有必要更加深入地分析农信社在农村支农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路径。
1 存在的问题
1.1 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增大农信社风险
农村信用环境并不理想,目前还没有建立一个完备的信用体系,金融企业对农村开展信用服务也显得信心不足,开展业务也只能畏首畏尾。而农民普遍收入水平不高,收入稳定性也不强,并且也没有较多资产可以进行抵押来获得贷款,这也是目前为什么金融机构对农民惜贷的原因。而另一方面就是农户对资金的渴求,扩大生产、农业技术升级和农业新品种推广,都需要农户拥有较大的资金,来推动农业生产升级换代。这两方面的矛盾是当下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所以,亟待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给予金融机构一定的经营信心,对开展融资租赁的农信社来说,可以更加有的放矢地开展服务,提高租赁单的质量,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1.2 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下农户需求与农信社需求不统一
传统农业经营体系下,资金不足和融资困难一直是阻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的一大瓶颈。从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信贷可获得性的研究上看,由于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存在规模不大、自身产权不够明晰、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金融机构难以对合作社的贷款风险难度和面临风险等级有一个准确的评价,并且合作社的固有资产较少,缺乏能符合贷款条件和资格的抵押物或质押物,只能通过入社社员个人名义或联保的方式从金融机构取得小额贷款。
分散经营的农户由于自身生产风险的不可控和资产水平的有限性无法成為村镇银行中意的授信群体,致使村镇银行难以开展信贷业务。然而,信贷业务是银行业一直以来的主要盈利业务,主要盈利业务无法有效开展就会造成村镇银行难以持续发展下去的问题。根据有关数据统计2012年四川省有37家村镇银行开始运营,其中亏损了5家,亏损率达13.5%。因此,村镇银行需要同农村地区有资金需求并能满足银行授信条件的群体或组织合作,来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1.3 贷款用途调查不实,资金流向“非农”领域
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进行战略调整,逐渐从农村撤离阵营,但这些银行吸收了农户大量的储蓄,储蓄大量流向工商业,真正意义上服务于农民的资金却非常少。一些金融机构成了农村的“抽水机”,从农民那里获得的资金却无法给农民提供相应的服务。部分农信社思想理念、市场定位、服务对象和经营范围错位,误认为农业经济发展迟缓、收益少和见效慢,渐渐对农业经济不感兴趣,产生排斥的心理,动摇了办社宗旨和初衷,对农户贷款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发展。
2 对策
2.1 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以四川省崇州市为例,其构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共营制” 发展了土地股份合作社资金融通模式,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可行途径。“农业共营制”的核心内容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农户为核心主体,通过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以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来推进农业的专业化生产及服务,形成 “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农业经营方式。
依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以社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单独或联合农业职业经理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打破了以往在传统农业经营方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法提供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僵局。
2.2 开展融资租赁服务
农信社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应该从服务结构上确定好重点经营方向,从而降低租赁活动的风险,并且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三农”的融资租赁活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业务农信社应该将融资租赁业务的工作重点从左及右不断加强,传统商业租赁公司更愿意由右及左地组织经营,也更容易产生经济效益,风险和收益也是由右及左不断下降的过程。但是从长远角度来看,将租赁重点放在服务农业生产机械化方面,更容易实现与国家方针政策相一致,也能降低租赁经营带来的风险。同时,对农户和农业合作社展开融资租赁活动,能够发挥农信社的内部资源优势,更容易获得较好的融资租赁合同数量。
2.3 借力精准扶贫构建农信社综合经营服务,实现自身身份转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助推补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
传统农户的分散性、兼营性等特点,要求合作社为他们提供综合性服务。因此,可借鉴日韩农合模式,在精准扶贫现状下,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销售、供应、金融、保险、生产经营指导、仓储运输、福利、生活、文化等各项综合业务服务。这样既可进一步拓展农信社在农村社区的影响,同时也可实现农村存款资源的充分利用。
[参考文献]
[1] 胡姗姗.农信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服务三农的对策探析[J].农业与技术,2016(01).
[2] 罗俊.统筹城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内含式发展理论[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3.
[3] 籍婷婷,过仕明.我国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外企业家,2017(03).
[4] 罗骏,贺意林.“农业共营制”下土地股份合作社资金融通模式——以四川省崇州市为例[J].农村经济,2017(07).
[5] 张贞.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6] 易德良.我国农村金融扶贫的困境及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2017(02).
[7] 高强,张照新.日本、韩国及中国台湾信用合作运行模式、发展经验与启示[J].中国农村经济,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