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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5-14王能晓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3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对策

王能晓

[摘要]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通过对精准扶贫过程中干部驻村帮扶制度的分析阐述,指出了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稳步走好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对策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中共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中国自从1986年开展大规模扶贫,减贫力度最大、成绩最突出的五年。国务院扶贫办公布了一组数据,从2012~2016年,全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5564万人,2017年减贫人数预计也在1000万人以上,连续五年年均减贫1300多万人。但在前所未有的成绩背后,仍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1 我国干部驻村帮扶制度现状

为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增加攻坚脱贫一线工作力量,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干部驻村帮扶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并落实保障措施,实现驻村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帮助贫困家庭脱贫。2015年4月,中央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完成工作基础上,加强基层建设,推动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驻村干部选派力度。按照因村派人原则,选派政治素质高、有较强工作能力、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干部驻村扶贫。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择发展道路,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體收入。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累计选派驻村干部277.8万人,各地也逐步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选派条件更加严格,职责任务更加明确,建立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考核奖惩。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不仅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而且自己得到锻炼和提高。

2 驻村干部帮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经验欠缺,难以精准识别贫困户

一是受现实情况限制,部分驻村干部长期脱离农村生活,缺乏基本的农村生活经验,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基层工作。二是“异地做官”使得驻村干部对本村的现实状况、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缺乏了解,对“扶持谁、怎样扶”等基本信息的掌握需要一段时间,很难短时间内为贫困家庭提供有效性的指导。三是由于现实的家庭收入来源多元化,驻村干部难以准确计量真实贫困数据,增加了精准识别的难度。

2.2 有的驻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低下

一是驻村帮扶工作本身具有复杂性,不仅需要驻村干部对农村家庭情况进行充分了解,还需要掌握大量现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经验,才能为贫困家庭排忧解难。二是农村空巢化严重,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存留了大量的儿童与老人,文化水平低、观念落后,信息获取能力低下,对国家的相关政策缺乏了解。扶贫对象低质,不配合、无法配合,致使驻村扶贫缺少参与现象。三是激励机制与考核机制的不健全,驻村干部之所以能够异地任职,其原因在于权力来自于上级而非下级。“上级任命”强化了对上负责,弱化了对下负责和对群众服务的意识。

2.3 有的干部自律性不强,影响了干群关系

众所周知,干部身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他们是“公共人”,担任社会公职,具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维护人民利益的使命与义务,负责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另一方面,他们是“经济人”,作为普遍意义上的社会成员,具有社会公众所共有的个人利益。干部主体的趋利性导致其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以民为本”的观念淡薄,进而出现公权私用,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帮扶过程中,经常出现有意“照顾”家族成员,收受贿赂的权力异化现象。个别干部自身的不公正,影响了老百姓的信任,影响了驻村帮扶工作的干群关系。

2.4 外来干部处境尴尬,工作表面化

一是驻村干部受到上级政府的权力限制与原单位的资源限制,没有任何实质性权力,严重影响了日常工作进程。二是驻村干部的工作遭到原村干部的排斥:一方面,驻村干部只是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多元主体之一,他们的日常工作需要村干部的协助才能进行;另一方面,他们的加入极有可能影响原村干部的谋利范围。这使驻村干部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只能干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无法真正参与其中,干部驻村帮扶制度趋于形式主义。

3 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制度发展的对策建议

干部驻村帮扶制度是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营造良好的扶贫环境,推动干部驻村帮扶制度良性发展,仍需要各社会主体的共同推动才能实现。

3.1 完善多元监督体系

完善监督体系,首先要把好驻村干部的入口关,力戒“先天”不足,做到明确需求、精准选派,把工作能力强、品行优质、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选为驻村帮扶干部;其次,要做到多元主体监督,打破之前上级对下级实施的单一的垂直监督方式,引入更多的监督主体,形成上下级、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地方人大代表要行使好监督权,积极听取民意;新闻媒体要进行客观公正地报道,督促驻村干部行使职权;重视有影响力的村民对驻村干部的监督,将村民意见置于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3.2 健全科学的考核制度

首先,要做到多元主体评估,将公众满意度纳入驻村干部考核体系。委托第三方诸如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设立“民情信箱”等多种方式,广泛收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并将民意反映的结果作为驻村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其次,落实问责制度,及时召回无法胜任工作的驻村干部,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再次,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应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处罚采取扣除奖金和通报批评等方式,以此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后,将驻村干部的政绩考核与原单位、所驻村村干部的绩效评估对应、衔接起来,进而实现绩效评估的规范化、科学化。

3.3 加强干部自身建设

麦金太尔认为,“只有那些具有正义德性的人才有可能知道怎样运用法律”。监督、惩戒制度无论多么严密,如果执行者不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权力异化现象还会大量存在。驻村干部要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这些是任何金钱、权力都无法替换的。一是要自律。干部要珍惜自己的岗位,尊重自己的职务,时刻反省自己,剖析自身的缺点与错误,警惕和抵制各种诱惑,驻村干部更是要在困难的条件下磨练自己。二是要忠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职业,忠诚于村民,忠诚于扶贫事业,把自己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良心运用到职权中,优化帮扶效果,充分实现公共利益。三是要培养自己的道德责任感。脚踏实地,在帮扶过程中,不循私情,不一味追求速度、制造短期脱贫的假象。四是要团结人,争民心,取消“官本位”思想,与村干部、村民保持良好关系,积极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驻村干部不仅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还应有过硬的业务水平。一方面,定期组织学习与工作内容相关的理论,观看与工作相关的视频资料,从中获取经验并不断创新理念,因户制宜运用到实践中;另一方面,力求“后天”补上,驻村干部要提升自学能力,与时俱进,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帮助村民精准脱贫。要努力成为“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

4 结语

精准扶贫在我国取得重大成就,目前已进入克难攻坚的“最后一公里”,干部驻村帮扶制度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手段之一,在实施过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问题,从考核、监督、自身建设三方面思考并提出建议,探索更加健全的制度模式,是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李猛.地方政府行为与中国经济波动[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5.

[2] 时影.绩效评估与当代中国地方政府行为[M]. 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6.

[3] 范宝亮.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D].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16.

[4] 麦金太尔.德性之后[M].龚群,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5] 张康之,李传军.行政伦理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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