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工作研究
2018-05-14常红林
常红林
摘 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及财政部等发布的文件,结合国家规程、规范和山西省相关的政策文件,对山西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进行思考,对重大工程建设区选址、规模确定、工程设计等方面提出建议,以供工作参考。
关键词:土地;重大整治工程;申报
1 研究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顺应地方诉求,国土部、财政部先后支持有关省份实施了一批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截止目前,14个重大工程至今共完成投资555亿元,建设规模超过218万hm2,新增耕地约35万hm2,分别约占批复任务的91%、92%和65%。总体看,重大工程成为助推国家有关战略加快落地的重要平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手段和国土部门履职担当的重要抓手,在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N”综合效应日益显现。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于2018年3月1日下发了《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支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30号),该文件在重大工程建设重点区域、支持方式及程序等方面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及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及建议。
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土地整治是当前改变土地农业发展方式、提高耕地产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最为有效的手段,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闲置人口就业、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申请及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对推进精准脱贫攻坚、落实实施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部署有着重要意义。
2 申报条件
申请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建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重大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与当地自然、社会等条件相适宜,与国家战略目标相一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粮食安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明显、效果显著。
(2)重大工程已经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立项审批。
(3)重大工程建设区主要位于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
(4)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原则上对同一省份同期支持实施一个重大工程。
(5)建设规模原则上应为3万~10万hm2。重大工程的建设区域应集中连片,建设范围清晰,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区域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别。受自然条件限制的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疆地区的重大工程建设规模要求可适度放宽。
(6)重大工程所依托的骨干水利、交通、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完备,已开工建设或竣工。
(7)重大工程所在地方应有一定的资金保障能力,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
3 可申报重大工程的区域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区域需要符合《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及《山西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同时结合扶贫政策,优先考虑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
4 申报工作内容及步骤
4.1 前期调研,明确整治重大工程范围
为了切实做好山西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建议省、市、县三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省内外相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各地对申报和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一致意见后尽快确定重大工程建设特点和主题,明确重大工程的建设目标和规划方向。
4.2 选定建设区
结合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相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扶贫相关政策文件,制定重大工程拟建县(市、区)筛选条件,明确申报的原则、程序、选址条件和范围。下发《关于申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函》和基础资料收集清单,部署有关市、县的重大工程预申报工作。各市按照函的要求积极开展预申报组织工作。
在各县(市、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重大工程预申报县(市、区)进行筛选。
4.3 实地踏勘和确定建设规模
根据编制规程的要求,明确子项目选择条件、踏勘工作要求和基础资料收集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分组到各市、县(市、区)进行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等基础调查工作,对各县(市、区)申报的子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对项目区原有、新建、拟建、在建基础设施逐一调查核实。基础调查工作以室内判读现状图、影像图为前提,剥离相关规划涉及的面积范围,初步框定子项目范围线。根据初步框定子项目范围线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影像图,进行实地调查,并征求相关各乡镇、各行政村委、村民代表的意见,最终选定子项目。
4.4 编制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与编制依据、建设区概况、建设条件分析、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土地权属调整、投资估算、实施计划、实施管理、后期管护、效益分析、耕地质量等级分析及可行性研究结论。
4.5 开展整治重大工程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的方向包括新增耕地潜力分析专题、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专题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4.6 典型项目区选取与项区规划设计
4.6.1 项目选择
按照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基础设施情况、水资源状况、灌排条件等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和当地群众整治意愿以及拟采取的工程措施等方面具有片区代表性的原则,对重大工程涉及范围内划定的项目区进行分析筛选,遵循区间差异和区内相似性基本吻合的项目作为典型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耕地司《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要求》规定,典型涉及规模应达到总建设规模的5%以上。
4.6.2 建设内容推算
为确切掌握各实施片区内具体项目的原有设施现状,在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前期阶段,对各项目区进行充分调查,统计各项目区内的排灌现状、道路设施、土地平整程度、农村居民点状况等资料,计算单位面积现有设施的密度情况,根据土地整治的建设标准局部控制工程总量,控制项目区建设总投资。
4.7 编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建设项目区数据库
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流程、建设任务、年度建设计划、年度投资计划、计划查验等)、实施准备(包括组织部署、项目公告、项目监理、项目招投标等)、施工建设(建设条件、施工布置、主要工程措施等)、实施控制(包括进度控制、资金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等)、实施管理(包括协调管理、权属管理、变更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后期管护等)以及实施保障(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等)。
项目库建设包括现状库处理和规划项目库建设:①现状库处理。进行包括现状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行政区划和行政区界线等空间拓扑关系建立及相关属性数据的整理。②规划项目库建设。对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用地进行空间拓扑关系建立及规划属性数据建库。
4.8 组织专家论证及上报审查
重大工程申报材料编制完成后,及时配合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上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重大工程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后,省人民政府下达重大工程立项批文。立项之后省人民政府向国土资源部正式行文申请成果备案。
5 申报材料
省级人民政府完成重大工程立项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财政部门向两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①申請中央财政支持文件。②省级人民政府立项批复文件。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④重大工程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图、重大工程规划图和土地整治区域典型设计图等图件。⑤省级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对重大工程建设的意见。
因评审论证需要补充提供的其他材料,由两部通知地方另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