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管理实践
2018-05-14席辰
席辰
近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及负责人的管控手段不断加强0 2015年起实施的《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4]12号),要求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入全部按照文件确定基本年薪标准,并根据考核结果,获取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国资委管理央企、其他中央企业、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均在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内。本文所指的国有企业即指此类范围。目前,在企业资产规模、人数等客观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业绩考核的结果对这些企业负责人薪酬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从中央机关出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入手,回顾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建立过程,结合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作者所属单位的管理实践进行剖析,并对考核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业绩考核 目标值
年度考核任期考核
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政策变迁
(1)业绩考核政策的历史沿革
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国家要建立统一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在国企改革特定历史阶段应运而生。
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国资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自2003年出台《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2号令)后,作为国资监管与国企发展抓手的业绩考核制度,几经易稿,分别于2006年以17号令、2009年以22号令、2012年以30号令修订。在2016年新出台的33号令文件,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 22号),根据企业不同功能定位,提出更加明确的考核要求,表明国家对国企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的重视。
(2)业绩考核制度的变迁分析[1]
1.考核指标导向变化。考核导向由利润最大化过渡到实施价值管理,在年度考核指标中引入经济增加值并不断完善,鼓励企业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由追求企业数量规模做大向发展质量做优转变,任期指标由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转成总资产周转率指标,追求有效益的增长,而不是盲日追求规模扩张。
2.考核指标目标值的确定原则更加精细化。从第三任期开始,考核指标目标值的核定原则由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调整为不低于基准值(基准值根据E年实际完成值和前三年实际完成值平均值的较低值确定)核定,考虑了由于行业发展趋势导致的企业实际完成值不理想,有效保证目标管理的科学性。
3.试点授权董事会实施业绩考核。随着国企董事会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业绩考核制度不断健全,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第三任期起可授权董事会对高管经营业绩实施考核,但需事前沟通、事后备案,确保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的调节和平衡。
业绩考核指标代表含义
国资委出台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把考核分成年度和任期两部分。
(1)年度考核指标
1.基本指标
第一,利润总额
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第二,经济增加值
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2.分类指标
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
(2)任期考核指标
1.基本指标
第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由国资委核定)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计算方法为: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
第二,总资产周转率
指企业任期内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周转率=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之和/三年平均资产总额之和
2.分类指标
与年度考核指标原则相同。
第一,约束性指标
国资委可根据需要增设约束性指标,具体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二,考核指标得分 根据考核年度或任期基本指标得分加上分类指标得分合计,并适当考虑约束性指标综合确定。
我单位的管理实践
(1)考核概况
1.单位基本情况
作者所在单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简称我会),是全国性对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和国家副部级单位,总会所属企业为“中央部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企业涉及知识产权、法律仲裁、展览、旅游、贸易投资等各行业,规模差距较大。
我会资管中心认真贯彻国资委的指示精神,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责任,制定《贸促会管理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对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2017年继续完善并加入任期考核的内容。
2.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会直属企业中,会党组直接任命、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长及其他副职负责人。
(2)指标设定的基本思路
我会的考核指标结合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精神,并进行一些创新。考虑到2015年、2016年对我会直属企业負责人进行的是年度业绩考核,2017年包括年度和任期考核,因此,考核办法设定:2015年和2016年考核基本指标既包括国资委的年度考核指标,也包括任期考核指标;2017年按照国资委文件没定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考核办法。
(3)考核办法。
1.数据来源。
考核指标的数据为企业年度决算审计审定后的合并报表相应数据,目标值原则上为考核年度前连续三年的平均值,并根据实际合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