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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研究

2018-05-14张帆

财讯 2018年12期
关键词:借款人网贷借贷

张帆

P2P金融消费者作为P2P网络借贷行业中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对象,本文从消费角度阐述如何建立P2P_中出资者的法律保护模式。本文通过分析英美国家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及其政策,对比我国现有的监管制度以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构建一个符合现阶段发展状态的P2P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

P2P金融消费者 P2P网络借贷 法律保护体系

P2P金融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P2P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P2P平台的信用等级不达标,没有良好的信用评级体系,没有良好的管理制度。P2P平台未达到应有的信用标准,为了获利,故意隐瞒平台的真实信息,散布虚假信息,劝诱不知情的消费者盲目选择平台,造成相关权益受损。因此,在投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高信用安全意识,谨慎筛选借款人,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由于网络借贷的虚拟性,P2P金融消费者无法接触到实际上的投资项目,无法直接和借款人进行沟通,他对于项目的了解,对于借款人信息的掌握,仅来源于P2P平台的介绍。当P2P平台仅披露了投资项目优良的一方面,省略了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规避了对投资项目风险的描述,缺乏专业知识的P2P金融消费者难以真正了解到借贷项目的风险以及特征,对其知情权造成损害。

中间账户的出现为的是防止P2P平台金融诈骗、携款跑路等问题的出现,保证资金流动的公开透明。目前,第三方机构所做的只是帮助P2P平台以及借款人,消费者个人开设账户,并不负责监管资金的来源、资金的流动,P2P平台对于资金的实际走向拥有控制权。

国外P2P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P2P在美国的发展历史促使美国不断吸取经验教训,创建了一种取代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以现有的体制下进行多层级的监管的保护模式。美国在P2P消费者保护的侧重点在于保护好消费者的平等权,例如《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同时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行业自律模式,吸引了各种不同服务机构的加入。英国P2P行业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体系,由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相辅相成,从P2P行业现状为出发点,以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为最终目标,有效管控行业的正常运转。

相对于美国的金融寡头的垄断,英国P2P借贷行业自由而规范的发展,消费者理性谨慎,政府积极引导,市场监管灵活有效,其健康的P2P市场更能够对我们国家建立消费者保护机制带来启迪作用。通过对英美国家的P2P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研究,可以总结出以下经验:英美国家重视P2P金融消费者在网络借贷过程中的地位;英美国家建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管理P2P市场的运营;消费者法律保护的重点是信息披露制度。

P2P征求意见稿中的消费者保护评析

征求意见稿主要的保护对象是中小型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在不违背民法,公司法,合同法等上位法的基础上,对网贷行业的活动产生制约作用。由于网络借贷的主要风险承担着是消费者,因此意见稿凸显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意见稿对P2P借贷机构的经营权的取得进行限制规定,P2P借贷机构若是想要取得经营权必须先要携带有关的材料去到当地有关的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制度。意见稿表明对于资金的保管不能有平台自己进行,应该选择合适的银行作为第三方资金机构存在,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能够保证资金的安全。

文本认为加强对网贷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对于改进行业形象、提升网贷机构公信力、完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参考意见稿对“信息披露”制度地规定,对于借贷机构的相关义务要着重规划,其内容应包括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等。同时,还要求网贷机构对自身进行的所有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交易金额、撮合的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等在其官网上进行充分披露。

构建P2P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体系

首先,要建立P2P網贷信用制度,良好的网络借贷信用制度能够削减P2P消费者的投资风险,帮助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获取网贷机构、借款人的信用状态。政府部分积极引导信贷机构,对信贷行业进行整治,不同的信贷机构提供的资信证明报告可信度不同。借鉴美国的P2P网络借贷信用风险管理经验,提高借贷活动的安全性、规范性。

其次,建立备案制度,对于申请开展网络借贷信息服务的机构,要严格备案审查,看是否有齐全的报备资料,对于平台的经营能力,资信状况,严格考察。审查通过的平台要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之后的若干天内去到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机构定期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对于不合格的平台进行整改。

此外,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制度是平台尽到勤勉义务的体现,P2P平台必须及时地、自愿地向消费者披露真实的、准确的、客观的相关信息。P2P平台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导致P2P消费者发生权益损害,消费者在指定期间有理由提出合同解除。

鉴于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P2P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有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需要解决消费者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资金风险等问题,落实P2P网贷信用评价制度、网贷备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P2P网贷行业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行业自律。

[1]孙艳军.以英美监管为镜鉴,构建我国P2P普惠金融监管体系[J].上海金融.2016.3: 61.

[2]叶明,张亚鹏.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5.9: 76.

[3]壹零壹研究院.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M].东方出版社.2015:28-30.

[4]董裕平等译.多德一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M].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1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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