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及分类管理
2018-05-14刘娟
刘娟
[摘 要] 化学试剂种类比较繁多,危险性比较大,不同化学试剂所具有的危险特性不同,需要根据化学试剂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将其存放在安全场所,以此保证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主要是对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和分类管理进行探究,以此保证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安全。
[关 键 词] 化学试剂;安全存放;分类管理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1-0210-01
实验室所应用的化学试剂复杂多样,有些化学试剂危险性比较大,例如易燃易爆,甚至有些化学试剂还具有一定毒性。加强对化学试剂的保存和分类管理,对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十分关键。在实验室内,不允许存放过多种类化学试剂,不允许不同种类化学试剂混合储藏,以免发生意外事件,如何保证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是实验室管理人员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一、常用化学试剂的分类管理
化学试剂必须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其化学性质不同,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将同种性质、不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学试剂统一进行管理。对常用化学试剂按照特性进行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易燃类
所谓的易燃类化学试剂主要是指遇见明火容易发生燃烧现象,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试剂。在化学领域通常将闪点在25度以下的液体都划分为易燃类。在实验室内常用的化学试剂属于易燃类的包括乙醚、二硫化碳、苯、甲苯等相关液体。易燃类化学试剂在保存时一定要注意通风阴凉,保存环境室温不能超过30度,远离能产生明火或者是干燥的区域。
(二)剧毒类
实验室常用化学试剂部分能够产生毒性,引起人员死亡,例如氰化钾、氰化钠、三氧化二砷等相关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毒性比较大,并且与酸类试剂容易发生化学反应。这类试剂在保存过程中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环境,做好隔离,将其锁在固定的保存区域内,不允许外人随意触碰。
(三)强腐蚀类
强腐蚀类化学试剂能够对人的皮肤、衣服等造成破坏,例如浓硫酸、浓盐酸等化学试剂,若是不小心溅到人的皮肤上,能够造成烧伤。对强腐蚀类的化学试剂要用耐腐蚀性、不易损害的容器盛裝,最好存在安全的地面处。
(四)易爆类
易爆类化学试剂遇到水反应比较猛烈,例如钠、钾、钙等,这类试剂应该存放在特定的液体之中,避免与水发生化学反应。其中钾、钠可以保存在煤油之中。
(五)强氧化剂类
这种化学试剂主要是指过氧化物或者是含有氧酸、盐的化合物。在特定的条件下容易发生爆炸现象,与某些物质遇见容易发生剧烈反应,进而产生爆炸的危险。在存在过程中,要注意周围温度,并且不要与易燃、易爆类物质存放在一起,要注意散热。
(六)低温存放类
部分化学试剂在空气下存在容易发生变质现象,这种物质需要在低温环境下存在,例如甲基丙烯酸甲酷、苯乙烯、丙烯睛等。
(七)指示剂与有机试剂类
指示剂和有机试剂在分类管理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特性进行排序存放,这样能够快速找到相关试剂,以免弄混。
(八)一般试剂
一般试剂主要是指危险性比较小的化学用品,例如常用的碳酸盐、硫酸盐、硅酸盐等物质,这类物质稳定性比较强,常温下不易发生变质,常温下不易与其他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且对人及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比较小。这类试剂主要是存放在阴凉通风处便可以,控制储藏环境的温度,做好密封工作便可以。
二、常用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
不同化学试剂需要按照不同特性进行分类管理,随后要将其存放在安全区域,对其进行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化学试剂在安全存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放环境要满足要求
通过对常用化学试剂分类管理进行总结,从中可以看出不同化学试剂的特性不同,对环境要求不同,其主要需要对温度和湿度进行控制。普遍的化学试剂都需要在阴凉通风的环境,处于低温环境。化学试剂在安全存放过程中,必须掌握相关化学试剂的化学性质,了解其在何种环境下容易发生化学反应或者是变质,要根据这些条件科学地调整化学试剂的存放环境,满足其要求。
(二)正确选择相关器皿
不同化学试剂所盛装器具不同,化学试剂在选择相关器具时要根据自身特性,正确合理选择相关器具,避免化学试剂泄露等造成安全事故。
(三)选择安全区域,做好危险标志
化学试剂在安全存放时,要放置在固定存放区域内,不能够随意存放。根据特性存放在不同区域类,例如腐蚀性比较强的化学试剂应该放在低处,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应该存放在特定环境内,不能够让外人接触到。同时,还需要做好危险标志,明确指出该化学试剂存在的危险性,让人们主动避开化学试剂的危险点。
实验室所应用化学试剂对人们很容易产生伤害,如何对这些化学试剂进行分类管理以及安全存放十分重要。本文对常用化学试剂进行分类管理,阐述其主要特征,并且指明其存放注意事项,以此保证化学试剂的安全使用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刘艳霞.浅谈实验室化学试剂的管理[J].广州化工,2013,41(4):214-216.
[2]陈敏.浅谈化学实验室试剂管理[J].石河子科技,2013(3):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