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如何做好中小学会计核算管理工作
2018-05-14杜采学
杜采学
我国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以下均简称为《新制》),笔者在相关中小学进行跟踪调查时,发现中小学在会计核算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整理,同时给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
一、云南省中小学新会计制度的执行完成状况
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云南省自身实际情况,云南省教育厅要求各个中小学财会部门将此制度内容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目前云南省中小学会计核算管理状况
(一)核算管理模式有待完善
经过上下级部门之间的相互努力,在我省内多数县都已经完成围绕教育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的“校财局管”的会计管理模式,自成立以来,核算中心运作一切正常。教育局定期举行业务会,有相关中小学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陈述、梳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目前,在云南省境内校财局管核算管理模式有三种:分别如下:
1.教育局设核算中心。由于该模式的设立适合于学校分布密度较为集中的地区,因此在执行此模式的时候,不同地区表现出了很强的地域性。在一些分布密度集中的学校,这样的核算管理模式让受益学校的财会人员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时简化工作,达成规范性标准,增强了会计核算以及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但对于一些边远地区的学校,由于学校分散,不利于规模化集中管理,加上网络通讯相对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学校会计核算的运行成本以及资金输入。
2.中心校设核算中心。所谓中心校指的是一个临时设立的财务管理机构,对于部分地区,它起到管教中心的职能效果,其主要有三名工作人员组成:大校长、会计人员、出纳。大校长的职责是监督各个辖区内的校长,他在各大学校校长对于各项行程的报销中有着最后签字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很好地规范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学校的财务核算,其工作内容单一,但工作量大,也使得财政控制与会计监督相背离。
3.混合形式。为了解决上述“校财局管”存在的问题,部分地区采取县级统一核算,同时在乡镇一级设立“教管中心”,主要为其配备主任一名、财务人员一名以及有学校设立一名报账员。通过下辖学校报账员递送保障凭证到乡镇一级的教管中心,相关负责人审查无误后,再将资料向上呈递到县教育局准备最后汇总核算。虽然,该种管理模式能够解决时间空间上的问题,但由于这样一种层层管控流程的存在,使得工作变得繁琐,县教育局也很难从根本上掌握各学校具体的财务情况。
(二)食堂核算有待加强
1.《新制》中详细的记录了“中小学食堂经理人必须做到按时及时汇报账单情况”,同时让具体财务事项处于学校财务部门的监控之下。但目前为止仍然有相当的学校食堂没有进行规范的账务公开,财务账本的记录也不够具体明确,因此导致了学校财务处对食堂的财务情况难以完全掌握,财务风险隐患由此存在。
2.采购环节需加强控制。事实上,在中小学食堂财务核算中,食材等的采购环节是极为重要的,但实际情况是,工作人员在进行食材购买时多数是从市场上购入,未能得到正规的发票或者有些情况下根本没有收到发票。此外,食堂食材购入人员在报账时,也有出现应报账款与实际花费不相符的情况,原始凭证的缺失、随意增加了财会工作人员记账的难度。
(三)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些中小学校对记账、凭证整理、会计报表编制极为不负责任。举例说明,鉴于在农村一级的中小学业务相对简单,数量也小,因此教管中心追求简便直接将所有学校,按照日期的顺序进行装订。相关凭证的打印时间甚是延长到半年一次,而其中的原因仅仅是保障业务员缺乏专业素养,害怕记账失误使得修改变得繁琐。
(四)边远地区管理现金出现潜在风险
在各大中小学实行校财管后,中小学的账户均由当地教育局进行统一进行账户开设。但这样的做法背后也存在着一定危机,在报账员进行每期的结算时,产生大额现金流,由于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大笔现金流无法做到及时存入银行账户,那么只能由个人代为管存,也由于个人风险的存在,报账员只能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但这确实不允许的,属于挪用公款。
(五)专项资金公用经费使用不合规
1.专款被占用。《新制》中明确记录,中小学专项资金应该做到专款专用,实际情况却是,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学校会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的难题,也就是说教育专款被企业政府项目占用而不能及时被使用。
2.调宽经费使用范围。在学校的实际运行中,财会部门会反映资金未能得到及时运用的情况,由此出现了挪用公用经费支付非公用经费现象,比如说,学校雇佣一些临时工,在进行工资发放时就会出现上述情况,而这样一比工资的发放实则违背了公用经费使用的原则。
三、改进中小学会计核算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培养教育主管部门的财管意识
调研情况显示,在部分地区中小学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完成的相当出色,究其原因是当地教育局加强了对下级各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对财务管理知识的传播以及为整个工作队伍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的氛围。由此可见,各地教育局也应进行参考对照,虚心求教。
(二)深入改进“校财局管”模式
在《新制》内容的规定下,很多县城都相继设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但由于各地管理方式,管理能力相差悬殊,会计核算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此外另一些地区虽然也设立了核算中心,但学校的财务工作大部分还是归由教育中心负责,这些地区由于未进行统一会计核算,因而也未能达到优化财务管理的目标。其实,地区差异是难免的,各个地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当参考其他会计核算工作完成出色的地区,制定出有当地特色的会计核算模式,继而深入改进“校财局管”模式。
(三)编制食堂财务管理条例和食堂核算条例
上述中提到,学校在进行食堂财务核算时是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的,因此,必须着手解决发票以及原始凭证等一系列的问题。总的来看,要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必须制定出有地方特色的财务管理条例,而条例应由地方教育局制定完成,条例内容应该详细、具体到位,包括食堂财务管理包含的内容、采购程序等;此外,学对于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写也应该有一套规范条例,首先应该明确核算记账的明细科目、账目的设立以及报表的形成,其次也应该针对财会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素养的进一步培训,甚至是替换掉专业水平不高的工作人员,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四)规范经费管理使用
调研证明,经费管理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预算管理不够合理造成的,那么要从根本上规范中小学的经费使用,教育局应发挥政策制定者的身份,设立并完善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结果更为科学合理;其次学校财会人员必须强化经费预算观念,增强会计核算,同时严格审查学校食堂报账单的合理性,对于学校其他部门开支的预算做到具體详细,符合相应会计科目的要求,严格区分经费预算与非经费预算,避免二者费用相互混淆;最后,财会人员对于学校各类经费的申请进行跟踪调查,密切关注资金是否及时到位以及是否出现挪用资金的情况。
(五)全面提升财会队伍素养
中小学校内,非专业出生的财会工作人员的存在使得整体财会队伍建设进程缓慢,对于一些由教师转岗的工作人员,学校出资在进行专业培养之后还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人员应当及时解聘,同时,提升财会人员工资待遇,让工作业绩与绩效考评相挂钩。(作者单位为曲靖市沾益区炎方乡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