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新时期下高校教学秘书的管理职业修养
2018-05-14金欢
金欢
[摘 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机构和学校也随之增多,教育秘书的职位对学校来讲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各大高校中,对教学秘书的管理也要充分重视起来。新时期下的高校教育质量在稳健提升,对教学秘书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就如何培养教学秘书管理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出了问题,并进行深刻的讨论。
[关 键 词] 教学秘书;职业修养;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1-0221-01
培养人才不仅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也是高校的基本职能。教学秘书在高校中的职位是教育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它的任务就是维持学校各个教学部门的秩序,让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和秩序都能正常运行,它作为学校各个部门之间的重要纽带,将师生、教师与相关部门、学生与相关部门之间紧密联系起来,对教学质量的管理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一、教学秘书在高校中的工作内容
了解教学秘书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中面对的对象,是每个教育秘书工作者必须要掌握的,摸清工作内容以保证平时管理工作的质量,做好服务工作,在学生和教师遇到问题或困扰时,及时沟通和协调。在高校中,教育秘书是高校中基层的管理工作者,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工作内容不仅要将领导的协调工作做好、管理领导的日常事务,还要收集基层学生和教师的建议、出现的问题和信息反馈,将这些内容进行整合,再将其呈现给领导,并对领导提出的意见和指导进行执行或辅助。
二、现在教学秘书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一)教育秘书的管理方式无法得到创新
工作量大、工作内容繁杂是教学秘书的工作特征,这样会导致教学秘书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很少有精力去学习基础理论和管理方法,从而使教育秘书无法进步,停滞不前的管理理念、不扎实的基础知识将对高校的管理起到非常不利的影响。在工作中,由于思想的陈旧和工作方式的一成不变,导致管理模式无法得到创新[1]。
(二)工作质量难以保证
由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以工作的质量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不能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这也是教学秘书在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主动处理,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从而对高校管理质量的提高有非常大的影响。
三、对于教育秘书工作上弊端的解决方案
(一)加强管理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
教育秘书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要加强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管理能力,加强与师生和领导之间的沟通能力,那么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1.对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学習
教育秘书要合理的分配工作和生活的时间,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有关高校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在工作中慢慢摸索管理方法,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充分协调好上下级关系,学习如何快速高效地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并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其质量[2]。
2.管理方式的创新
教育秘书在工作中要有自我创新意识,改变老套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学习相关的专业背景,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来进行管理方式上的创新,例如,利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对资料进行收集和整合,摒弃之前的手写和脑力整合,这样会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对日常的工作有着积极的影响。
(二)有效提高工作质量
1.提高自身的沟通协调能力
与他人沟通是教育秘书的日常工作内容,这就要求工作者有着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教育秘书要做的是在日常工作中与人打交道、为人谦和,用积极向上的态度去完成日常的工作,磨炼自己的耐心,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3]。
2.统筹兼顾能力的加强
教育秘书面对的对象比较多,任务比较繁杂,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就要加强自己的统筹和兼顾能力,要对工作有一个宏观的规划,再进行细致的处理,将每个人对应的每一件事都妥善处理。将自己平时的工作按照下达时间或发生类型进行区分,并对其进行统一的整合,这样不仅节省时间,还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发挥到最好,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4]。
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在不断发展,教学水平日益提高。提高学校的管理是高校工作中的主要内容之一,想要学校拥有优质的管理和统筹要求,教育秘书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这是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的关键。教学秘书的良好发展对教育教学的改革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可以提升学校的整体质量,还为学校今后的长足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参考文献:
[1]潘小东,张国权,秦华,等.浅析新时期下高校教学秘书的管理职能及职业修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4(50):11-12.
[2]吴琼.优化高校教学秘书的职业修养初探[J].才智,2015(17):65.
[3]范立新.新时期高校教学秘书的角色定位与能力培养[J].才智,2014(35):279.
[4]黄育杏.优化高校教学秘书的职业修养初探[J].读与写,2015(1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