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主体的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分析及对策探讨
2018-05-14夏飞群
夏飞群
企业股权转让属于当前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内容,其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经历的过程,企业股权转让对新型现代化企业构建等方面存在着比较重要的影响力,为当前产权制度等方面改革提供更加有利的条件。在当前阶段中,我国企业股权在转让的时候,其相关内容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并且其在法律相关体制逐渐改善的情况,逐渐得以公开化进行,并且其本身也具有规范化的特点,并取得良好的效益。但是,其实践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能够对这些问题和风险加以规避,需要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和探讨,并且能够最大限度对资源配置加以优化。
一、企业股权转让不同主体转让地点不同
(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
个人所得税法税款入库地点需要根据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和个人任职所在地等顺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处理,但是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纳税地点存在着特殊性的特点,我国相关法律条款中规定,个人股东股权在对个人所得税加以转让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出现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的地税机关作为其主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因此,纳税地点主要是股权变更的企业所处的位置。例如,境外个人股权转让首先依据股权转让人所在国与我国的税收协定相关条款规定,如果我国有征税权,则该笔税款入库地点依然为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
(二)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个人或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中规定,中国居民企业需要根据中国境内外的股权转让相中得到的资产等内容,对企业的所得税规范化處理,这一过程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第三条称主要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财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三)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第三条内容规定,中国境内机构所进行设立的相关非居民企业在对其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企业股权转让的时候,由该机构所持有的股权就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缴纳加以处理的时候,在中国境内实施机构设立的非居民企业在得到所得的时候,主要是将机构所在位置设置为自身的纳税地点。例如,某公司拥有江苏泰州市高新区某化学科技公司的股权,该股权被其母公司C公司在境外转让给了另一公司,即C公司间接转让了该市某化学科技公司的股权。税企经过双方数十次的沟通、谈判,最终以企业依法缴纳9,825万元税款告终。案例总结,随之非居民企业境外转让股权案例的曝光,可见税局对非居民税收的征管力度有增无减。税务人员在非居民税收征管过程中也需要提高,提醒企业的财税同行业应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二、当前企业股权转让现状
从我国企业股权转让情况和具体实践等方面出发,股权转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首先股权转让通常情况下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下实施的,这一转让方式具有较为单一的特点,并且这一转让方式在多种情况下为协议转让。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其中所包含有的转让方式不仅包含着协议转让的内容,也能够在招投标活动等方式的基础上实施转让。但是具体实践的过程中,协议转让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所占据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实际上企业国有产权主要是国家对资产财产权进行处置的权利,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须经政府授权通过审批。政府通常情况下会委托中介机构对产权转让的相关活动进行必要指导,同时政府明文规定这一转让方式的规则内容能够防止更多的风险出现,并且这一转让方式在市场上也得到更多企业的认可。
三、不同主体的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潜在问题
(一)在认知层面的差错
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企业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其主要是为了防止资产出现流失的情况,促使我国国有资产能够得到保值和增值,但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对这一目标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误解,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我国企业股权转让的目标主要是促使国有企业股权能够具有较为正确的定价,在这一过程中对股权转让的价格判断方面的重视程度比较高,对股权转让价格有效计算,最终根据转让的价格对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与否加以判断处理。从实际情况出发,国有企业本身在运营的时候,其运营状况对转让价格的高低就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企业运营状况较为良好的时候,转让股权虽然在短期账目上会显示资产具有增加的现象,但是长远而言,资产也会间接流失。管理者处理企业股权转让内容的时候,需要对企业的动态发展情况关注和重视,纠正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认知偏差。
(二)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程序设计不合理
我国为了使得股权分配更加正规,就需要办法一定的政策对其加以约束处理,并且根据当前正确市场中出现的相关经济纠纷的问题,进行实《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政策颁布和运行。这一政策在具体应用的时候,其在很大程度上对国有企业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权的做法加以规范化处理,其不仅能够促使国家资产监督机构的监督力度加强,也能够防止资产出现流失的情况,能够为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提供相对比较强大的生命力。
(三)国有股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后,对于股权运行方面的关注程度出现不断加深的情况,我国企业股权的资产评估主要是由净资产定价逐渐地向市场定价过渡的方式进行的。我国颁布的相关法规中规定国有企业股权的转让资金不能够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真实投资价格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逐渐成为企业资产转让的重要定价依据。
四、不同主体的企业股权转让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
(一)相关案例内容
以某省属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作作为重要的案例,某省属国有企业二级子公司计划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内容,使得国有资产全面退出。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股权转让的进度也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使得企业出现亏损比较严重的情况,企业在这一过程中也就会出现停产和倒闭等危机。在具体观察的过程中,这一子公司150余万元安置费对员工安置处理,主要是在母公司垫付的情况下进行支付处理,并且子公司的经营亏损已经达到了350万元之多。但是,从实际股权转让情况方面而言,其不仅没有能够使得现象流进,出现了比较严重的现金流出现象。
案例一以某集团民营企业与某家国营钢厂合资成立一家钢铁销售有限公司。这个合资项目如:前期调查报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模式设计、以及投资决策及项目落地等等。本人作为财务顾问并任项目团队核心骨干,通过分析发现企业股权转让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从该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必要性实际情况出发,现各行业的大型企业均直接与钢厂的销售分公司合作实行集中采购,我公司有着丰富的终端客户资源及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和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但缺乏钢厂的平台;而国营钢厂有着生产品牌、技术、运距等多方面的的优势,但由于企业性质因素的影响,可能在服务终端销售渠道方面会略有不到位。根据双方公司现有的资源和市场发展情况看,现有的经营发展空间已经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想要立足于市场,拓展市场占有率,需联手积极发挥各自企业的优势资源,充分发展地域的区域市场资源优势,形成资源共享谋求跨越式的发展实现共赢。为了优化和整合资源,提高双方的市场占有率,共同发展,联手成立钢铁销售有限公司已十分必要。
第二是从法律层面上说,若与国营企业合资成立公司会受到一定限制,及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出现商务、法务纠纷,公司仍将可能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手续方面及股权的设计、税务筹划等要能够促使股权的转让合乎相关法律制度的具体要求。
案例二以某集团的一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作作为重要的案例,此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000万,是国内最权威、最专业的纺织行业垂直电商平台。该公司主要做互联网线上营销推广业务,拥有丰富的线上营销推广渠道资源,并逐步渗透到供应链金融领域,業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该公司出让股份15%,本人作为项目组负责人,负责了行业研究、商业模式优化设计、企业基本面分析及估值,以及投资落地等等。通过分析发现在整个过程中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其在实施企业股权转让的时候,我国颁布的相关法规中,股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其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资金不能够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第二、商业模式的设计要能使销售发展到一个更高的平台这此重要因素就需要对我国各种商业模式、股权价值转让机制不断加以优化完善。
五、结语
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的时候,国有企业股权转不仅属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的产物,也是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相关工作的发展,这就需要加强对股权转让质量及效率的重视,促使其能够对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加以满足,并且对国有股权转让方面深入研究,不断调整及改进股权转让活动的,促使其规范化进行,减少各个方面知识之间存在的交易风险。(作者单位为侨骏集团(广东涟钢钢铁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