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有效激励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履职尽责
2018-05-14李建华
李建华
【摘要】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战略布局,对纪检监察人员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分析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履职现状,剖析其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激励的对策及建议,对于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和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有效激励;履职
一、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履职能力的背景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處分7900人。其中,中央纪委立案审查中管干240人,是十七大期间审查中管干部人数的3.6倍,反映出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战略布局,中央纪委更是多次对纪检干部提出“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社会性产业和国计民生行业,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其资产规模大、资金额度大、投融资频繁、下属分子公司点多线长,且有很多公司民营参股等情况,国有企业的现状直接或间接导致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不坚定、人员流动性差、工作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在监督执纪工作中不被理解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如何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有效开展执纪审查,成为十九大以后的一个时期的热点问题。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履职现状
(一)基本需求难以满足
从社会人的角度看,纪检监察人员也有各种基本需求,最直接的就是待遇需求。在工资待遇上,纪检监察人员经济待遇跟其他行政职能部门一样,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上,纪检干部受上级纪委和本机党委的双重领导,上级纪委只对业务上做要求,而本机党委主管人事提拔的权利,加上各种体制机制不健全,干部交流机会少、速度慢,付出与待遇不成正比,基本需求不能得到保障,导致纪检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服务意识淡化或不能安心工作,或安于现状。
(二)安全需求难以保障
随着从严治党、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各级纪检机关查办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纪检监察人员受到打击、报复、恐吓的事件逐渐增多,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安全构成隐患。打击报复的类型基本包含对办案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对办案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恐吓、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利用电子设备对办案人员进行非法录音跟拍等,且国有企业纪检机关的监督执纪权力弱化,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安全需求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导致纪检干部有时不敢使用监督权力,怕得罪权贵后遭别人打击报复。
(三)归属需求难以落实
纪检监察人员是党内内部监督的执行者,执行者本身须为党员才能开展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配置的现状是党员与群众、专职与兼职并存,且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与下属公司规模、人员数量不成比例,一般人数在1万人左右的公司,只有一级、二级公司设立纪委书记、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而三级公司的只有1名兼职纪检委员和1~2名兼职纪检干事,再下沉到基层公司场站有些都未设立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对于多数兼职的纪检工作人员来说,仅以完成上级纪委或本级党委交办的任务为目的。导致部分纪检监察人员的党性修养不强、宗旨意识淡薄,归属需要难以落实。
(四)尊重需求难以实现
每个人都期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和认可,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心情是愉快的。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能得到的尊重只有两种,一种是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受到对方表面上的“尊重”,这种表面上的尊重是基于工作关系、人情关系,“人走即茶凉”;一种是对个人的尊重,它并没有针对你的职责、职务和权力,仅仅是因为个人的工作能力、优良品德等,让人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敬佩。多数国有企业基层领导认为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只查表面现象、形同虚设,觉得严查没必要、处分看人情等思想作祟,导致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不被理解、不被认可,纪检监察人员被尊重需求难以实现。
(五)自我价值难以提升
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及心理素质都要过硬。而现状是思想素质层次不齐,财会、审计、法律、写作等专业能力水平不高;同时,多数人习惯按照惯性思维去看待和处理问题,思想上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能因地适宜的改变观念和做法,工作方法上缺乏有效的创新,不能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另外,由于个人思想上的偏差和能力上的不足,不能正确认识事物、发现问题,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能有效分析和解决问题,再加上“本领恐慌”症,导致很难在队伍中出现闪光点,个人的价值难以体现。
三、有效激励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对策及建议
(一)健全薪酬体系,满足基本需求
一是在角色定位方面,要弄明白“我是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思想上认识到纪检监察人员是“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二是在薪资待遇方面,参照公务员“阳光工资”建立有效的薪资制度,加大对纪检监察岗位的津补贴,同时要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制度对纪检监察人员实施奖优罚劣;三是在政治待遇方面,要拓宽培养渠道,在本级党委选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上级纪委要根据个人表现情况给予指导性意见格提拔重用;另外,上级纪委要结合工作实际相应的基层选拔干部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安全保障立法,满足安全需求
一要加强被调查人员的心理疏导,降低办案风险。提高纪法意识,让被调查人从主观上更加理性,客观上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大程度使被调查人配合调查办案工作;二要完善安全执纪制度工作制度,有效应对风险。要完善办案风险评估及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要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同时,纪检监察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改进工作方法,有效把握被调查人心理动态。三要完善国有企业纪检检察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立法。出台保护纪检监察人员依规履行职责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纪检监察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监督执纪权威,彻底解决工作中瞻前顾后的心理,从本质上提升纪检监察人员的战斗力。
(三)加强党性修养,满足归属需求
一是要牢固宗旨意识。要转变思想观念、坚定政治信念,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履职尽责,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要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谋划,切实把监督执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要重视纪检队伍建设。要结合企业规模、人员数量等因素配置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专职纪检监察人员逐步取代兼职,从数量上形成优势;三是要做好人才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标准选用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和能干实事的人才选进来,实现人才与岗位相匹配。
(四)构建廉洁氛围,满足尊重需求
一是要提升思想认识。基层企业领导人员要重视纪检工作的开展,理顺企业纪检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机构的“抓早”“抓小”是为了防微杜渐,把对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强化纪检机构的地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出(列)席企业党委会、经理行政会议,参与研究企业的重要问题。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职级应不低于、甚至略高于企业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级;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要结合“三基建设”常规性的組织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党内外廉洁教育活动,构建企业廉洁文化氛围。
(五)锤炼工作能力,实现自我价值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储备。要深入学习党规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必备的业务、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抓住内部检查、外部抽调、技能培训等各种机会提高实践能力;二是要强化知识的转换和应用。用改革创新的方法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处理新问题,用监督执纪实践去检验学习成果,全面提升纪检工作能力和水平,当好业务上的多面手和纪检上的“宣传员、督导员、裁判员”;三是要锤炼工作作风。要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做表率。要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严格日常管理,关口前移,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依法依规执纪,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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