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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问题与对策

2018-05-14杨振宇

今日财富 2018年21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城乡土地

杨振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为解决农村短板问题,中央已发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为此,谈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战略决策,给农民吃了颗“定心丸”,让亿万农民更放心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实行土地承包政策最核心的问题是将土地使用权通过承包权形式交由农民支配并从中收取土地收益。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政策决定着人心向背和政局稳定。共产党“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让广大农民跟着共产党完成了打下红色江山的第一次革命;1978年被喻为第二次革命的改革,也正是从农村发起让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40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功不可没。但我们也要看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飞速发展,现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也已显露出来。其主要弊端是土地这个要素长期无法按照市场规律实现优化配置,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发展滞后的总病根。

解决的问题对策是:国家及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办事,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出发,维护好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针对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或调整法规和政策,发展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保护农民种植粮食和养殖的积极性。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经历及意义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六种,即: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土地入股、反租倒包。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历经从禁止到解禁到规范化三个阶段。明令禁止阶段:1982年《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解禁阶段:1988年对宪法进行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奠定了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宪法地位;规范化阶段: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标志着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正式确立。

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具有深刻现实意义。土地流转不仅使农民系列权益得到保障,而且有利于形成农业规模效益,加快农村土地规模集约化进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土地流转规模已经从2007 年的 6400 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4.71亿亩,流转面积占比已达到了35.1%。

土地流转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定指标、下任务,以至变相强迫命令,损害农民利益。二是工商资本下乡与农民争地现象突出。三是流转后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严重,造成耕地流失、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四是土地流转程序不标准,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尚未建立。

对策。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在实践上我们要在各种制度创新中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

首先,必须树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地位。其次,要防止和防范工商资本下乡与民争利带来的严重后果。其三,要坚决纠正流转后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现象,要规定流转后土地原来是种植粮食的不能改变其用途。其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中,要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要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三、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把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之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这表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绝不允许出现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萧条的乡村的两极分化景象,只有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才是實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正确方向,它能够有效解决制约乡村发展的五个问题:

一是产业。城乡融合发展是在深刻认识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和城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改变农村发展只是农业发展、农村功能只是提供农产品的固有思维,树立“城乡协调”、“共存共荣”、“共建共享”的新理念,打破政府单一主体和城乡二元结构,发展农村要素市场,进一步焕发乡村产业价值。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乡村产业兴旺并不是对城市经济发展模式的简单模仿和复制,而是立足于土地“三权”(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实现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城乡之间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互补融通。在融通发展中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通过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和农业产业空间重构,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拓展农民创业增收空间,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是人才。只有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才能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励各类人才自由行走于城乡之间,在“城乡之际”的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进一步提振乡村人才价值。通过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回引一大批以新信息、新技术、新理念武装头脑的青年职业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吸引一大批眼界宽、思路活、资源广、有一定资本的外出致富能人回村发展,让担任乡村治理和产业振兴重要角色的“新乡贤”不断涌现。

三是文化。 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有利于突破以往“三农”工作就经济谈经济的狭隘格局,有效提升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思想境界,重新发掘乡土中国的精神价值和文化价值,实现“农民-国民”的品格重塑和乡村文化提升。通过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适合现代社会的合情、合理、合法的文化元素和文化因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维系乡村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引导乡村传统文化资源向经济与社会效益转化。城乡融合发展促使城乡文化深度交融,城市“大传统”与乡村“小传统”和谐交响,发挥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澄清社会风气的作用,更好地保持社会主义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

四是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相对于城市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田园风光、诗意山水、与自然生命和谐相处的乡村生活,越来越成为一种难得的稀缺资源。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强调建立双向对流、互补均衡的城乡关系,贯穿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能够变成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注重加强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融。通过建设美丽乡村、发展乡村旅游、打造田园综合体,做好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持续提升农村生态质量,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让既有“金山银山”内涵又有“绿水青山”颜值的美丽乡村不断涌现。

五是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能以更加先进的理念和更为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引导、带领群众投身乡村振兴伟业,通过为民服务来赢得信任、取得支持,真正成为群众的当家人。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能够有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保障乡村社会健康活力、安定有序,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力量将会前所未有地壮大,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会得到有力发挥。(作者单位为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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