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地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机制探索与实践
2018-05-14吉红潘剑波
吉红 潘剑波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呈现新变化、新态势、新问题。现行研究生招生制度亟需改革和完善,地方高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中面临招生自主权低、考试设置不科学、生源不稳定等问题。从优化招考模式、提高自主权、创新课程考试等方面入手探索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机制。
关键词:地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机制;新时代
中图分类号:G643.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94(2018)01-0108-03
一、问题的提出
2009年3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自此全国开始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这一举措进一步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同时,进一步调整了硕士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类型结构,完善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至今,已有9个年头,招生规模逐步扩大,已占据了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大半壁江山。地方普通高校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任务承担者,其研究生教育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不断壮大,已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基于学校的知名度、专业学位的社会认可以及现有招生模式的制约,地方普通高校普遍面临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偏低、生源结构复杂、生源质量难以提高等人才选拔困境。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当前研究生选拔模式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考试设置不合理
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招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这种选拔模式自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开始,在研究生招考形式和内容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后逐步形成的。
在研究生的招录过程中,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一志愿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或者有调剂其他院校的资格。虽然招生单位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但是,初试成绩仍然在考生能否有机会接收研究生教育中起到主导作用。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内容客观题占相当大的比重,偏重知识记忆,考生只需肯下功夫,就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成绩。现在很多考生会投入一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展开复习,实施题海战术,所以考生在初试中取得好的成绩可能性很高。直接产生的问题是,一方面,考生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复习应考必然对其本科学习有所冲击;另一方面,地方普通高校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的更是具有潜能、动手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考生,而那些具有培养潜质的考生很有可能由于考分偏低上不了国家线,连调剂、复试资格都没有。
因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种类繁多,考察难易程度不同,虽满分都是150分,但假如同样的120分,我们也难以下结论这120分含金量是同等的。可是,在计算考生总分的时候,自命题成绩是必算分,而且自命题科目成绩又纳入统一划定的初试分数线。所以,招生单位在自命题过程中,首先以选拔优质生源为目的,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全面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进行命题。其次,又不得不顾虑考生的自命题科目得分对其总分能否达到国家线有所影响。因此,在试卷的难易程度上招生单位比较难把控,尤其是对生源紧缺的地方普通高校,把控不当直接影响一志愿上线人数,增加其调剂压力。
(二)行政主导与学术主导的背离
我国高校行政化问题严重,国家对高校的管理过于强调集权和统一管理,高校内呈现千校一面的管理模式。[1]地方普通高校都有着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理念,基于这种管理模式使得地方普通高校无法实行符合自身特色的招生方式与录取标准。因此,我国研究生招生是一种典型的由行政权力主导的选才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招录模式等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统一制定的,高校仅仅作为制度执行者身份参与,缺乏真正的招生自主权,而行业、企业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需求者,在招录环节也缺乏应有的参与权,这种统一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导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社会需求变化反应迟钝,招录标准难以准确地反映行业需求,招考体制缺乏活力。一方面,“唯分数取才”,凭借初试、复试的加权总成绩确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录取方式较为单一;另一方面,随着考研规模的逐步扩大,如果没有国家统一初选,地方高校完全承担选拔任务,负担较重。总之,现有选拔人才机制是在行政权利主导下构建,即体现了我们所谓的招生程序公平(程序公平是行政权力支配的招生过程公平),在这种过程公平的指引下,招生单位和导师所拥有的学术权利很难在人才选拔过程中得以发挥,缺乏一定的自由。也就产生了程序公平和实体公平(实体公平则是学术权力主导的招生结果公平)间的背离。
(三)一志愿复试与调剂复试时间高度重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都会在国家录取会议、各省市录取会议后开放。各招生单位也会在录取会议后根据会议文件精神开始部署各自复试录取工作。这也意味着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和需要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在同一时间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虽然,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时间各不相同,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但实际情况是,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一志愿考生复试的同时,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尤其是生源紧缺的地方高校也会安排调剂复试。甚至于,很多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的复试晚于接收调剂的招生单位。此时,考生和调剂单位都将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
考生到底是先调剂,还是等一志愿单位的复试通知。或者一志愿复试结果迟迟未出,考生如果不先考慮调剂,万一被一志愿招生单位淘汰,再寻找调剂单位时,所能选择的调剂单位范围变小,调剂单位缺额越来越少,竞争非常激烈,甚至有些单位已不再接收调剂,考生终将错过了最佳调剂时间。一旦考生先于一志愿招生单位接收了调剂院校的复试,并顺利通过复试,有些还接收了待录取通知。过后,又取得一志愿招生单位复试机会,并也顺利通过复试。对接收了待录取的考生而言,如果要返回一志愿招生单位,就必须向调剂单位提出取消待录取通知申请,如果调剂单位不同意,考生将无法被一志愿招生单位录取。对没有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而言,他可以在一志愿招生单位和调剂单位间自由的选择,但不管选择哪一边,另外一边不仅为考生复试耗费了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会增加招生任务的压力。
对招生单位而言,尤其是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地方高校生源紧缺早已常态化。地方高校为了保证完成国家分配的招生计划,必然会开启抢生源大战,起先接收的调剂考生大都分数偏低,质量一般,不能做到优中选优,生源质量堪忧。目前,调剂政策对考生的制约性较低,考生的频繁填报志愿,接收复试通知,却又失信不参加复试,对调剂单位的复试准备工作造成了很大资源浪费。根本原因在于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时间的重合度太高。
三、选拔机制优化探索与思考
(一)优化招考模式,完善监督机制
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宏观指导,可通过检查、评估和监督等方式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借鉴国外研究生招生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实施两段制考试。将初试定位为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具有有效期限,把“以初试成绩为主、复试成绩为辅”的考试录取标准,转变为“以初试成绩为辅、复试成绩为主”的考试录取标准。[2]通过资格考试后可进入复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负责实施,以专业综合素质考查为主,其目的是评价考生是否具备接受该专业研究生教育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实践技能。录取成绩主要参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不纳入录取成绩。一方面,国家可以在基本要求层面保持对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总体控制;另一方面,导师在复试过程中能充分发挥学术权利,招生单位切实拥有招生的自主权。这一举措,尤其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录改革起到推动作用,对地方高校提高生源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招生自主权下放的同时,建立公正透明的监督机制,确保考生接受平等对待。2014年,我国教育部开通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主要用于招生考试过程监督,有效地杜绝了某些所谓的暗箱操作。
(二)调整科目,创新内容
根据各专业学科特点以及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地调整科目名称及科目数量。初试科目可保留公共科目,取消自命题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全部在复试过程中进行。第一,降低了招生单位的重复劳动,能不同程度上缓解各招生单位的命题压力,同时,也降低了考生的考试压力,考生就能有充足的精力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习,为后续深造打下更坚实的知识基础。第二,提高了考试安全性。历年来,研招考试的安全性备受社会关注,自命题环节是比较容易发生安全问题的。第三,以统考科目总分作为基准划定国家线,更为合理,对考生间更为公平。同时,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不应局限于理论知识,创新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选拔研究生的考查内容要进一步与社会需求相接轨,既测试考生的基础知识又要考查其专业技能,提高试题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3]命题应严格遵守筛选原则,尽可能地通过试题反映出考生的培养潜质,选拔出优秀的学生。[4]
(三)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时间上实现分段
明确各招生单位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成截止时间,各单位须在该时间段内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并明确告知考生复试录取结果。既保证了一志愿考生的利益,又保障了招生单位上线考生的稳定性。同时,明确统一调剂复试录取起止时间,保证一志愿被淘汰的考生有机会参与到调剂大军中。不仅生源紧缺的招生单位尤其是地方高校能实现优中选优,选拔质量更高的考生,而且调剂考生的竞争公平性更明显,尤其对于被一志愿单位淘汰的考生,有更充裕的调剂单位可供选择,不必再担心被淘汰后的出路。
参考文献:
[1] 付志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学模式——高校去行政化研究[D].長春:吉林大学,2013.
[2] 孙友莲.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1):96.
[3] 陈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2(10):23.
[4] 孟凡德.我国现行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讨[J].教育评论,2017(10):61.
责任编辑 晓 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