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惩治电信诈骗犯罪依法保护百姓权益
2018-05-14
2017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上述被告人中,70余人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一二三线接力诈骗 受害人遍布10余省份
“每天早会,老板会布置任务。比如,今天集中打给山东。我们就会查询山东手机号码段,然后输入系统,系统会自动群发短信。”电脑操作手、被告人刘泰廷(台湾居民)供述,只需一个按键,“医保信息泄漏”“转拨电话报警”等内容的电话语音包就会发送到山东不特定人群的手机,然后等人“上钩”回拨。
在张家祥等35人诈骗案中,该诈骗团伙分别向山东、河南等10余省份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已查明的被害人达到110人,被骗钱款共计人民币650余万元。
“在肯尼亚,我们房间墙上的表显示的是北京时间,这样方便骗人。”被告人孙立国供述,为此,大家每天肯尼亚时间凌晨3点就要起床,一直工作到北京时间下午4时。
“我们分一、二、三线。我在一线。对方把电话打过来,我就跟他说我是医保局的。”被告人丁育绫(台湾居民)表示,在电话里,她先告诉被害人说医保卡消费异常,很有可能是身份信息泄露了。“这时候对方往往会很紧张,我就说可以帮他报警,然后把电话转给二线。”
此时,负责二线的周圣修(台湾居民)接起电话,询问被害人“这里是公安局。你有什么事?报案?为什么报案?”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周圣修按照“流程”告诉被害人“我先帮你填一份报案单,你叫什么名字?”进而套取被害人信息。
经过片刻“等待”后,周圣修告诉被害人,查询结果显示,被害人的医保卡被用来购买很多违禁药品。同时谎称检察机关已介入。随后,早已在三线等候的张家祥(台湾居民)以检察官身份继续实施诈骗。他谎称被害人已被通缉,要求调查其资金流向,为证清白,请被害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电话指挥被害人通过ATM机、银行柜台等方式,给指定账户汇款,最终完成诈骗。
单个受害人最高被骗超400万
在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交的证据中,用繁体字写成的“话术单”和“问答单”引人关注。上面详细记载了以“医保局”“邮局”“公安局”等不同身份实施诈骗时应如何表述。同时,对被害人可能产生的疑问详细梳理,以“问答单”形式一一列出应对方案。
“比如被害人常会问‘你是医保局的?这种问题,这时,诈骗人员就得想方设法获得对方的信任。”本案承办法官介绍,他们首先会谎称自己是外省某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以防被害人就近核实。同时告诉被害人可拨打该市114,确认来电真实性。
“实际上,诈骗人员早就提前获取了所要冒充部门的电话,方便实施诈骗。”本案承办法官介绍,很多被害人并不了解网络电信诈骗通过虚拟改号可以伪装成任意号码,因此陷入骗局。
此外,诈骗人员还会要求对方不要挂断电话,不要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以保证骗局不被干扰、识破;在对方被骗至ATM机汇款时,要求被害人点击英文模式操作,方便行骗。全案中,被害人年龄跨度从二十几岁到八十几岁,受骗金额最高的被害人累计被骗金额达400余万元。
“这些钱是按照一二三线分成,比例从6%到9%不等。”被告人张家祥表示,对于诈骗“绩效”,每天都有详细统计。一线人员每人每月底薪6000元,单笔诈骗成功,提成为被害人汇款额6%。二线全程提成9%,三线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