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宾馆集中出现涉外信用卡消费
2018-05-14
案件回放
2017年5月底,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区公安局接到某银行报警称,其特约商户湖南人唐某在九华山经营宾馆申领的POS机,在2016年9月至10月期间有大量的境外信用卡刷卡交易,涉及金额60多万元人民币。由于境外的VISA组织、万事达卡组织认定上述的刷卡交易为无持卡人授权的伪卡欺诈交易,拒绝将交易资金支付给该银行,造成银行损失60多万元。
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度经营。因嫌疑人均是外省市人员,流动性大,且案发时7名犯罪嫌疑人均已逃窜至全国各地,资金流向不明,调查取证难,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办案民警先后赴北京、上海调查取证,最终获取了涉案POS机及关联50余个账户的详实证据,成功获取该案的资金流向、资金末端真实账户以及人员层级架构等证据信息。民警先后奔赴6省市,在浙江、湖南、山东、安徽等地成功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现场缴获信用卡、POS机、写卡器等作案工具。
经查,2016年9月至10月间,犯罪嫌疑人钱某、李某伙同犯罪嫌疑人彭某、翁某等,通过盗刷境外信用卡套现牟利。其中,嫌疑人张某负责通过网络购买境外VISA、万事达卡卡料及境外信用卡持卡人信息,伪造境外信用卡,于2016年9月至10月期间用唐某申领的POS机进行虚拟刷卡消费,共计交易23笔,合计人民币60多万元。
案件分析
涉外信用卡消费与国内信用卡消费的资金流向不同。涉外信用卡消费后,先由国内银行垫付,本地银行再与国外银行进行结算。如果涉嫌欺诈交易,国外银行将会拒付。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个时间差,用伪造的外币信用卡进行欺诈性消费。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分工明确,由嫌疑人张某通过网络购买境外VISA、万事达卡卡料后,再利用唐某申领的POS机套现,诈骗得手。
警方提示:由于涉外信用卡诈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防范涉外信用卡诈骗应加强源头审核和后期监管。
银行在POS机持有人申请开通涉外信用卡使用功能时,应仔细甄别申请人的业务是否有外宾消费可能。针对已开通涉外信用卡使用功能的POS機,银行应做好监管工作。当POS机出现大额境外信用卡消费记录时,银行要及时进行监管,进行一日一查看。一旦发现涉外信用卡有大额资金进账,要立即到现场查证。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关闭消费通道并及时报警,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