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水电环境问题及对策探讨
2018-05-14陈弦
陈弦
【摘要】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全国小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约1.2亿kW,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小水电4.74万座,总装机容量达7927万kW,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占全国水电的近1/4。需要充分肯定的是,小水电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但是小水电开发产生的环境影响也不可忽视。本文针对新环境形势下对农村小水电的环保要求,结合多个农村小水电的实际情况,总结出目前农村小水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并在综合考虑环保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下,提出对策意见,以期对农村小水电环境问题整改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农村小水电;环境问题;对策意见
1、引言
农村小水电在我国是指装机容量5万kW及以下的水电站。我国小水电资源丰富,全国小水电可开发装机容量约1.2亿kW。根据《2017全国农村水电统计公报》,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水电站4.74万座,总装机容量达7927万kW,相当于3个三峡电站,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占到全国水电的近1/4。需要充分肯定的是,小水电投资小、周期短、见效快,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但小水电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如何在保护好河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开发小水电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国水电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03年9月1日起才施行。而大多数农村小水电始建时间早于2003年9月1日,加之建设时期项目业主环保意识薄弱,致使水电站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的小水电项目,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存在着一些环境问题。
2、农村小水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随着国家对农村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视,全国大多数地方均不在审批农村小水电工程。对于已经建成的农村小水电存在的环境影响要素主要包括引水发电对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的影响,电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的影响,水轮机运行噪声及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水的影响,漂浮物的影响。此外,小水电的选址合理性也是制约电站发展前景的重要因素。小水电运行期环境影响要素分析详见图一。
水轮机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水量极少,一般可通过隔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隔油产生的废油渣委托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理。农村水电一般位于山区,加之水轮机组均布置于室内,且自身带有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考虑到厂房隔声及地形的阻隔作用,厂界噪声一般不会对周围居民点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农村水电的自主性和地方性较强,对于拦河坝下游的用水单位,经过长期的磨合,大多数已经和水电站就取水方式及取水时段协商一致,不会发生争水事件。
综上所述,农村小水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可以概括成以下几点。
(一)水电站的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区
由于农村小水电建成较早,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且未进行过区域环境相符性、电站选址环境合理性分析,一些电站的选址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大。
(二)水电站未设置专门的生态流量下放设施
目前农村小水电基本都是通过冲沙闸下泄生态流量,不能保证生态流量下泄的持续性,也无法判断下泄生态流量的大小及生态流量能否满足坝下河流生态用水的需求。
(三)运行人员生活污水未设置处置设施
由于农村小水电地方性和自主性强,没有系统的管理办法,目前水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
粪便经旱厕收集,其他生活污水一般都直接排入河道,虽然电站工作人员较少(一般10人以下),污水产生量较少,但生活污水长期未经处理排入河道,必然会对河道的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运行人员生活垃圾进行焚烧
由于农村水电所在区域还未建成完整的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电站运行人员产生的生活垃
圾及水流带来的漂浮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收集后焚烧,不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五)废机油处理
运行过程中,电站的水轮机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
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目前水电站一般将废机油贩卖给当地的商贩,废机油桶统一堆放在厂房角落,未设置具有“三防”功能的危废暂存间。
3、现行环保要求
随著国家对水电站环境影响问题的重视,环保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环评函[2006]4号)、《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2006]93号)、《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水电〔2006〕274号)等文件,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坚决制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小水电开发,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
4、对策意见
针对新环境形势下对农村小水电的环保要求,结合多个农村小水电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环保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下,提出对农村小水电的对策意见,以期对农村小水电环境问题整改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4.1 拆除类项目
根据《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的要求。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未依法履行环评手续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主要包括坝下无常年流水的支沟汇入,且未下放生态流量使得河流取水口下游河段断流、干涸的;由于拦河坝的阻隔,使得国家级、省级保护鱼类,流域特有鱼类灭绝的。
二、水电站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颁布实施后开工建设的。
4.2 整改类项目
一、项目选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水电(1994年12月1日之后建设,且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除外),根据环境敏感区“相关规划”的要求,进行整改。主要对水电站的污染源进行控制,并保证下放足够的生态流量,保护河流生态系统。
二、生态流量下泄问题:由于目前小水电拦河坝大多已建成多年,安全起见,在拦河坝处埋管下放生态流量的措施不可行。综合考虑环保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因素,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下放生态流量。
(1)采取焊接钢墩的方法固定冲沙闸的开度,利用钢墩固定的开度下放生态流量。需委托专业的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设计钢墩的尺寸,以保证下放生态流量不低于拦河坝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此外,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控影像保存,实时转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2)在输水渠道渠首埋管下放生态流量。需委托专业的环保设施设计单位设计管道的尺寸,以保证下放生态流量不低于拦河坝处多年平均流量的10%。此外,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控影像保存,实时转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三、运行人员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由于小水电工作人员较少,产生的污水量较少,且污染物成分简单,需在厂区建设隔油池和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四、生活垃圾及漂浮物:对于随水流而来的河道漂浮物,一般都是纤维和塑料制品,可以回收利用;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中纸张、纤维和塑料制品等与漂浮物一起回收利用,其余的堆放于厂区的垃圾池,定期送至最近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池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
五、废机油处理:需在厂房内设置专门的危废储存间,并将废机油收集于油桶内,储存到一定量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储存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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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全国农村水电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