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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伦理批评:美国文学研究的新视角

2018-05-14李锋

外国语文研究 2018年1期

内容摘要:作为一门学科,商业伦理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而在文学领域,它可以作为观察和分析一部分涉商题材文学作品的有效视角。本文以20世纪美国文学为代表示例,系统论述了将商业伦理应用于文学批评的重要意义与现实可行性,同时阐述了它的相关研究方法,特别是其同更大范围的文学伦理学批评之间的关系。本文认为,以商业伦理为切入点的文学批评,应当始终紧抓作品中相关人物的逐利冲动与道德准则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一逻辑主线,重点分析由此产生的伦理困境与利益取舍,从而实现有效的主题阐释,并准确把握其背后的历史背景和道德语境。

关键词:商业伦理;文学伦理学批评;伦理关系;伦理身份;美国文学

基金项目:本研究曾得到2016-2017年度中美富布莱特研究学者项目(68160221)和国家留学基金(201605990071)的资助,在此致谢。

作者简介:李锋,上海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郑州大学英美文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英美文学与西方批评理论研究。

Abstract: As an academic discipline, business ethics focuses on the ethic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and their regular patterns in various economic activities; in the field of literature study, it can serve as an effective perspective to examine and analyze some of the business-related works. This paper, by employing 20th-century American literature as an example, addresses the importance and feasibility of applying business ethics to literary criticism, as well as the research methodology involved, particularly its relationship with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in a large sense. It argues that literary criticism, from the point of business ethics, should center on the conflicts between the characters drive for profits and the moral principles as shown in the texts, with its focus on the subsequent ethical dilemmas and trade-offs between interest and loss. The purpose is to achieve an effective interpretation of their themes and to gain a more complete understanding of the historical background and moral context behind the scene.

Key words: business ethics;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ethical relations; ethical identity; American literature

Author: Li Feng is associate professor at the School of Foreign Studies,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he is also the adjunct research fellow at the Center for English Studies, Zhengzhou University. His major academic interests include English literature and Western critical theories. E-mail: franklee_1@sina.com

亞当·斯密(Adam Smith)在18世纪中后期完成出了他的两大代表作《道德情操论》(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1759)和《国富论》(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1776),就学科划分而言,这两本书分属伦理学和经济学两个不同的学科,但在本质上却一脉相承,都涉及人类的利己主义本性与道德行为准则之间的复杂关系。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道德与经济之间始终是相伴相生的,而商业伦理即是两者之间紧密关联的一个体现。商业伦理指的是“商业运营中的相关价值、标准以及原则”(DesJardins 3)。作为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及其规律;而在文学领域,商业伦理可以作为观察和分析部分涉商题材文学作品的有效视角。以20世纪的美国为例,多年的经济增长和商业繁荣,造就了一系列影响世界的商业伦理标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负面效果(尤其是过度消费主义和传统价值标准的瓦解),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和忧虑,其中也包括一些具有社会忧患意识的作家,他们在自己的作品中对此表现出相当的关切。鉴于此,文学研究有必要对这些作品中所包含的商业伦理现象进行系统的观察和分析,即透过美国经济增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社会成本与社会矛盾(主要包括员工失业、劣质产品、环境污染、内幕交易、商业欺诈、商品异化等),重新审视这个国家的文学创作与生产。

意义与可行性

将商业伦理应用于对部分美国文学作品的阐释和分析,这么做的必要性和意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

(一)就作品的时代背景而言: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对人类思想和社会道德产生巨大的冲击,知识界当然有必要对这种冲击在文化上的表现进行评估,而文学研究便是其中最重要的评估方式之一。由于文学作品是真实世界的再现(尽管未必绝对忠实),而文学批评永远不可能完全脱离其时的社会历史背景,所以商业伦理研究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观美国的社会经济历史。例如,某些商业伦理的标准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有的商业行为在某一个历史阶段完全符合道德底线,而在后来新的价值观下会却被视为违反道德,甚至受到法律禁止(当然也有反向的例子)。这在美国文学作品中有生动的体现,尤其是写于不同时期但针对同类问题的作品,而这种变化(抑或不变)常常处在叙事情节的背景位置,容易被文学研究者和一般读者忽略。因此,通过这种历时性研究,突显出前后的异同,这对于相关作品在主题上的解读,乃至对整个美国社会历史(特别是时代精神和社会思潮的演变轨迹)的考查,都是一个有益的视角。

(二)就文学研究本身而言:作为一种跨学科研究,商业伦理批评旨在跳出传统意义上的主题类文学批评(例如常见的人物心理、历史与记忆、民族身份、意识形态、权力关系等),将部分注意力引导到文学作品中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商业文化思想上,从而丰富研究的范畴和方法。也就是说,通过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角度审视美国文学、重读经典作品,可以将文本中一些原本看不见的“隐含信息”挖掘出来,获取比传统解读更具启发性(或者至少是有所不同)的结论。同时,由于商业伦理批评涉及的话题总是跟同时期的政治气候和文化氛围紧密联系,它也将有助于推动相关批评方法(如文化研究、意识形态研究、新历史主义、生态批评等)的进一步拓展。

(三)就现实意义而言:商业伦理十分强调伦理分析和逻辑推导(特别是具体的道德困境和选择),所以对美国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商业伦理实例(包括正面典范和反面教训)进行研究,可以引发我们反思自身在现代商业社会中的各种价值观念,特别是有助于反思当今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些道德问题——近三十年的中国,无论是企业商家,还是各个商学院,都在积极推动所谓的现代“商业精神”(包括企业文化、管理艺术、契约精神、信用建设等),而这些理念有相当一部分发轫和植根于现代美国。通过文学研究的方式,展示上述精神与价值,有助于推广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商业道德标准;而其中暴露出的各种商业不端行为,虽说在文学表现中难免有戏剧化和夸张化的处理,同现实有一定距离,但亦不乏借鉴和警示意义。

事实上,将商业伦理和文学批评糅合在一起,这并非刻意的标新立异,而是一个非常自然的选择结果,因为无论从关注范围和研究方法来看,这两者之间确实具有一定的交叠与互补,而且各自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两者的交叠:伦理学与文学本身即有着共同的关注点。伦理学(包括商业伦理学)植根于哲学,而哲学亦是文学理论的重要基石,因此这两者难免会有交叠之处,其中一个重要的例子就是社会关系——商业伦理为探索现代人类的社会关系(尤其是存在于经济行为中的各种社会关系)提供了一个非常便利的切入点,而这种关系也正是文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

(二)两者的互补:当代伦理学理论取得长足发展,但不足之处在于其经常忽略“情感”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以致有时过于抽象,缺乏人文关怀,这在商业伦理学中表现尤为明显;文学创作则代表着人类行为中相对温情的一面,它能以一种伦理学做不到的方式,向我们展示有意义的人生应当何为。正因为此,商业伦理学教授杜斯卡(Ronald F. Duska)指出,“从很多方面看,在阐明价值、推动道德方面,文学发挥的贡献要比伦理学理论更大”(Duska 255)。

(三)两者各自的发展:近十几年来,文学伦理学批评、商业伦理学、商业文化研究等几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进展,越发得到学界甚至业界的认可,并各自产生了一大批优秀的成果,这为商业伦理与文学批评的有机融合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现在尝试进行这样一种跨学科研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其中需要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将文学伦理学研究置于一个更加具体、更为直观的语境中。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针对文学作品的商业伦理研究可以有两条主轴:(一)文学伦理学批评,(二)作品中的商业伦理现象。前者提供批评的视角和思路(即以历史背景和道德语境作為解读作品的基础),后者提供具体的批评对象。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做出相对全面的研究——其中既有对美国社会历史图景的宏观展现,又有对文本主题的细究深探;也就是说,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握作品的主旨思想,以及产生这种作品的社会、文化、经济背景,特别是美国各个历史阶段的“时代精神”(Zeitgeist)。这种思路格外强调对相关信息的“语境化解读”(contextualized interpretation),有一点历史主义的味道,同时也有明显的诠释学倾向。

作为一个学科,商业伦理有着内在的哲学思辨性——它既是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在商业背景下的一种表现形式,重在审视其中的伦理准则和道德难题,同时也是商业哲学(business philosophy)的一个重要分支。所以,将商业伦理应用于文学批评,需要有开阔的视野和气魄,不应仅限于在商言商、就德论德,而是要放在大的商业文化与道德伦理的框架下,辅之以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管理学(包括组织行为学)、法学等学科,同时遵循文学批评(尤其是主题类研究)的相关规律,以这种跨学科研究的方式,将作品中丰富的意识形态信息和社会文化内涵更好地展现出来,从而获得有别于传统解读的结论,为文学作品的伦理批评提供新的示例,对人们理解现当代美国社会的各种权力关系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除了上述学科方法之外,根据文本的实际情况(如主题思想、作者境遇、社会背景等)以及研究的具体需要,还可以使用调查取证(evidential investigation)、传记批评(biographical criticism)、心理传记(psychobiography)等方法作为辅助手段,用以分析作者本人或者书中人物的某些社会行为的心理动机和经济因素。

当然,尽管具有一定的跨学科性,这种研究的实质依然是以文学研究为主——针对文学文本的商业伦理批评,自然需要呼吁文学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展现文本的商业内涵,但其主要任务还是通过细读的方式分析主题思想、揭示作者意图。这种研究并非通过某些普适的商业价值标准,对文学作品中的商业现象和经济行为进行简单的道德评判,亦非径直宣扬文学文本中的某些商业精神和价值观念,而是力图探究那些(在特定歷史语境下)使文学文本得以被“激活”的商业伦理矛盾。换言之,这种研究的主要任务不是建立所谓“客观正确的道德判断”,而是对作品进行更深入的主旨分析,进而利用文学研究这一媒介,描绘美国文化和经济历史中复杂的道德地图。

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以商业伦理为切入点的文学批评,同涉及范围更广的文学伦理学批评(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即都是“对文学作品本身进行客观的伦理阐释,而不是进行抽象或者主观的道德评价”(19-20),只不过前者把研究对象放到了更为具体的商业语境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选择中,因此后者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相关的研究方法和概念(如伦理身份、伦理禁忌等),大多适用于前者。另一方面,它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商业伦理本身既有内在的描述性(descriptive),亦有强烈的规范性(normative),其中学术研究以前者居多,商业实践以后者为重。对文学作品的商业伦理批评,相对更偏重于描述功能,即在文本分析时努力将作品中的商业伦理与社会关系突显出来,引起读者的关注与思考——作品中相关人物(或者企业)的道德操守与逐利冲动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价值判断上的莫衷一是和道德选择上的进退维谷)往往很难调和,而这种矛盾的存在与激化,能够产生马克斯·韦伯所言的“现实存在与理想”之间的紧张感(或曰“张力”),由此形成的势能便成为驱动叙事情节向前发展的源动力,甚至引发社会批判,推动人类对当下社会的改造和修正。因此,这种矛盾应该成为商业伦理研究的重点所在。

事实上,逐利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伦理。例如,以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学家就认为,在自由经济体系中,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利用其资源从事能够增加其利润的活动,只要在游戏规则的允许范围内即可”(DesJardins 54)。更具体而言,如果一家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股东收益的最大化,那么从理论上讲,这家企业为了其他任何目的(哪怕是看上去非常崇高的目的)而牺牲企业利润的行为,本质上都可以看作是不合伦理的,因为这样一来就违反了最基本的“信用责任”(fiduciary responsibility)。

这种理念未必正确,但确有其合理的成分。因此,当我们重新解读一些文学作品中企业家为了追求利益而不惜一切代价的行为(只要没有违反当时的法律)时,除了像以前那样简单给出黑白分明的道德评判之外,或许可以在哲理上和逻辑上多一些更深层的思考和阐释。还有一些作品,作者的创作初衷是对某一社会经济行为进行批判,而从读者的角度或者后人的标准看,可能对此并不完全认同,甚至会转而关注作品中的其他商业问题。例如,辛克莱创作小说《屠场》(The Jungle,1906)的本意是通过揭露产业工人的悲惨状况,引起公众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谴责;然而由于书中对恶劣的生产状况的描写过于生动,以至于读者把注意力全都放到了肉类食品安全上,而对辛克莱的初衷却并不十分在意。也就是说,读者的道德关注点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转到了企业对顾客的责任上。

如此看来,商业伦理的标准本就是动态的,其评判准绳有着相当的弹性;再加上前文提到的跨学科性,相关研究可能涉及多个理论视角和批评工具,而其侧重点又各不相同,所以针对文本中的商业伦理进行的主题分析,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甚或争议之处。然而,如若换一个角度看的话,这也恰恰说明:针对文学作品的商业伦理研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待更多的批评家去挖掘深藏其中的各种可能性。可以预见的是,在这一领域所做的努力,可以有效推动文艺理论和商学研究向纵深发展,并进一步丰富我们对现实社会和人类行为的认识。

此外,由于道德伦理总是关乎价值观的取舍,所以自然会涉及到文化因素,商业伦理亦不例外——无论是企业文化、管理文化,还是营销文化、消费文化,都会在商业伦理中有所显现,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很难将它们割裂开来。尤其是在20世纪的美国,商业发展之迅猛、道德冲突之激烈、文化思想之活跃,可以说是现代人类历史上所少有的。因此,在对文学作品进行商业伦理批评时,可以将研究范围适当的广义化,纳入相应时期美国的商业文化(包括其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商业管理思想),以使研究内容更加的丰满与立体。

20世纪美国文学中的商业伦理

虽然“商业伦理”一词在20世纪70年代才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各大公司从80年代才开始重视自身在商界的道德形象,众多商学院的伦理教育亦始于同一时期,但商业伦理这一理念在美国商业中的历史要长得多,亦在各种社会文献和文艺创作中有所体现。事实上,20世纪之前的美国文学,已有一些作品显露出明显的商业伦理思想——建国初期,富兰克林在其《自传》(The Autobiography of Benjamin Franklin, 1791)中详细讲述了自己由贫致富的奋斗历程,他在书中提到的著名的十三条美德,不仅仅是有关个人修身的诤言,而且几乎全都适用于商业行为,以至于有人称之为“美国的第一个商业伦理法则”。①浪漫主义时期,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在《瓦尔登湖》(Walden, 1854)中专门有“经济篇”以阐述自己的商业理念,特别是经济与道德之间的复杂关系;现实主义时期的相关作品更多,例如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在《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The Rise of Silas Lapham,1885)中涉及的商业信誉,以及《新财富的危害》(A Hazard of New Fortunes,1890)中反映的劳资纠纷,詹姆斯在《华盛顿广场》(Washington Square,1881)中对物质至上主义的批判等。这些作品中对商业伦理的关注,为随后美国文学中的相关作品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1894年,美国的工业总产值超越英国,成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并在随后的整个20世纪引领世界经济。在这一百年当中,美国的商业活动之活跃,是之前的任何一个时代(包括同时代的任何一个国家)所无法比拟的——20世纪初以纽约和芝加哥这两座都市为代表的城市扩张与商业发展、20年代爵士时代的繁荣与奢靡、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二战结束后的经济复苏,以及随后几十年美国的后工业社会之路……这些都为文学作品提供了生动的社会与经济背景,使得这些文本成为探讨商业伦理主题的绝佳载体。

作为主导全球的经济势力,美国的商业准则为众多国家和地区所效仿,而在传播美国经济历史与商业意识的文化媒介中,文学一直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不少美国文学作品都体现出相应的商业精神;与此同时,经济增长过程中也出现了若干负面效果甚至顽疾(包括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劳资冲突、过度消费主义、传统价值标准的瓦解等),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忧虑,其中包括一些具有社会忧患意识的美国作家,正如米勒所言:“美国理想的境界有时完全沦为购买力,这种不加鉴别的物质主义已经成为美国小说家的针对目标”(Millar 112),而这其中涉及最多的就是商业伦理方面的矛盾冲突。

放眼20世纪的美国文学,有大量作品涉及商业伦理问题——德莱塞的《金融家》(The Financier, 1912)中描写的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内部交易以及政商勾结,辛克莱的《屠场》中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 1925)中的贩卖私酒与黑市交易,斯坦贝克的《愤怒的葡萄》(The Grapes of Wrath, 1939)中加州农场主对移民工人的剥削,阿瑟·米勒的《都是我的儿子》(All My Sons, 1947)中商业合伙人的责任划分,《推销员之死》(Death of a Salesman, 1949)中洛曼为获得保险赔偿而采取的自杀行为,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的《店员》(The Assistant, 1957)中犹太店主对待顾客和员工的方式,兰德(Ayn Rand)的《阿特拉斯耸耸肩》(Atlas Shrugged, 1957)中的理性利己主义经济观,海勒(Joseph Heller)的《第二十二條军规》(Catch-22, 1961)中辛迪加的投机倒把行为,冯内古特(Kurt Vonnegut)的《上帝保佑你,罗斯瓦特先生》(God Bless You, Mr. Rosewater, 1965)中现代慈善业的举步维艰,马梅特(David Mamet)的《拜金一族》(Glengarry Glen Ross,1983)中的公司内盗和欺骗顾客,德里罗(Don DeLillo)的《白噪音》(White Noise, 1985)中商业广告对消费者心理的操控,以及《地下世界》(Underworld, 1997)中企业对环境的责任等,都可以从商业伦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从而对作品主题获得更为深入的认识,并对作品所处的社会经济背景和商业氛围实现更加全面的把握。

在对以上作品进行商业伦理批评时,重点应该放在相关人物在各种经济关系和商业活动中所承担的伦理身份(ethical identity)上,因为“几乎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聂珍钊 21)。例如,《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作为成功商人和不法酒贩的身份,《都是我的儿子》中凯勒作为受尊敬的父亲和不负责任的企业家的身份,《推销员之死》中洛曼作为望子成龙的父亲和业绩糟糕的推销员的身份等,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冲突,以致引发文本中的“伦理混乱”(ethical confusion)。如果得不到调和并归于秩序,这种矛盾和混乱便成为悲剧产生的根源——相关人物表现出“理性的缺乏以及对禁忌的漠视或破坏”(聂珍钊 21),或铤而走险,或自我毁灭,而这些行为都是源于他们未能妥善处理商业伦理的内在矛盾,即自身的逐利冲动和道德准则之间的关系。

当然,也有的“伦理混乱”最终归于“伦理秩序重构”(reconstruction of ethical order),使得故事的结尾具有一定的圆满性甚至喜剧性:例如《店员》中的弗兰克本是一个爱贪便宜、小偷小盗的意大利青年,却来到一个思想传统、观念保守的犹太人开的店里做伙计,这种身份的转变,造成了他跟店主之间在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上的强烈冲突,但在老店主莫里斯诚信经商、恪守原则的道德感召下,弗兰克最终选择皈依犹太教,不仅在莫里斯死后支撑起了这家破败的店铺,也在精神上实现了自身的救赎;《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女主人公塔格特既是大型铁路公司的负责人,承担着关系国计民生的铁路运输业务,又是一个反对政府管制的自由主义者,因而在集体主义和国家主义盛行的大环境下,她的经营管理和个人生活都遇到了难解的伦理困惑,然而在遇到神秘人物高尔特之后,塔格特完全接受了对方的客观主义思想(即人生的道德意义就在于对个人幸福或理性私利的追求),于是跟随高尔特等社会精英一起逃离纽约、藏身峡谷,通过这种“企业家罢工”的方式,迫使政府和整个社会深切体会到扼杀商人积极性、束缚个体创造力的严重后果。至此,塔格特才算是彻底理清了自己作为一名企业家的伦理身份,也实现了书中伦理秩序的重构。

结语

作为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伦理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的可行性,而且格外适用于对现当代美国文学中涉商题材的作品进行主题阐释(当然,只要相关文本有足够的关联度,完全可以将之应用于针对其他国家的文学研究)。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商业伦理批评可以适当借助文学伦理学批评已有的理论框架和主要概念,实现对文本主题的深入解读,而其研究成果反过来又可以丰富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内容和应用范围。新世纪的美国文学,依然有很多作品在展现和探讨商业世界和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道德伦理问题,但相比20世纪,其揭露与批判力度似乎有所减弱。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在当下的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秉持自由主义理念者逐渐占据主流,其中很多人认定,对商业行为的过度批判,实则是干涉了企业家的经营自由及其才干的充分发挥;甚至有一部分人认为,这等于是在舆论上给左翼思想帮腔。这种风气和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商业伦理在学界、媒体、以及文艺界的自由讨论和展现。在这个瞬息万状的时代,美国文学中的商业伦理主题未来将向什么方向发展,呈现什么特点,现在自然不好臆断,但可以确定的是,相关作品将会紧跟时代精神与社会现实,继续展现和探讨美国商业文化和社会经济中出现的各种新现象和新问题。与之对应,商业伦理批评也应当始终紧抓书中人物的逐利冲动与道德准则之间的矛盾冲突这一逻辑主线,重点分析其中的伦理困境与利益取舍,从而实现有效的主题阐释,并准确把握其背后的历史背景和道德语境。

注释【Notes】

①John P. Rollert, “Ben Franklins MBA Oath,”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anuary 03, 2018〈https://hbr.org/2010/07/ben-franklins-mba-oath〉

引用文献【Works Cited】

DesJardins, Joseph. An Introduction to Business Ethics (4th edition). New York: McGraw-Hill Education, 2011.

Duska, Ronald. Contemporary Reflections on Business Ethics. Dordrecht: Springer, 2007.

Millar, Kenneth. Contemporary American Fiction: An Introduction to American Fiction Since 1970. Oxford: Oxford UP, 2006.

聂珍钊:文学伦理学批评:基本理论与术语。《外国文学研究》1 (2010): 12-22。

[Nie Zhenzhao. Ethical Literary Criticism: Its Fundaments and Terms. Foreign Literature Studies 1 (2010): 12-22.]

责任编辑:何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