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给水排水规划研究
2018-05-14汪利德
汪利德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给水、排水规划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性,通过给水、排水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指出给水、排水规划设计的核心任务以及针对规划设计中常见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城市规划;给水规划;排水规划
城市规划主要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状态,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统筹规划安排,处理好远期发展和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是保证城市生存、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是建设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1]。城镇给水排水系统的建设作为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日常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给水规划负责城市给水水源的保护,饮用水水质安全,还需要因地制宜,考虑合理的供水方式;排水规划在选择合理的排水体质的基础上,需要考虑低影响开发,废水综合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因此提高城镇给水排水规划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仅对规划如何指导设计、以及对设计中规划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1、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存在的问题
“建设未动,规划先行”,给排水规划在实际中没有得到合理的重视,导致配套设施与城市发展不匹配,从而制约了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中涌现的问题往往在建设初期不明显,后期影响严重甚至可能限制城市的发展。例如老城区中地下管线错综复杂,埋设深浅不一,给后期老城区改造无法实施或者困难重重。而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
1) 前期资料准备不足,缺乏有效的设计依据;
2) 城镇给水规划、排水规划缺乏系统性,各片区相互独立,供水安全性偏低,排水排之不及。
3) 近期、远期划分不合理,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和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导致供水可能近期供水能力不足,排水适应能力太差。
4) 部分排水规划存在可操作性不强,对现状了解不清楚,进而过水能力不足,严重者影响整个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
5) 规划中对系统维护,管理缺乏说明,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使建设单位重在建设,忽视养护。
6) 强调水源保护的同时,忽视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7) 对水资源的供水能力缺乏考虑,排水系统的排水受纳能力没有校核。
8) 城市规划对城市性质、规模、发展建设存在至关重要的影响。城市规划在对远期展望时,没有考虑人口的增长特征和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政策的宏观驱动;例如农村的富裕劳动力、城市化进程、以及環保产业的大力推进和国家对水资源循环利用政策等等。由于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在不同情况下就要不同结果,而规划与实际发展的符合性也就决定于在规划阶段考虑问题的多样性。不容置疑的是,规划无论如何发展必须与近期相结合,与现状相符合。
9) 除城市的地形、地貌、人口外,城市的现状忽略了规划城市的经济发展情况、构建筑的使用标准、城市的经济增长率等。建设资金的筹备情况直接决定规划区域的建设水平和发展水平,建设资金不太富裕的地区可以将规划的周期适当变短;而人口增长较慢的地区可以将规划的期限适当延长[2]。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存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如何科学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做好城市的内涝排放,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如何适当的分配水资源,按需所取,已经成为城镇发展中大家所关注的焦点。规划与实践相结合、与新理念相融合,正确指导设计的同时,又能超前预留远期发展空间,才是一个合理的规划,能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规划。
2、给水排水规划需要的前期资料
城市水系统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各类基础数据、指标、标准和分析工具,其中水量预测和水平衡分析是核心工作。前期资料中现状用水量以及排水量、各类地块的用地性质、以及路网、水系的建设直接决定了整个系统的划分。例如,给水规划系统中,应对规划区域内部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各大型企业对水质、水压的要求,了解当地政策上有无关于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工业用水的水质标准,根据供水水量、水压、消防等条件结合当地的地形条件、经济发展情况综合布设给水管网系统。排水规划系统中,应当结合当地的降雨情况和污水排放量考虑是否一定要实行雨污分流。如果是老城区改造,先前以雨污合流为主,现在需要改为雨污分流系统
2.1 给水规划编制的一般原则
1)给水专项规划必须符合规划区域的总体规划的要求;
2)结合路网,对城市旧路网给水系统改造的同时,保证新旧给水系统的合理布局;
3)充分了解城市地形的基础上,结合供水大用户,合理布置规划范围内区域干管,提高供水效率的同时保证供水安全性。
4)根据区域现状,布置近期管网的同时,考虑远期扩建的可能性,为后续工程的实施提供可操作性。
2.2 给水规划核心任务
2.2.1 水源的选择
水源选择前,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察,水源的选用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决定,并应满足[3]:
1)水体功能区划所规定的地段;
2)取水量充沛可靠;
3)原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
4)与农业、水利综合利用;
5)取水、输水、净水设施安全经济和维护方便;
6)具有施工条件。
2.2.2 水厂厂址的选择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应满足[3]:
1)给水系统布局合理
2)不受洪水威胁;
3)有较好的废水排除条件;
4)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5)有便于远期发展控制用地的条件;
6)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7)少拆迁,不占或少占农田;
8)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
9)有沉沙特殊处理要求的水厂宜设在水源附近。
2.2.3 节点流量的分配
给水规划中节点流量分配合适与否,是否符合实际,对给水规划中管网系统的设计经济性影响很大,应将工业用水量按照用地性质的不同分配在工业区,生活用水量和其他用水量分配在整个城市。
给水系统规划的不合理会直接导致[4]
1)城市供水能力不足,供水可靠性差;
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太低;
3)水源地容易受到污染;
4)管网系统布局不完善
2.3 给水规划解决方案
给水规划的主要内容用水量和水源规划、水厂位置和水处理工艺规划及输配水规划[2]。给水规划主要解决输配水量与用水量之间的关系。城市总规在定性城市供水量根据城市性质和规模确定,城市总体规划一旦确定,城市供水规模也就确定,而城市水源严重制约着城市供水规模。因此水源不仅是给水专项规划的重点,也是总规中给水篇章的重中之重,水源的不合适严重制约城市的经济发展。
针对水量,城市规划中一般要对综合生活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量)、工业企业用水量、管网漏损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未预见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等进行预测。根据调查资料,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和特区的生活用水,因暂住及流动人口较多,用水定额较高,有的要高出、同等城市规模的用水定额的1~2倍,因此,建议采用城市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时,综合考虑城市的工业结构和规模以及发展水平。参考同类型或者周边相近城市的规划数据。
在按照最高日最大时流量进行确定时,考虑1.2~1.5倍的安全系数,用来解决规划期(15~20年)较短与管道寿命期(30~40年)较长之间的矛盾和管道使用一定时间后输水能力下降的问题[4]。
2.4 排水规划编制的一般原则
根据规划区域现状合理确定排水的规模以及排水系统的布局;
1)防治结合,消除水污染的同时,做到保护环境;
2)充分发揮现状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合理的规划近期、远期,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性和适应性。
3)污水、雨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5 排水规划的核心任务
1)确定城市的排水体制是分流制还是合流制,如果是老城区,应当对其逐步过渡至分流制提出建议;
2)合理确定排水泵站的设计规模,排水泵站的土建规模宜按照远期规模设计,水泵机组可以按照近期规模设计;
3)污水厂厂区面积、应按项目总规模控制,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合理确定近期规模。近期工程投入运行一年内水量宜达到近期设计规模的60%。其中污水厂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并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5]:
1)在城镇水体的下游,
2)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安全排放;
3)便于污泥集中处理和处置
4)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5)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6)少拆迁、少占地、根据环境评价要求,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7)有扩建的可能
8)厂区地形不受洪涝灾害的影响,防洪标准不应低于城镇的防洪标准,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9)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2.6排水规划解决方案
1)排水系统的规划应该留有适当余量,为远期发展留有余地;
2) 排水规划在结合道路竖向的同时,需要综合考虑污水厂的位置以及应急排水的出路;
3、给水排水规划的协调性
我国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合理的规划城市水资源,可以防止水资源的浪费,较大程度的控制水质污染,高效的利用水资源。城市规划体系中,关于市政水系统的规划涉及城市用水、供水、排水、水处理、 再生水的利用排放、雨水系统的排放利用。在做城市水专项规划的同时,需要充分了解城市内部的自然水系、低影响开发建设的情况,只有统筹考虑规划与现状,利用透水路面、生态塘、绿地公园等协调多途径控制径流污染,才能有效的解决城市突出的内涝、排水不畅等问题;只有统筹考虑规划与现状,做好现状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分配,城市绿化及浇洒采用中水,优质雨水回用或者回灌地下水,做到分质供水,才可以有效减小城市水资源的供水负荷,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
只有充分做到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的重复使用率,增大城市内部对径流的消化能力,才可以在节约城市基础建设投资的基础上,达到环境与水资源利用以及经济投资的多赢。
参考文献:
[1]史文杰.浙江省诸暨市城西工业新城给水规划研究[D].同济大学,2007年.
[2]赵乱成.城市给水工程规划[J].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