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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书法的一点感想

2018-05-14吴利国

书画世界 2018年7期
关键词:篆隶精神力量书法作品

吴利国

辽宁辽阳人。1998年考入辽宁工运学院装潢美术专业;2000年到鲁迅美术学院中国画系学习中国画;2004年考取鲁迅美术学院中国画系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徐炽教授;2007年硕士毕业后到临沂大学美术学院任教:2014年考取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解小青教授。

算起来,自己从事书法的学习已有14年之久了。我于2004年进入鲁迅美术学院攻读书法硕士学位,从那一刻起我便正式开始了书法的学习。

硕士期间,我对书法的认识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片面的,那时的书学思想可以概括为褒帖贬碑。这个时期,我把“二王”、米芾、赵孟頫、董其昌的书法作品作为学习的范本,而对于碑学则完全是排斥的。这种片面的思想一度带入我的书法教学之中,在临沂大学书法教学期间,我甚至告诉学生“碑”不可学或者是不适合初学,学不好容易写坏了诸类观点。如果说硕士期间是褒帖贬碑时期,那么在临沂大学教学期间则是碑帖并行时期。这时期由于教学的需要,逐渐开始接触“碑”,而且自己开始下功夫临摹学习,同时了解并掌握了更多与“碑”相关的理论,逐渐改变了对“碑”的认识,甚至对“碑”的关注一度超过了对“帖”的关注.成为我书法学习探索的主要途径。这期间碑与帖的融合与探索是我书法研究主要关注的问题。

到北京读博之后,我的书法观念再次发生了改变,由碑帖结合转变成褒碑贬帖。之所以我的书法观念会一再改变,完全是因为我的审美观念变化使然。读硕期间,我钟情于精致、漂亮、灵动、秀美的书法风格,帖学正符合这种审美;而到了读博期间,我彻底颠覆了之前的书法审美观,开始崇尚雄浑、厚重、稚拙、奇异的书法风格。因此读博期间完全以碑及篆隶书法为取法对象,完全抛弃了对帖的学习。

纵观当下书法学习的路径,不外乎以帖为主、以碑为主、以篆隶为主,抑或它们之间相互交叉,碑、帖、篆隶三个领域共同构成了书法传统的洪流。帖之精致、碑之方劲、篆隶之浑厚都是书法艺术美的表现,三者之间只有风格的差异,而无境界之高下。因此,习书者不应以自己的审美取向来反对或贬低与自己不同的书法风格。眼下最具代表眭的,即把与自己书法风格不同或自己不理解的书法作品及书法风格称之为“丑书”。不可否认,社会上出现了—些低劣丑陋的书法样式,这些书作完全是没有经过严谨学习传统之下的信手涂抹,这些书迹才是恶俗的、丑陋的,才是名副其实的丑书。而一些个性鲜明、富有艺术表现力且外形并不漂亮的书法作品被称作丑书,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用外形的美丑来评价书法是极不恰当的。在中国艺术之中,特别是中国书画领域,许多高水平、高境界的书画作品都突出了外形的丑,正是因为有了外形的丑才更多了一分中国艺术的味道。如中国古代人物画,比例多不准确,外表亦丑怪。如陈洪绶的人物画多以丑怪面孔出现,而正是这样的丑才使得陈洪绶的人物画个性鲜明且更具艺术表现力。黄宾虹大师的山水画表现出黑、重、密、乱的特征,比之古代传统山水画的秀美、清丽的外表是丑的,恰是这种有别于古代山水样式的丑才是宾虹大师山水画的高妙所在。

书法亦然,一些依据魏碑、篆隶形成的极具个性的书法作品被评为丑书,之所以有此评价,应该是因为这种风格的书法作品与古代精致、秀美的书法风格(主要是帖学书法)相违背。本来古拙、厚重、稚朴风格应该是美的,描头画眼、浓妆艳抹、柔弱轻薄的东西应该是丑的,但现实往往不是。当下人们品评书法多以外表的精致、秀美作為评价好坏的标准,而很少看重其书法中所蕴合的精神力量。而以碑、篆隶为风格取向的书法作品更能表现出强大的精神力量。更好地发挥作品的精神力量,势必会弱化用笔的精致及外形的妍美,反之,作品的精神力量则不能更好地表现出来。正因如此,这样的书法作品才被一些“以貌取书”的人冠以“丑书”之名。

本人读博期间由于毕业论文的压力,大部分时间专注于论文,而在书法研习和实践上用功颇少,这也导致了我的书法创作能力没有明显提高。技进乎道,书法亦然,没有刻苦的书写实践及书写技术的练习,无法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在此期间,我极力想写出外表很丑的书法作品,弱化书法外部的妍美,很显然这个时期的作品并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力量明显不足。

艺无止境,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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