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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说新语》看门阀士族唯我独尊的门第观念

2018-05-14宁稼雨

关东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世说新语

宁稼雨

[摘要]本文认为,从曹魏时期开始,门第观念就随着门阀士族的形成发展不断膨胀,至东晋达到高潮。这一历史文化现象在东晋刚刚过去的南朝刘宋时期编纂的《世说新语》一书所收故事中得到集中反映。本文着重就自矜门第、唯我独尊的优越感角度总结分析《世说新语》一书中表现的门第观念在士族文人行为中的反映,从而为了解魏晋时期文人心态提供一定佐证。

[关键词]《世说新语》;门阀士族;唯我独尊;门第观念

作为有形的社会现象,世家大族经济力量的迅速膨胀和政治势力的逐渐强化很快就转化成为一种强劲的精神力量,这就是与日俱增、日益强化的门第观念。门第观念的核心是建立在经济条件极为富庶和政治势力极为强悍基础上的家族优越感;它以家族的自尊和排他为基本出发点,以不同流品之间的严格界限为基本表现特征,以婚姻、名讳和家教为主要表现形式,充溢于士族生活的各个角落。它是士族阶层经济和政治上获得空前膨胀的精神化、观念化的产物。

我在《世说新语与中古文化》一书中曾经说过:“门第形成前或初期,在各大族的心目中,家族的荣辱、个人的升迁,是与包括自己家族灾难的民族的生存与兴盛紧密相关的。所以他们的主要着眼点,在拼命扩大家族的势力和影响,并使这种势力和影响早日稳固下来。而门第的地位与威望一旦形成,一种优越感所驱使的门第观念便成为把大族与庶族区分开来的强劲异己力量。这种观念所带来的影响,不仅为门第的创立者始料所不及,而且对整个封建社会都产生了无法估量的约束作用。”现在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曹魏时士族刚刚形成不久,其门第观念还比较淡漠。西晋是士族经济力量迅速膨胀的时期,东晋则是士族政治势力达到巅峰的时期。此期的门第观念虽然已经比较严重,但由于它是人们在门第形成过程中现实问题的自然流露,所以尚未把门第观念看得无以复加。真正把门第看得高于一切,整个社会风气都极为注重门第观念的,是刘宋及其以后的南北朝时期。而在这一过程当中,刘宋时期产生的《世说新语》在把门第观念强化到极点的过程中起了相当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

门第形成和逐渐强大之后,首先形成的就是唯我独尊的优越意识:

王爽与司马太傅饮酒。太傅醉,呼王为“小子”。王曰:“亡祖长史,与简文皇帝为布衣之交。亡姑、亡姊,伉俪二宫。何小子之有?,(刘注引《中兴书》:“王濛女讳穆之,为哀帝皇后。王蕴女讳法惠,为孝武皇后。”)(《世说新语·方正》)

太原晋阳王氏虽然没有像琅邪临沂王氏那样取得与司马氏共天下的地位,但仅凭王爽念念不忘的这几张王牌资本,就足以令当时天下人仰视。刘义庆等人将其列在《方正》一门,足见其仰慕垂涎之情,亦可见刘宋时人崇仰名门的普遍社会心态。至赵宋以后,人们的看法已经比较客观。南宋刘辰翁评云:“捷急语耳,非方正。”明代凌濛初则一语道破:“直是卖弄。”类似的家族内部的卖弄与回护现象在《世说新语》中屡见不鲜:

王含作庐江郡,贪浊狼藉。王敦护其兄,故于众坐称:“家兄在郡定佳,庐江人咸称之。”时何充为敦主簿,在坐,正色曰:“充即庐江人,所闻异于此。”敦默然。旁人为之反测,充晏然神意自若。(《世说新语·方正》)

这里虽然意在张扬何充的方正之气,但从中亦可见王敦对族人的回护之心,以至于黑白颠倒。王敦还大言不惭地称赞自己的儿子:“其神候似欲可。”王澄也吹嘘自己的儿子“风气日上,足散人怀”。对此,清人李慈铭斥曰:“案晋、宋六朝膏梁门第,父誉其子,兄夸其弟,以为声价。其为子者,则务鄙薄父兄,以示通率;交相伪扇,不顾人伦。世人无识,沿流波诡,从而称之。于是未离乳臭,已得华资;甫识一丁,即为名士。沦胥及溺,凶国害家。平子(按指王澄)本是妄人,荆产(按指王澄四子微)岂为佳子?所谓风气日上者,淫荡之风,痴顽之气耳。长松下故当有清风,斯言婉矣。”可谓点到了要害之处。

为了维护和延续自己家族的威望地位,诸大族还采用了一些步调几乎一致的做法。其中较为重要的是名讳和家教。

避讳為中国历史上特有的风俗。它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前后垂二千年。但其演变期间的各自内涵却存在较大的差异。最早的避讳主要针对死去的尊者,它是周人礼仪和祭祀的一个组成部分。《周礼·春官·小史》:“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郑玄注引郑司农:“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礼记·祭义》:“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思死者如不欲生。忌日必哀,称讳如见亲。”可见周人是以忌讳的形式来表达自己对已故尊者的亲情,并将其形成为礼仪制度。然而从秦汉开始,避讳便成了统治者权力的一种象征。《史记》年表称正月为端月,是因为它与秦始皇赢政的字音相同;《汉书》改邦为国,改恒为常等都是为帝王讳。然而到了魏晋时期,避讳的宗旨和形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经成为士族炫耀家族的手段。当时最为严格的就是家讳。违犯者要受到恶报。据《通典·礼》卷六四“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和“官位犯祖讳”条,父祖及本人名与官职名同者,皆得改选。王舒因父名会,朝廷用为会稽内史,累表自陈,求换他郡。后来改会稽郡为邻稽,才不得已上任。江统也经历过同样的事情。然而从《世说新语》记载来看,当时士族阶层有不少有意犯讳的现象。这些现象尽管表现不尽相同,但目的初衷只有一个,就是借犯讳炫耀家族,或低毁他人:

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杭是君何物?”答曰:“如卿于卢毓、卢珽。”士龙失色,既出户,谓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议者疑二者优劣,谢公以此定之。(《世说新语·方正》)

卢志和陆机都是“八王之乱”中追随不同政治营垒的士族人物。陆机兄弟最终遭戮,即由卢向司马颖进馅所致。二人之间具有深深的政治裂痕,所以才会拿最不能接受的父祖名讳来向对方挑衅;反过来说,正是因为父祖名讳在当时十分为人看重,所以才会被用为政治排斥的手段。在不重名讳的时代,倘若还想用政治对手的父讳来攻击对方,倒是愚蠢之举。因为对此未能深谙,所以后人有对陆机兄弟的优劣看法与谢安及时人不同者。宋代叶梦得说:“以吾观之,机不逮云远矣。人斥其祖父名固非是,吾能少忍,未必不孝。而亦从而斥之,是一言之间,志在报复,而自忘其过,尚能置大恩怨乎?若河桥之败,使机所怨者当之,亦必杀矣。云爱士不竞,真有过机者,不但此一事。方颖欲杀云,迟之三日不决。以赵王伦杀赵浚赦其子骧而复击伦事劝颖杀云者,乃卢志也。兄弟之祸,志应有力,哀哉!人惟不争于胜负强弱,而后不役于恩怨爱憎。云累于机,为可痛也!”凌濛初也评道:“士龙亦自雅量。”都是因为没有设身处地地设想当时作为家族利益重要体现的家讳在士族心目中的位置是如何远远超过了其他因素。余嘉锡似乎看到了个中三昧:“六朝人极重避讳,卢志面斥士衡祖父之名,是为无礼。此虽生今之世,亦所不许。揆以当时人情,更不容忍受。故谢安以士衡为优。此乃古今风俗不同,无足怪也。”看看《世说》其他材料,也可有助我们了解陆机何以针锋相对,寸土不让。如:

王蓝田拜扬州,主薄请讳。教云:“亡祖、先君,名播海内,远近所知;内讳不出于外,余无所讳。”(《世说新语·赏誉》)

尽管入门请讳是古来的规矩,但这在王述看来已经没有必要,甚至还有些无视其门第声望的不敬之嫌。其潜台词是,如果我的祖上名讳还需要自己介绍陈说的话,那就不配作大族了。所以他的话实际上是在借教训主簿来矜扬家族名望。清人李慈铭说:“案此条是六朝人矜其门第之常语耳。所谓专以家中枯骨骄人者也。临川列之《赏誉》,谬矣钿”

还有一种不带有政治色彩和非恶意的有意犯讳,但其效果也是彰扬大族名讳:

晋文帝与二陈共车,过唤钟会同载,即驶车委去。比出,已远,既至,因嘲之曰:“与人期行,何以迟迟?望卿遥遥不至。”会答曰:“矫然懿实,何必同群。”帝复问会:“皋繇何如人?”答曰:“上不及尧舜,下不逮周孔,亦一时之懿士。”(刘注:二陈,骞与泰也。会父名繇,故以“遥遥”戏之。骞父矫,宣帝讳懿,泰父群,祖父寔,故以此酬之。)(《世说新语·排调》)

钟毓为黄门郎,有机警,在景王坐燕饮。时陈群子玄伯、武周子元夏同在坐,共嘲毓。景王曰:“皋繇何如人?”对曰:“古之懿士。”顾谓玄伯、元夏曰:“君子周而不比,群而不党。”(《世说新语·排调》)

刘孝标注可以告诉我们这是一场君臣之间互相以祖上名讳取乐的玩笑。可能令人不解的是何以这样的玩笑双方竟然能够相安无事,而且似乎还乐在其中?答案就在于他们所谓犯讳与其说是犯讳,还不如说是一种善意的恭维。其潜台词实际是向对方暗示自己没有忘记对方的家讳。这照样可以看出大族的头脑中是如何时刻将各族的名讳烂熟于心的。类似情况还有:

庾园客诣孙监,值行。见齐庄在外,尚幼,而有神意。庾试之曰:“孙安国何在?”即答曰:“庾稺恭家。”庾大笑曰:“诸孙大盛,有儿如此!”又答曰:“未若诸庾之翼翼。”还,语人曰:“我故胜,得重唤奴父名。”(《世说新语·排调》)

这种犯讳既非恶意,也非善意,而是有些知识竞赛的味道。而这种试题的目的,就是为了检测应试者的家族名讳意识及其基本常识扎实与否。这种有意犯讳发展到极致,就是一些名门大族的后代为了彰扬祖上荣耀,以借余荫,竟然祖孙几代名字同用一字。清代袁枚曾论及此事:“六朝避讳苛严,已属可笑。乃有祖孙同名,若雁行兄弟,犯不避忌。如南朝王悦之父靖之,祖献之,曾祖羲之。是四代祖孙同一名也。晋王彪之之子临之,孙纳之,曾孙准之,玄孙舆之,舆之子进之。是六代祖孙同一字也。且有子而字父者。《晋书》胡毋辅之子谦之曰:彦国不得尔。王濛自照镜曰:王文开生此儿。岂他人不得称父字而子乃得称父字。岂不更可笑乎?”不过袁枚有所不知的是,六朝人虽然极重家讳,但“之”“道”二字却在不避之列。依陈寅恪先生之见,这大约与其宗教信仰有关。则又属例外情况。

至于那些无意犯讳的故事,则又从另外一个角度使人看出家讳意识是如何深入人心:

元皇初见贺司空,言及吴时事,问:“孙皓烧锯截一贺头,是谁?”司空未得言,元皇自忆曰:“是贺循。”司空流涕曰:“臣父遭遇无道,创巨痛深,无以仰答明诏。”元皇愧惭,三日不出。(《世说新语·纰漏》)

羊秉为抚军参军,少亡,有令誉。夏侯孝若为之叙,极相赞悼。羊权为黄门侍郎,侍简文坐。帝问曰:“夏侯湛作《羊秉叙》绝可想。是卿何物?有后不?”权潸然对曰:“亡伯令问夙彰,而无有继嗣。虽名播天听,然胤绝圣世。”帝嗟慨久之。(《世说新语·言语》)

殷仲堪父病虚悸,闻床下蚁动,谓是牛斗。孝武不知是殷公,问仲堪:“有一殷,病如此不?”仲堪流涕而起曰:“臣进退唯谷。”(《世说新语·纰漏》)

桓南郡被召作太子洗马,船泊荻渚。王大服散后已小醉,往看桓。桓为设酒,不能冷饮,频语左右,令:“温酒来!”桓乃流涕呜咽,王便欲去。桓以手巾掩泪,因谓王曰:“犯我家讳,何预卿事?”王叹曰:“灵宝故自达。”(《世说新语·任誕》)

从以上故事可以看出,无论是君臣之间,还是士族权贵之间,都难免有一时疏忽而忘记别人家讳的情况。对此,被犯者既不能表示无动于衷(那样等于认可对方尽管是无意的冒犯),也不能大动肝火(那样又显得气量狭小)。三人的共同举动是流涕而哭。这正是当时的普遍习俗。《颜氏家训·风操》:“《礼》云:‘见似目瞿,闻名心瞿。有所感触,侧怆心眼。若在从容平常之地,幸须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当忍之,不必期于颠沛而走也。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又有臧逢世,臧严之子,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县民庶,竞修笺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不省取记,多废公事。”余嘉锡言:“由颜氏之言观之,知闻讳必哭,乃六朝之旧俗。故虽凶悖如桓玄,不敢不谨守此礼也。”可见只要不是政治对立的原因,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犯讳,都是可以容忍甚至是会意其内涵的。但无论何种原因,被犯者的反应必须敏捷。因为这是维护家族声望,炫耀家族地位的必要准备。则避讳一事至魏晋其内涵的转变也就可见一斑了。

关于士族家教一事,王伊同和蒋凡二前辈已有详细分析,而且十分到位,故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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