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的几点思考
2018-05-14李煜琪李斌
李煜琪 李斌
【摘 要】 法治化思维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必须具备的一项办事能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几年,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弱化具体表现为学法动力不足、尊法观念不强。这些问题使得党员领导干部无法有效形成法治化思维,因此,学习法律知识、做好法律实践是有效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的有效做法和必要路径。
【关键词】 法治化思维 党员领导干部 法治
一、法治化思维的重要性
法治化思维按照姜明安教授所说是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回归到企业中,企业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企的“关键少数”,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运用法治化思维的方式对企业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与分析,可以有效避免所做决策限于主观与片面,这样形成的决定与认识可以进一步深化自身的法治化思维,有效促进自身法治化思维的提升。可见党员领导干部提升法治化思维,具有相当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近几年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不高的表现
传统的人治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党员领导干部习惯于搞主观主义,容不得他人的意见,还有的存在官本位的思想,一提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官,而是治‘民,出现以权压法、以情轻法的现象。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视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多发群发的现实,奉行‘摆平就是水平,稳定就是搞定的人治思维, 认为‘有法( 律) 无( 办) 法,无法(律)有(办) 法,采取非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往往为追求‘稳定而牺牲‘法治”,这些思想都造成了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思维不高的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如下:
(一)学法动力不足。法治化思维的树立与提升离不开对法律基础知识与理论的学习,只有时常更新自身的法律知识,才能有效形成法治化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但是这项日常学法的任务大多都容易忽视,很多党员领导干部忙于本职工作,缺乏学习法律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的只是要求学了就学习一点,有应付了事的想法。可想而知,连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都不能保证,怎么能要求他提升法治化思维。
(二)尊法观念不强。尊法就是奉法律为心中的圭臬,一举一动必守法遵纪,树立宪法至上的思想,在观念中表现为法律是最高信仰,在行为中表现为法律是最高行为准则。而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视金钱或权力为上,为人处事以自身利益为重,严重缺乏对国法党纪的畏惧与敬畏之心,人治思想、官本位主义、权大于法仍然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脑海里根深蒂固。
三、提升法治化思维的具体做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內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可见党员领导干部今后工作时需时刻注重提升自身的法治化思维。要从理念上贯彻宪法和法律至上原则, 要在情感上充满对法律的敬重和敬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升法治化思维:
(一)学习法律知识。法治化思维的提升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熏陶与学习方能形成。学习是提升自身最快的方式,尤其是要提升法治化思维,首先应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的学习,组织集体学习或自学的形式,必要时可以将学法工作列入干部考核指标中,每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以真正使学法工作形成党员领导干部在任时的必修课,有效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化的形成与提升。
(二)做好法律实践。古人曾说: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意思是说理论结合实际方能真正成事,法治化思维的提升仅仅依靠学习还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实践才能真正形成法治化思维,一方面要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如旁听法院庭审、调查研究分析案例、谈判等实践活动可以经常组织与参加,通过实践,可以树立平等、自由、民主、法治的理念,使法治化思维内化于心,并外化为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在工作中经常梳理自身是否存在人治思维和官本位思想,要做到深挖根源并及时剔除,同时在工作与生活中应有意识的用法律来想问题、办事情,从自身做起,维护宪法权威,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小 结
法治化思维的形成与提升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但在新形势下加强这方面的培养显得刻不容缓,当党员领导干部尊崇法治,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善于运用法治化思维依法办事,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去信法、尊法、守法、用法,最终才能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梦想。
【参考文章】
[1]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 2014 年版,第142页。
[2] 王克群:《提高党员干部法治化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前进》2014年第12期,第31页 。
作者简介:李煜琪 1982年出生 男 中级经济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处处长 研究民法 合同法 公司法。李斌 1991年出生 男 硕士研究生学历 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处法律干事 研究民法 合同法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