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宗教幸福观与社会教育功能
2018-05-14吉乃木各
【摘 要】 祭祖送灵仪式是彝族人表达和实现自我幸福观的一种途径,也是彝区规模最大的宗教仪式,体现了彝族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幸福观,其中以人类“繁衍”能力作为指标来表达个体生命的价值和幸福观。因此,从祭祖送灵仪式过程来探讨彝族宗教幸福观,有助于我们准确地认识彝族宗教的本质和特点,以及彝区社会心理和行为等本质内涵。同时,仪式本身又衍生出社会心理行为教育和幸福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 彝族宗教幸福观 祭祖送灵仪式 社会教育功能
幸福观是人们对幸福的根本看法和观点。但幸福是什么?幸福如何来体现?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古希腊的哲学家伊壁鸠鲁认为幸福即“快乐”;张艳学者认为,幸福可以从满足感、快乐感、价值感等方面来理解。柏拉图和斯多戛学派具有禁欲主义倾向,以及其他的一些学者主张“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幸福观等等。纵观人类社会文化,传统民族社会的人们更多地强调人的幸福观,特别是宗教性民族团体里;而现代社会人们更多强调当下的幸福感,尤其在现代都市社会里。彝族人面对幸福,平时生活里强调体验幸福感,面对人生时则更多强调幸福观,并且幸福感体验更多是吻合幸福观的表达。
一、彝族祭祖送灵仪式的文化意义
祭祖送仪式彝语叫“尼木措毕”, “尼木”的 “尼”为古彝语彝族自称,“木”为“居住之地”,“措”为“人”,“畢”为诵经,这里亦代指宗教仪式活动,故“尼木措毕”直译为“彝族地区的净灵归祖仪式”。 1例外一种说法是“尼木伟洛”, “伟”字面意思是客人,这里指“玛杜”,“洛”有宴请或款待之意,“伟洛”指用牺牲来祭奠亡灵;2 第二种是“玛都侍沙”, “侍沙”意为护送,“玛杜侍沙”意为护送亡灵灵牌。3 “尼木措毕”也叫“玛都毕”,“玛”为竹根,“都”为祖或源,总而言之即是给物化了的祖灵牌诵经超度、慰藉亡灵、驱鬼去邪。
笔者在田野调查期间,据一位报道人说:“祭祖送灵仪式,对祭品的来源、品种、颜色等都有严格要求,因此准备祭品要达一个月之久,钱财则需很早就开始筹集,并通知所有亲属朋友前来参加仪式。”那彝人为何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举行祭祖送灵仪式呢?主要有以下三种价值观念作为其行为和心理支撑点。第一,祭祖送灵是祈求后代子嗣平安的重要渠道。祭祖除了作为儿女对其父母所尽的一项必备义务之外,更重要地是它是彝族人祈求平安的方式。泰勒提出的“万物有灵论”有两大信条,其中有一条是“相信各种神灵可以上升到威力强大的诸神之列,神灵可以影响和控制物质世界和人的今生来世,神灵和人是相通的,人的行为会引起神灵的高兴或不悦”。在彝族人的传统观念里同样如此,祭祖是孝敬父母、安顿父母灵魂。请求祖灵赐福于后代,护佑后代五谷丰登、牲口兴旺和多子多孙。反之,对后代起灾难作用。第二,祭祖送灵是对父母长辈的一种敬孝表达。出生、结婚和死亡是人生三部曲,在彝区针对死亡进行的丧葬仪式往往更为隆重,尤其是后代子孙繁多的年迈老人去世之时,其规模很庞大。祭祖送灵仪式也一样,是丧葬仪式的一种延续。彝族有句民间谚语“汉族富裕建新房,彝族富裕做祭祖”。所以彝族人最大的渴望则是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能替父母做场祭祖送灵仪式,将其灵魂送往天堂与祖先团聚。第三,祭祖送灵仪式展现一种尊严和意义,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途径。由于祭祖送灵仪式开销巨大,在历史上一般只有特别富裕的家庭才能进行,而一般家庭则等到子孙后代有能力时才做。
二、彝族祭祖送灵仪式中的幸福观实现形式
祭祖送灵仪式参与人数众多,仪式程序严谨且繁琐,仪式活动要做百余场次,历史上最富裕的人家做七天或九天九夜,甚至达四十九天之久。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仪式的一些程序被简化,现在的祭祖送灵仪式一般举行三天。做仪式之前,主祭方先需占“羊胛骨卜”(将艾草放置在羊胛骨之上点燃并轻摔两下,骨面出现的纹路上下、左右相对为吉,紊乱则凶),然后根据占卜情况预测吉利、选择主持祭司、选择地坎上方方式或地坎下方方式进行等(地坎上方方式进行指全社会公开,并举行赛马、摔跤、选美等比赛,下方则相对保密,不公开,不举行各种娱乐活动)。为期三天的祭祖送灵仪式程序如下:第一步选竹灵仪式,主祭幼子和助祭(丘莫)选用茂密竹林中的一根竹子,拔出竹子,以根须繁多的竹子作为灵竹;第二步咒鬼仪式,把各种鬼怪驱逐和安慰走,洁净主人家使之干净;第三步招灵附竹,到祖先坟场上将亡灵招附在竹根上;第四步制作灵牌仪式,用竹子制成男女两个灵像装入灵桩之中;第五步献药祭奠仪式,用升腾的药物蒸汽为祖灵献药除疾和给祖灵供奉祭品;第六步卸除孽业仪式,解除和剖断各种孽障与祖灵间千丝万缕的关系;第七步赎身洁净仪式,将祖妣之灵从“黑界(鬼界)”中赎出来,再洁净使其进入“白界(人间)”;第八步宴请祖灵仪式,在祖灵房里,以绵羊为牺牲给祖灵献餐;第九步净身装灵仪式,给竹灵除秽和待食后装入灵棺,象征“圣洁的灵魂”;第十步教化引路仪式,教育祖灵从善,并指引回归祖界天堂的路径;第十一步交媾繁殖仪式,为祖灵在祖界进行婚配并组建家庭;第十二步送灵棺入箐洞,将祖灵牌由幼子背到送入祖菁洞。这是祭祖仪式的基本程序。此外,如果有患遗传病逝者、异常死亡者,则需做各种加强性仪式来除病净灵,还原一个清白和健康的祖灵,如自杀或他杀或意外死亡的凶死者要做化除凶死仪式;痢疾而死者要做祛痢葬痢仪式;患麻疯病死者要做消除麻风病仪式;如果主人系九代以上独嗣要做还愚债仪式;主人世代有残废或发育不正常的现象要做祈福仪式。所以只有圣洁的灵魂,才能为他做祭祖仪式,才能送往祖界,否则祖界不能接纳他,以往的祖先也不接纳他。因此,彝族祭祖送灵仪式为祖灵设置了归宿之路,走上幸福生活之路。
三、彝族宗教幸福观的社会教育功能
彝族祭祖送灵仪式则是宗教阶段的文化实体,并表达了自我幸福观。且衍生出两个方面的主要社会功能:一是社会心理行为教育;二是幸福生活教育。
(一)社会心理行为教育
在人类发展长河中,宗教一直影响着社会行为。彝族祭祖送灵仪式有调适、慰藉和安慰等社会心理行为教育的作用。提出人面对“死亡”要坦然,但不能轻生,忽略生命意义的生死观。所以,彝族宗教勾画“天堂”,设置灵魂归属之所,并针对生死行为设置了许多程序和条件。为人灌输了不能有上吊、投河和服毒等自杀性行为,因为这样异常死亡的人的亡灵不能直接送归祖界。若有异常死亡的人,先为他的灵魂做除“凶死”仪式,高度象征的形式还原其为正常死亡人。由于做“凶死”仪式的祭司会折寿,所以一般的祭司不乐意做此类仪式,不做仪式其亡灵就不能很好地步入乐土,所以祭祖送灵仪式间接地教育人们面对死亡的问题,并教育人们珍惜生命和善待生命。彝族《送灵经》这样描绘祖界:“莫木吉尔啊,是个好地方。屋前有草杆,也能结稻谷,稻谷金灿灿。屋后海克草,也能结荞子,荞粒金灿灿。此地又有水,水中鱼儿跃。此地又有山,山中兽成群。山上又有崖,崖上挂蜜蜂。莫木吉尔啊,坝上好种植,坡上好撒荞,坝上好放牧,山上好打猎,崖上好采蜜”。 4 莫木吉尔(祖界)是一个景色优美、物产丰富、不愁吃穿的世外桃源之地。因此,彝族人对“死”并不恐惧,认为人死后便魂归祖地、落叶归根,过上天乐生活。“美国人类学家Richard Huntington和Peter Metcalf讨论了丧葬仪式与悼念者情感之间的关系之后,指出丧葬仪式实际上是悼念者释放巨大悲痛的一种仪式。” 5 送灵仪式是丧葬仪式的延续,毋庸置疑也具有释放悲痛、慰藉心理的功能。彝人认为在没做祭祖仪式之前,死者灵魂有可能变成孤魂野鬼,祸害社会和家人;做完祭祖仪式后把祖灵安顿好了,祖灵也会赐福于后代、保佑后代子孙平安与繁衍。因此,祭祖送灵仪式会规划人们平时的生活行为规则,回答人怎样面对“生”和“死”这个本质的问题。
(二)幸福生活教育
彝族有句谚语:“家门闻哭声,匆忙去赴丧,接亲又待戚;邻里闻哭声,急忙奔丧场”,这是彝族举行丧葬仪式时邻里亲友团结互助的生动写照。丧葬仪式从世俗角度处理尸体,祭祖送灵仪式从神圣的角度处理人的精神或灵魂,也是丧葬仪式的神圣性。所以彝族祭祖仪式不是一两个家庭的责任,特别是大型的祭祖仪式很难由一两个家庭来胜任,一般亲朋好友都会前来帮忙,有出钱和有出力的。因为祭祖涉及到所祭祖先的每一个子孙后代,所以当主祭方准备做祭祖仪式之时要提前通知直系姻缘后代前来帮忙,辅祭方也会积极参与仪式。邻居们也停下劳作,前去帮忙,准备复杂的仪式事项。另外姻亲之间还要进行文体比赛,增添仪式娱乐性。仪式场合是亲朋好友进行交流感情的平台,了解彼此生活的桥梁,也是倾诉自己内心的途径。
结 论
通过探讨彝族祭祖送灵仪式中的幸福感体验和幸福观。得出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表现社会道德方面,教育和规范人们的行为,改善社会关系。二是表达了彝族人的幸福观和幸福生活模式。首先,祭祖送灵仪式是大型的祭祀仪式,参与的人很多,此过程具有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心理进行教育、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等功能。其次,尽孝父母,为后代祈求子嗣繁衍、生生不息。彝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子孙后代的平安与繁衍。最后,彝人做完祭祖送灵仪式后即认为实现了人生目标,并获得极大的满足感。因此,祭祖送灵仪式是彝人寻求幸福感的一个重要途径。并且仪式本身隐藏着诸多社会功能和思想体系,促使人们习得文化知識和自我行为调适,表征自己的幸福观和价值观等。
【参考文献】
[1] 吉郎伍野,阿牛史日.凉山彝族送灵归祖仪式“尼木措毕”及其价值[J].毕节学院学报,2007(2).
[2] 曲木铁西,巴莫阿依.凉山彝族“尼木措毕”祭祖送灵仪式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17.
[4] 果吉·宁哈,冷福祥.彝文《指路经》译集[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3年,第639页.
[5] 叶涛,周少明主编.民间信仰与区域社会:中国民间信仰研究论文选[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第216页.
作者简介:吉乃木各,1994-07,男,彝族,四川甘洛人,学士,西南民族大学彝学学院学生。
通讯作者:吉木哈学,1979-02,男,彝族,四川甘洛人,法学博士,心理学博士后,西南民族大学社会学与心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彝族文化与社会,民族社会心理,认知心理学。四川 成都 610041。
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资助“彝族宗教幸福观调查研究——以彝族‘尼木措毕宗教仪式为例”(编号: S20171065605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