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8-05-14骆才兵
骆才兵
【摘 要】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物流企业常用的一种用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大的用工问题和成本问题,但同时也为物流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本文从分析物流行业用工特性入手,指出物流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物流企业 劳务派遣 法律风险
引 言
劳务派遣作为工业文明发展的产物,最初是为了解决生产用工不足问题。在国内,国有企业改革产生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产生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劳务派遣用来解决就业促进社会稳定,使其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属性;竞争性人力资源市场的快速发展,企业有对冲上涨的人力成本需求,劳务派遣能够解决企业多样化的用工需求、降低用工成本,使其具有了一定经济属性。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以人为本”理念日益凸显,对从业人员权益的法律保护达到了历史新高度。企业应在劳务派遣用工问题上,做好法律风险识别,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 物流企业用工的特殊性
近年来,国内物流企业快速发展,就业人员不断增加,出现的劳动纠纷也在不断增多,这与物流企业的用工特性有很大关系。
1.1 人员基数大。物流业作为第三产业,以提供物流服务为主,服务类型多,人员需求大。我国物流企业还处于发展阶段,使用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管理的企业相对较少,大多数物流企业属于人员密集型企业,如快递、仓储、装卸搬运等,目前全国仅从事快递行业的人数已超过200万。劳务派遣用工成为物流企业解决人员的常用模式。
1.2 从业门槛低。物流业大部分用工条件较低,尤其是基础物流行业,搬运工、快递员等基本不需要特殊培训即可上岗,这也为我国的下岗职工、农村打工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同时也使劳务派遣单位能够轻松提供数量相当的从业人员。
1.3 人力成本高。目前的国内物流企业以中小型为主,科技含量相对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但人力成本高,已达到企业成本的20%以上,且每年在不断的上涨,致使倒闭和新增的物流企业多,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物流企业利润率大多只有6%左右,企业为了有效的降低人力成本,愿意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解决用工问题。
2 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
物流行业从业人数多、从业门槛低、企业用工成本高、人员流动性强等特点导致了劳务派遣在物流企业中大量出现,同时也加大了物流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中的难度。劳动合同签订不合法、工资发放不合理、规章制度不规范等现象长期存在,造成了因劳务派遣用工而引起的劳动薪酬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劳动解除纠纷等频发,物流企业劳务派遣用工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2.1 “三性”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第九十二条明确了劳务派遣中“三性”的界定及违法的相关处罚。目前无论劳动争议仲裁,还是劳动争议诉讼,只要事关劳务派遣,首先就是审查用工的“三性”。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实行劳务派遣必须符合“三性”之一。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劳务派遣用工符合“三性”原则,违法责任肯定接踵而至。
2.2 同工不同酬风险。《劳动法》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七条都明确了同工同酬,并针对特殊情况给出了参照标准。目前物流企业之所以采用劳务派遣,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有效降低人力成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相关待遇根据企业的业务回报来定,人员规模可以有效控制,盈利能力能够达到最大化,因此或多或少存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一旦引发争议,企业常常处于被动局面。
2.3 安全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三级教育”相关制度,用工单位必须履行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作业和安全防范、职业健康的培训义务。物流企业涉及的服务类型多,对特殊工种有一定的需求,如危化品管理、各种车辆行驶、大宗物资吊装等从业人员都需要符合国家要求。
3 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3.1 严控用工岗位。为有效防范劳务用工违反“三性”,物流企业必须重新评估使用劳务派遣的相关岗位的符合性。首先是对企业的业务进行梳理,明确主营业务,在相关的人力资源制度上做好岗位的界定,确保主营业务相关岗位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性红线规定;做好主、辅岗位分离,明确辅助性岗位,以保证为主营业务服务的相关岗位引入劳务派遣的合法性;建立企业岗位应急机制,通过内部业务技能交叉培训,加强一岗多能岗位拓展,形成企业内部“多面手”和“万金油”的适当储备,最大限度实现短期岗位空缺的内部替代。
3.2 压缩劳务用工规模。劳务用工归根到底属于企业管理范畴,劳动争议的核心是利益分配。与其梳理内部岗位,界定主辅,不如压缩劳务用工规模,在保证核心竞争力的同时,采取部分业务外包的模式,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特性和服务流程,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劳动密集型环节或是某个特定的业务板块外包出来使得企业与承包商共同面对客户的需求,共同满足客户的需求,形成利益共同体。
3.3 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无论物流企业服务单一还是复杂、人员多与少,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有效地进行公示宣传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形成相關记录。在涉及劳务工切身利益的待遇发放、考核处理、制度学习、安全教育、从业资格培训等,必须重视劳务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领取钱物必须本人签字,制度学习和安全培训有签到表,亲历培训持证上岗,安全作业有制度有监督,考核处理本人知情无异议。
3.4 积极推动行业规范建设。物流企业规模小、数量多、人员多、涉及行业广,只有大家一起努力,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行业的详细从业规范,让企业有标准可参考,提高从业人员个人技能与素质,尽量减少企业用工管理难度,同时也可以更大程度上保证从业人员个人利益,从而促进物流行业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白思成. YTHL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策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云南:云南财经大学,2013.
[2] 刘涛.试论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法律风险防范.《价值工程》,2013年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