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40大事
2018-05-14
1978年
12月18日—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举行。邓小平在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总结讲话,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领导机构,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中央纪委第一书记。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
1979年
3月30日,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指出,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后表述为人民民主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动摇了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
1980年
5月31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1981年
10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
1982年
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指出,要使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好坏直接联系,把责、权、利三者统一起来。
1983年
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此后,建立乡、镇政府和各种合作经济形式的工作在全国展开,人民公社体制废除。
1984年
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提出逐步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
1985年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厦漳泉三角地区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
1986年
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指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1987年
10月25日—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通过的报告《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
1988年
3月25日—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等规定载入宪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决定设立海南省、建立海南经济特区;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后第一次对各部门进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会议选举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邓小平为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1989年
12月30日,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990年
11月26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开业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1991年
11月29日,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指出,要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2年
1月18日—2月21日 邓小平视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并发表谈话,明确回答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指出,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判断姓“社”姓“资”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发展才是硬道理。特别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次谈话是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
1993年
7月1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提出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点的计划,简称“211工程”。1998年5月,教育部决定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简称“985工程”。
1994年
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
1995年
5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确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6日,江泽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讲话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我们必须在学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坚持不懈地着力提高国家的自主研究开发能力。
1996年
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新疆稳定工作。1997年,中央开始从内地省市、国家机关和国有重要企业派出一批骨干力量到新疆工作。此后,对口支援新疆的力度不断加大。
1997年
11月8日,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成功实现大江截流。2012年7月4日,三峡工程最后一台70万千瓦巨型机组正式交付投产。
1998年
10月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1999年
9月22日,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使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
2000年
2月25日,江泽民在广东考察工作听取省委工作汇报时明确提出“三个代表”要求。指出,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5月14日,江泽民在上海主持召开江苏、浙江、上海党建工作座谈会时进一步指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2001年
7月1日 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总结了党80年来的奋斗业绩和基本经验,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三个代表”要求,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始终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的基本要求。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002年
11月8日—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通过的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和13年的基本经验,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阐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报告指出,综观全局,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报告阐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报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大会通过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载入党章。
2003年
10月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2004年
1月3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年
2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36项政策措施。
2006年
2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
2007年
6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
2008年
8月1日,我国第一条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速铁路——京津城际铁路通车运营。至2017年年底,我国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2.5万公里。
2009年
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至2011年8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2010年
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在此前后,中国还相继与智利、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格鲁吉亚等签署自贸协定。2015年12月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
2011年
5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指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2012年
12月7日—11日,习近平在广东考察工作期间讲话指出,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2013年
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2018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名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14年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2015年
2月2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时系统阐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党全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不能以党自居,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2016年
3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集中承载地新区规划选址并同意定名为“雄安新区”。5月27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指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和雄安新区两个新城,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2017年
1月1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8月8日、2018年6月10日,又相继发出《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8年
2月26日—28日,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审计委员会等机构。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