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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经济空间集聚对污染减排的影响效应研究

2018-05-11

老区建设 2018年4期
关键词:抚州市外部性环境质量

张 帆

一、引言

中国经济总量保持持续增长,社会经济总体水平也在逐年提升。近年来,中国区域经济空间格局正在发生着重大转变,由国家和各地方政府致力推动的城市群空间集聚式发展已初步形成并成为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目前全国范围内以单核心或多核心城市为中心的19个规划或管理区域城市群在推动各区域经济水平提升过程中已显现出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经济空间集聚也表现出一些负面特征。在人口、产业和市场不断向城市集中过程中出现了诸如城市交通拥堵、能源消耗加剧、要素资源短缺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现象。其中尤为受到政府和居民关注的是城市环境质量恶化情况日益显著,这些“城市病”正困扰着区域和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据201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资料显示[1],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全年有254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占比为75.1%。发生重度污染2464天次,严重污染784天次,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80.3%。其中,有32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超过30天。这些发生重度污染的城市大多分布在各自所属的城市群中,由于存在地区差异和固定效应,各城市群在经济空间集聚过程中所受生态环境约束条件也有所不同。本文以江西省抚州市为研究区域,试图探寻经济空间集聚可能存在的污染减排效应,希望对该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一些可行的建议和措施。

二、经济空间集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机理分析

从环保部门发布的数据和部分城市群呈现的环境质量状况来看,似乎表明经济空间集聚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即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会加剧环境污染。如果说经济空间集聚确实是导致环境污染加剧的关键因素,那么国家和地方政府促进经济空间集聚的发展模式是否存在偏误?同时我们也需要思考的是经济空间集聚是否也可能存在着内在的污染减排机制?在经济空间集聚的初始阶段确实可能加剧了环境污染,而当经济空间集聚程度或集聚方式发生改变时,又会产生抑制污染物排放的效应,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着非线性关系?要想厘清经济空间集聚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必须从理论层面予以分析,探索二者之间关系的深层机理,而不能仅从表明现象就武断地得出结论。

既往经验研究表明,经济发展是通过“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这三种效应综合影响环境质量,三种效应各自会对环境质量产生正、负外部性作用[2]。经济空间集聚表现为人口集中、产业集中和城市规模增大,又通过消费和生产的增长改变了市场规模,规模扩大的结果是造成能源消耗和资源消耗加剧,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给城市环境质量带来规模负外部性;但是当经济空间集聚时,又能促进产业间的知识外溢,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进步,给城市环境质量带来技术正外部性[3];同时经济空间集聚也可以增进政府环保意识,加强政府环境治理的决心和实施调整产业结构的决策,主导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产业升级以降低污染排放,给城市环境质量带来结构正外部性。经济空间集聚是否改变了环境质量状况要视其正负外部性作用所处的均衡状态,当经济空间集聚对环境产生的正外部性大于负外部性时,环境质量将随之改善;反之,则造成环境恶化(见图1)。

图1 经济空间集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机理

三、抚州经济空间集聚状况及问题分析

经济空间集聚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机理分析有助于我们从理论上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而可以对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判断。本文选择的研究区域是江西省抚州市,该城市处在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中,与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南昌毗连。在江西省政府提出的《昌抚一体化战略规划纲要(2013-2020)》和《南昌大都市区规划(2015-2030)》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占据重要位置,具备融入都市圈和城市群协同发展的先天优势。在一系列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下,近年来抚州市经济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与此同时抚州市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加大了环境治理力度,划定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755.8平方公里,占到全市区划面积的30.6%。同步实施“净空”和“净水”治理行动,重点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城市扬尘等污染,启动PM2.5监测并与国家环保部门联网实施动态监控,重点治理抚河、宜黄河、崇仁河水系区域工业、生活污水排放[4],以上举措充分展现了当地政府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

抚州市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是融入城市群发展战略过程中的必然趋势,既往经验研究和实证研究均证实经济空间集聚确实有助于区域经济水平提升[5]。2016年《抚州市统计年鉴》的部分指标数据反映了近年来抚州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见表1)。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抚州市的经济发展指标逐年发生变化。其中,地区经济总量和人均GDP在绝对数值上呈现连续上升趋势,说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正在稳步提高;三次产业结构中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但是第三产业占比却连续攀升,说明地区的产业结构在逐步调整与优化,实现由农业和工业发展向服务业发展转型升级;第二产业中轻工业和重工业的产值大幅提升,但重工业产值的绝对值始终高于轻工业产值;城市经济密度持续提高,说明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趋势越来越显著。与此同时,数据也反映出抚州市经济发展和经济空间集聚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如三次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占比虽然持续下降,但其仍然占经济总量的50%左右,说明抚州市的经济产出仍然较为倚重工业而且第二产业中重工业产值仍占较大比重。然而,第二产业以及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较其他产业更多,因此其对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也更加严重。

表1 抚州市2011-2015年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数据

经济空间集聚和城市化进程使得人口不断向城市集中,规模效应将使得环境污染加剧。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抚州市城镇化率为44.97%,远低于58.52%的全国城镇化水平,这也意味着未来抚州市城镇化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仅从人口集聚的规模效应来看,城市所面临的环境压力不容小觑。此外,从当前抚州市经济发展状况来看,经济空间集聚对环境质量的负外部性大于正外部性。因此,要在生态环境约束条件下实现经济空间集聚的污染减排效应,就需要逐步改变正、负外部性的均衡状态。

四、建议措施

第一,加速推进“昌抚一体化”战略,依托中心城市南昌的核心地位和抚州市所处的地缘优势,带动抚州市经济发展,同时加强与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中其他城市间的经济合作,发挥城市之间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和资源共享,加速融入南昌大都市区和城市群发展战略,努力提升抚州市经济空间集聚程度;第二,应充分发展抚州市现有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实现合理有序的产业集聚。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促进传统产业转型与升级,同时通过适当的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高技术产业,鼓励企业构建循环经济理念,充分实现上下游产业联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此外,政府还应当加大节能环保型科技支出,充分发挥经济空间集聚过程中技术效应的环境正外部性;第三,加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重视经济空间集聚过程中结构效应的环境正外部性作用,切实有效地降低高污染型重工业比重,大力提高第三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第四,正视经济空间集聚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约束条件,在确保经济稳步发展的前提下,努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优化环境治理方式与方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部.201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EB/OL].http://www.zhb.gov.cn/hjzl/zghjzkgb/lnzghjzkgb/.

[2]Grossman G.M.&A.B.Krueger,Environmental impacts of a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J].NBERWorking Paper,1991,No.3914.

[3]刘耀彬,袁华锡,封亦代.产业集聚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与门槛特征[J].数理统计与管理,2018,(2).

[4]抚州市统计局:《2016年抚州市统计年鉴》

[5]张可,豆建民.集聚对环境污染的作用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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