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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解答乡村振兴热点问题

2018-05-10

农家书屋 2018年4期
关键词:陈锡文产权制度集体经济

3月12日,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接受媒体专访,解答“乡村振兴”热点问题。

直接关系农民土地经营权,是“要命的事”

问:你在分组讨论发言中,花了近半小时呼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部法有多重要?

陈锡文:这几年我们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健全,但涉及到农村的法律,特别是有些重要性的、具有上位法作用的,还是有缺失。

比如说我们强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的基础性地位。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流转”等概念没有一个权威、规范的法律解释,这就给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问:没有相关立法,可能带来怎样的影响?

陈锡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产都属于它的成员集体所有,在任何情况下,集体资产都不能分割、“散伙”。

现在各地都在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看到有的省一级规范性文件中,将“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把收益分配权落实到每个人头”,错误理解为“将集体资产权分配到每个人头”,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理解为是把“财产共同共有”改为“按份共有”。这个理解是错的,因为无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是共有经济,而不是集体经济。而共有经济的本质是私有经济,这就需要法律规范来进行严格规定、明确区分开来。

还有产权制度改革是不是将集体经济直接改成企业呢?公司在市场不仅获利,也要经受很大风险,倒闭、兼并、重组、破产也是常有的事,我们不能让农村集体经济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后,过几年就面临破产,让农民“下岗”,这可不行!

问:我们关注到,土地承包法中对“流转”做出了规定。

陈锡文:土地承包法规定了“流转”的四种情形,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我觉得还是过于宽泛、也不够严谨;而在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流转”有精准的定义。

到底“流转”是什么性质?简单理解,就是我承包了土地,我自己不种、给别人种,这本是一种租赁行为。但现在用“流转”这个概念,“流转”来的经营权到底是什么权?

在城里很少有人讲:我“流转”一下你的房子。租房就是租房,权责是很明确的。租了房,绝不允许把租来的房子拿去银行抵押,而现在用“流转”的土地去抵押贷款,银行就有可能接受。可如果抵押后(经营)出了问题,就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权,这是“要命的事”!

问:为什么对农村土地叫“流转”,而不直接叫“租赁”?

陈锡文:我也花了很长时间思考和琢磨。反复查文件,发现30多年前,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写了一段话。那时全国基本已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文件首先提出“耕地的承包期为1年”,还提到“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当时已经看到了劳动力的流动,有的人有耕地、自己不种,所以鼓励集中。文件中还有一句话比较“厉害”:承包到户后,自留地、承包地不能买卖、不能出租、不能用于建住宅和非农业用途。

这是因为,在当时背景下,人们对土地能不能承包到户还有争论,对承包到户后自己不种、把集体土地出租给别人种,还不太能接受,文件中就写了这样一句。但现实中,人口要流动,一定会带来土地经营权的流动,这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规避“出租”,老百姓创造了“流转”这个词,一叫就三十几年。

我感觉到,在快速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将来农村人口流动规模会越来越大,土地要实现规模经营,还是离不开“流转”。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是不是还应该让它回归本意,讲清楚“流转来的土地经营权到底有哪些权利、义务,“流转”的实质是否就是租赁,避免造成误解?

这是农民日常生活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已迫在眉睫,需要抓紧研究解决。

不能让“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

问: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什么要强调“乡村振兴”?

陈锡文:一个国家的发展,城市和乡村要协调发展。城市集聚人口集聚财富集聚技术,带动整个地区乃至整个国家发展;农村是生态屏障,为居民提供农产品,传承国家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城和乡两种功能都需要。

以往有观念认为,推进城镇化就可以解决三农问题,农民都进城了,就不存在三农问题了。这个想法是片面的。欧洲很多经历过工业革命、较早实现代化的国家,也一度出现农村衰败现象,后来意识到城市和乡村间的功能是互补而不是替代,又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发展。中国作为有14亿人口的大国,也必须基于这样的现实和规律来考虑。

我们是要努力让农村人口逐步减少,但考虑到城市的容纳能力,不可能使所有农民都进城。我国城镇化发展到现在,农村还有5亿7000万人,即使到2030年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也还有4亿多人,这么多人在农村生产生活,我们怎么能让农村衰落?所以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不能“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不能建设“一个发达的城市,一个落后的农村”。

问: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也有观点认为乡村必然衰落。

陈锡文:大家要对国情以及现代化进程有基本了解。是有一部分村庄会消失,但相当数量的村庄会依然存在。如果主观意识上认为乡村要衰败,不再关注和重视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这样错误的想法,反而会造成乡村的衰败。

当然,现在讲“乡村振兴”,并不是说不发展城镇化,也不是要把乡村发展和城市发展对立起来,城市和乡村必然是命运共同体。

问:如何振兴?

陈锡文:十九大报告针对“乡村振兴”提出了清晰目标,要做到五个方面: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去年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又专门对乡村振兴做出全面论述;今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号文件整个也是围绕“乡村振兴”来部署。

这次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山东团审议,对“乡村振兴”战略讲了五个振兴,我觉得是在讲方法:产业要振兴、人才要振兴,文化要振兴、生态环境要振兴、组织要振兴。

这其中也有逻辑:讲产业振兴没有人才怎么能行,有了人才有了产业也不能乱搞,我们以前发展乡镇企业,企业是起来了,却污染了生态环境;所以还要强调生态环境也要振兴,同时文化要振兴,最后强调组织要振兴。

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农村就有吸引力

问:此前,国家出台政策提出解决1亿农民进城落户问题,调动了农民进城积极性,现在“乡村振兴”又鼓励农民回乡,两个政策是不是有点“相悖”?

陈锡文:也有农民这样问我:原来让进城务工经商,现在怎么又让返乡创业?我说这是“因时而变,因势而变”。

过去我们靠乡镇企业解决了大批农民离土不离乡地就业;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大部分乡镇企业竞争不过城里的企业,自然消失了,于是有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潮。现在城里对劳动力需求的数量和质量跟过去不一样,在城市对普通劳动力需求数量减少、质量提高的情况下,一味鼓励农民进城,就有可能导致白费气力。

为什么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因为农村现在有了这个机会。城里人富裕了出现了新需求,想去看青山绿水、想吃农家菜、想去住农村的民宿、想体验农民的生活,农民就可以在家等着去满足这些新需求。

问:面对城市的强大“向心力”,怎样将人才吸引回乡?

陈锡文:这两年回乡的,大部分人是寻找职业谋生,还有人是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追求想要的生活状态。 我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一批真正把农业当作自己事业来干的人,愿意搞农业、又热爱自己家乡。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读了博士、硕士,甚至留了洋回来,要重视培养这样的人和行为。

另外从经济角度看,留住人才需要保证农民收入不比非农收入低。当他发现如果把农业搞好了收入一定不比打工低,那何必要出来?

过去10年,我一直在跟踪上海郊区淞江的家庭农场,刚开始实行家庭农场制的时候,每家农场面积大概在一百三四十亩;五六年之后,农场规模不仅没扩大反而都缩小到100—110亩的规模。什么原因?家庭农场太好了,夫妻俩经营,年收入10万元没有问题,不比当时上海城镇居民年收入低,这就成了人人抢着干的好活,大家都要干,农场规模就难扩大。

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能不能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如果把农业产业做好,收入比进城务工还要高,农村是有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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