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研究
2018-05-10杨东升
文/杨东升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作为国家为具体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在连云港建立的特殊开发区域,集中了连云港市港口、海关特殊监管区、产业园区等海洋经济发展的精华与优势,是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也是江苏“海洋强省”建设的重点所在。近年来,示范区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广阔的开发空间和丰富的海洋资源,在“海洋强省”建设大局和全省“一带、两轴、三核”海洋经济布局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全省海洋经济版图中的份额稳步增加,具备了打造东部沿海地区新经济增长极的初步基础。
一、示范区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发展,尤其是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立后,全省加快实施新一轮沿海开发战略,有力地推动了包括沿海三市在内的全省海洋经济发展。
1.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2016年连云港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突破700亿元,比“十一五”末翻了一番,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一五”末的27.0%提升29.4%,海洋经济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海洋产业结构逐步实现优化。
初步形成以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港口物流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为支柱的海洋产业体系。石化、钢铁产业优势进一步凸显,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临港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板块。
3.海洋基础设施功能更加健全。
港口建设取得新进展,连云港“一体两翼”组合大港基本形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一期工程顺利完工,徐圩港区、赣榆港区10万吨级航道建成通航。涉海交通日臻完善,初步形成以港口为核心的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管道“五位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4.海洋综合管理有力提升。
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海域使用权“直通车”制度》《江苏省海州湾海洋生物资源养护与生态环境修复规划》等政策文件。成立海域使用权交易中心,建设国家级海域无人机基地,建成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网络,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强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示范区海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1.海洋经济总量偏小。
《2015年江苏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江苏沿海地区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是50.6%,而作为三个沿海城市之一的连云港仅占全省的10%,是沿海三市的19.8%,是南通的38%,是盐城的70%。从14个沿海开放城市来看,多数城市海洋经济总产值达到了千亿级,2015年青岛海洋生产总值达到2093.4亿元。
2.海洋产业结构不优。
主要海洋产业引领带动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港口物流业竞争力不强,海洋渔业产业结构有待优化,海洋旅游资源的经济效益尚未充分发挥,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电力业等新兴产业尚未在转型升级上起到关键带动作用,海洋产业空间集聚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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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海洋科研投入不足,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新兴产业开发滞后,海洋产业结构升级较慢,涉海产品附加值整体不高。海洋人才队伍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需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高层次人才短缺、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4.生态环境压力较大。
陆源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跨界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加上示范区受风浪影响较大,风暴潮、赤潮(浒苔)等海洋灾害时有发生,进一步加重了海洋生态环境压力。
5.发展软环境不优。
在人才引进与使用方面仍需优化,行政服务水平有待提升,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综合管理能力不强,海洋管理和执法职能分散,存在沟通协调和执法不畅的问题。因循守旧、小进则满、安于现状的思想在社会上不同程度存在,人文环境亟待改善。
三、加快示范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一带一路”倡议既为加快示范区特色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定位新要求,也带来了新机遇新挑战。必须紧紧围绕江苏“海洋强省”战略布局,以“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和先导区建设为引领,科学谋划海洋经济发展思路,创新落实关键举措,推动连云港由海洋资源大市向海洋经济强市跨越。
坚持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积极创新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集聚创新资源,进一步强化创新主引擎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型现代海洋产业体系,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创新发展新路。坚持协调发展。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深化陆海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和低层次重复开发;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在形成海洋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坚持绿色发展。建立基于良好生态系统的海洋发展模式,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促互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创新驱动转变。坚持开放发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建立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立一批双边或多边海洋产业园区或示范基地,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坚持共享发展。把民生需求作为海洋经济发展根本导向,扩大海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拓展海洋产业惠民渠道,提升海洋经济惠民水平。
2.着力优化调整海洋经济总体布局。
紧扣江苏“一带、两轴、三核”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瞄准 “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全省定位,科学谋划示范区海洋经济布局,着力打造形成 “一带、四圈、五区、五镇”的海洋空间格局,引导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打造沿海特色产业带。坚持港产城联动发展,促进海域、海岛、海岸带及腹地一体化开发,以沿海高速、海滨大道为交通主轴,建成一条贯通连云港沿海地区、对接中西部腹地经济区、串联长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的全省重要的沿海特色产业带。建设特色临港产业圈。将临港产业划分为连云、徐圩、赣榆、灌河四个重点临港产业圈,分别打造新兴高端产业示范区、生态循环型临港重化工产业区、临港中高端工业产业区、精细化工生态产业区。培育海洋产业集聚区。突破市域行政区划边界,重点打造滨海高端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海洋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现代高效海珍品养殖集聚区、“互联网+海洋”虚拟产业区等五个优势产业集聚区,打造产业集聚优势,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建设滨海特色城镇。重点支持柘汪苏鲁合作发展先导镇、海头特色生态渔镇、圩丰沿海生态示范镇、燕尾港临港工业镇、堆沟港河海联动开发示范镇五个滨海特色城镇建设,让滨海特色城镇成为海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3.努力完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大力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壮大与传统产业提升互动并进,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构建创新引领、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努力建设全省现代海洋产业高地。聚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发展海上风电产业,积极推进海上风电设备研发制造和离岸风电发展,支持连云港加快建设海上风电产业链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做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支持连云港生物医药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材料、海洋药物等品种,逐步打造完整的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链条。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推进以“风电水一体化”为主的海水淡化成套装备产业化进程,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海水淡化技术与项目合作。提升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物流和运输业,整合省港口集团等港口资源,优化近远洋航线与运力结构,建设“丝路驿站”;重点建设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等物流园区,建设我国沿海地区重要的海运物资集散中心和物流中心。优先发展海洋旅游业,将山海神话文化旅游和大潮坪生态旅游、江风海韵休闲度假旅游等江苏海岸带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加快形成以沿海为主、江海联动的海洋旅游发展格局。引导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探索组建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大型金融集团。建议加快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设立沿海产业基金,组建江苏海洋经济投融资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负责海洋经济项目的投融资运作和管理。转型发展海洋传统产业。重点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构建养殖、捕捞、加工、物流和休闲渔业结构合理的现代海洋渔业产业体系,着力建设海洋“蓝色粮仓”。大力发展海洋精细化工,充分利用江苏海洋化工科研平台,支持连云港优化海洋化工产业结构,建成我国重要的海洋化工基地。
4.努力做大做强临港工业。
积极承接长江三角洲和日、韩等国家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加快建设临港工业特色产业园。纵向延伸产业链,横向推动产业整合重组、分工协作、专业化生产,重点创建一批创新能力强、配套条件好、产业规模大、具有鲜明特色的临港产业基地。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全力支持徐圩新区国家石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推进4000万吨级炼化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油气储备项目,配套建设连云港至仪征输油管线,重点围绕烯烃、芳烃延伸增强石化产业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打造全省精品钢基地。坚持精品化发展方向,重点支持和推进镔鑫特钢、兴鑫钢铁、亚新制钢、华乐合金等现有钢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连云港承接全省钢铁产业结构转移,重点建设徐圩新区千万吨级大型精品钢基地。
5.大力建设海洋创新体系。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各类科技资源向海洋产业集聚,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支持连云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构建机制创新的“先导区”。鼓励江苏海洋科研机构和涉海高等院校加强与连云港地区合作,联建国家海洋重点实验室及一批省属重点海洋实验室。支持涉海企业与海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组建海洋科技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依托沿海城市、临海城镇、涉海开发区,规划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全要素、开放式涉海众创空间。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突破。围绕海洋生物育种、海水健康养殖、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洋高端装备、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装备与设备等产业,加快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产业新优势。加快海洋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托中心城区、重点涉海园区,规划建设一批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支持社会资本组建技术推广中介组织,推动区域性海洋技术成果交易。鼓励海洋勘测设计、海域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专业化服务推动海洋产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构筑海洋科技人才高地。大力支持海洋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重点支持淮海工学院创建江苏海洋大学。加大向连云港派遣科技镇长团的力度,扩大科技镇长团在连云港的覆盖面。开展“企业创新岗”试点,推动海洋科技人才向示范区企业集聚。
6.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环保优先,绿色发展”,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协调发展。加强海陆污染综合防治。按照“流域—河口—海域—红线区域”的层次体系加强入海河流管理,重点推进临洪河、灌河等主要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高耗水、高污染沿海行业准入门槛;强化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实施碳汇渔业、人工鱼礁等“蓝色碳汇”行动;加强海上废弃物倾倒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重要、敏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辖范围并实施强制性保护和严格管控。加大海洋生态修复整治力度。推进落实秦山岛、竹岛、连岛等海岛整治修复项目,支持在连云港探索推行“湾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海州湾渔场等近岸海域生态修复,推进海州湾牧场示范区建设,恢复海洋生态环境。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支持连云港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重点支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绿色食品和海洋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大力推广高效生态养殖模式,鼓励涉海企业开展“三废”循环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应用。
7.建立强有力的海洋经济组织保障体系。
加大海洋事务统筹力度。一是在省级层面,建议省委省政府成立海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海洋经济宏观指导。二是在国家层面,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成立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江苏省和东中西部省市政府组成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协调管理委员会”,协调推进东中西区域合作中的重大事项。三是市级层面,建议将赣榆柘汪临港产业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赣榆开发区、连云港国家级高新区纳入示范区范围,以扩大和完善示范区的空间范围和结构功能。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建设。在国家层面,建议争取江苏进入海洋经济试点省份,充分发挥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在衔接“一带一路”和区域合作方面的优势,承担更多的使命,打造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合作的先行示范试点。在省级层面,大力支持示范区创建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连云港创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将示范区建成全省海洋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加大创建省级海洋创新示范园区申报、建设力度,打造提升一批体量大、创新力强、示范性好的创新型海洋经济载体。强化海洋经济政策支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发展。完善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财税政策对沿海地区的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的投入。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战略合作,促进金融进一步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建议建立江苏海洋产业引导基金,拓展多元化资本投入海洋经济发展的渠道。完善涉海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大港建设,重点推进徐圩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强化沿东陇海城镇轴陆桥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徐连客运专线,共建中西部地区的战略出海口。开展连宁客运专线、京连客运专线前期研究与争取工作,打造联通南北的便捷客运通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徐新公路和徐圩港区铁路支线、专用线规划建设。深入实施“海洋+互联网”“智慧海洋”工程,推进海洋产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增强公众海洋意识。组织媒体开展海洋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海洋领域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结合6.8世界海洋日等活动,开展国民海洋意识教育,打造面向公众、普及性的“海洋公开课”,组建海洋意识宣传志愿者队伍,实施全民海洋科普教育工程,提高公众海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