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与美育意义解读
2018-05-04宋佳
宋佳
摘要:随着我国的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教学目标开始追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同样需要培养综合音乐能力的人才,所以,近几年的音乐教学模式开始采用结合美学原理,赋予音乐课堂美育意义的新型教学方式。本文意在分析音乐教育中的美学原理的具体内容,解读音乐教育中的美育意义,将三者有效融合在一起,更好地辅助音乐教学,营造更吸引学生的音乐课堂。
关键词:音乐教育;美学原理;美育意义
一、前言
“美学原理”,不同的学科给予它的定义也不同。如果说数学的美学是公式,语文的美学是文字,那么音乐的美学就是音符。古有俞伯牙、钟子期的《高山流水》,卓文君、司马相如的《凤求凰》,可见音乐的美学力量从古至今都不曾失去光芒。现代的音乐教育被课堂限制了手脚,但并不妨碍美学原理的传播。音乐中的美学原理包括:旋律美、形式美、意境美、歌唱美、以及特色美。音乐教学内容应该充分吸纳音乐美学原理,才能更好地解读音乐教育的美育意义。
二、关于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
优秀的音乐教育需要融合美学原理开展教学,所以,在音乐教育中,要注重融合美学原理,对学生进行正确的音乐教学指导:应用音乐的旋律美学原理,带领学生体会快慢旋律的切换,体验不同节奏的旋律美;应用音乐的形式美学原理,将声乐与器乐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音乐课堂的多种形式;应用音乐的意境美学原理,感受不同的歌曲意境,学会鉴别音乐色彩;应用音乐的歌唱美学原理,针对学生不同的声线条件,教授演唱方式,采用灵活的教学方式;应用音乐的特色美学原理,感受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特色音乐,了解不同种类的音乐发展史。美学原理的应用,是音乐教学课堂自我检验的基础原则。
现代音乐教育的最低要求就是要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更进一步的要求是提高学生对于音乐的表达能力和鉴赏水平,最高的教学要求是要培养音乐人才,发现学生创造音乐美学的潜力。音乐教学中的美学原理是音乐教学的基本原理,也是衡量学生的音乐教育接受效果的标准。对于日常教学来说,能够让学生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主动参与音乐课堂是件非常难的事。很多音乐课堂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并没有让学生了解到音乐的基本常识,可以说是非常失败的音乐课堂。
三、音乐教育的美育意义与特征
(一)音乐教育的美育意义
通过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能够培养学生对于音乐美的了解与应用,这是音乐教育达到“美育”效果的必经之路。“美育”的教学要求是培养学生自我创造音乐美学的能力,包括鉴赏旋律美、形式美、意境美,能夠表达歌唱美与特色美。音乐教学中的“美育”意义就在于创造美学能力的培养,不仅让学生掌握扎实的音乐系统知识,更重要的开发学生的创新型思维,激发学生的音乐美的创造力。通过音乐“美育”的打磨,能够爱上音乐美,善于发现音乐美,拥有自己表达音乐美的方式,用音乐美来表达自己不同的情绪状态。
“美育”还要注重音乐教学中的“德育”,在日常教学中,优秀的音乐作品能够给人带来正能量,波动人们心中积极向上的心弦。反之,有些音乐作品表达的东西较为低俗,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应该传递学生吸纳音乐正能量的思想,教会学生在音乐中享受自由、放松的状态,利用音乐的熏陶调整自己的不良情绪。通过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发展美育、德育、智育,培养全能型音乐人才。音乐教育的“美育”能够慢慢让学生在音乐的感化下变得内心更加强大,拥有更加健康积极的心理状态,这是“美育”的最高教学境界。
(二)音乐教育的美育特征
音乐教育的美育特征可以分为情感性特征、主体性特征和实践性特征。情感性特征是音乐的旋律美学、意境美学等决定的特征,音乐教学相对于其他学科,是最能直观传递情感的课程。音乐教学选用的曲目会直接影响学生的听课情绪,也能够引导学生正确梳理自身的情绪;主体性特征是音乐教学的美育离不开教师和学生这两大主体,教师需要坚持美学原理的教学,探索高效的美育教学模式。学生需要通过音乐教学中的美育塑造自身的综合音乐感知能力;实践性特征一方面是改变原有的“教师为主”的教学方式,形成学生全面参与音乐课堂的新型授课方式。另一方面,注重音乐教育的实践性特征,将教学内容用实践来检验。形成“寓教于乐”的良好学习氛围,鼓励学生对于音乐美学的创造和实践。
四、关于美学原理下音乐美育教学的建议
(一)注重情感性特征,传递音乐正能量
音乐创作源自生活,更高于生活,多半音乐作品都涵盖了创作人对于大自然、生活、或是情感的一种表达。音乐的情感性特征,要求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充分利用这些音乐情感元素。例如,如果发现学生在听一些比较压抑、负能量的歌曲,应该给予正确的情绪疏导,引导学生转变平日听歌的风格;音乐教学的歌曲选择可以配合节日,节日渲染下的歌曲更能够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在课前选择学生分享一首能够表达当天情绪的歌曲,鼓励学生通过音乐表达自己的情绪。
(二)加强主体性特征,营造和谐教学课堂
加强音乐教学的互动,了解学生对于音乐知识的兴趣方向,找到新的教学热点。例如,可以在每学期选择2-3节课时,让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音乐知识或是一个音乐发声技巧等,在课堂上与老师同学共同分享;期末的成绩应该包括学生的主动参与程度,以及日常出勤的综合考量,端正的学习态度应该得到教师适当的鼓励;随机抽取学生,开展师生互评工作,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要,及时听取学生的反馈意见。
(三)提高实践性特征,培养音乐创造力
音乐教学模式的选择应该学习现有的先进音乐教育理念,并结合美学原理,开展实践性教学。例如音乐教学可以开展歌唱、表演、乐器的小型汇报演出,将平日所学的音乐知识与技能展现出来;也开以开展音乐基础知识的小型问答,对于理论知识丰富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大家一起充实音乐知识;定期组织观看音乐会、话剧等多种形式的演出,在欣赏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
五、结语
音乐教育要注重“旋律美、形式美、意境美、歌唱美、特色美”的美学原理,将美学原理融入音乐教学当中,升华为美育教学的基本原则。认识到音乐的美育意义不仅在于学生对于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更重要的音乐鉴赏能力与音乐美创造力的培养,最终达到形成正能量、健康的音乐品质。所以,建议音乐教育在应用美学原理的基础上,注重美育的情感性特征,加强美育的主体性特征,提高美育的实践性特征。确立音乐的美育教学目标,把握好音乐的美育教学手段,丰富音乐的美育教学内容,确保音乐的美育特征在音乐教学中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