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念性空间典型设计方法的思考
2018-05-03徐瑞敏
徐瑞敏
摘要:通过对纪念性空间典型设计方法的研究,不仅可以为当代纪念性空间设计新方法的产生与今后纪念性空间的设计建设提供参考,也可为其他类型建筑空间的精神空间表达提供了设计策略。
关键词:纪念性空间;典型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8)06-0157-01
一、典型的外部形态设计方法
1.比例尺度极其夸张。为了更快速地获取纪念心理效应,最为直接地一种方式增大纪念物的尺寸,这样的设计方式给人们带来的存在感是永久性的。纪念性空间借助夸大甚至夸张的设计,可给参与者带来一定的视觉冲击,让其感到纪念对象同自身见的差距无法逾越,所以看上去纪念对象无比崇高、无比强大,甚至具备的特殊性可打破人们的想象力,而产生崇拜心理的起点正是巨大形象带来的压抑感。
2.应用象征手法。为了对内在的纪念精神进行表达,常会应用的设计手法的一种即象征手法,具体的纪念内容中的物和事即象征本体对象。象征手法作用于建筑空间的过程即形态化具体纪念主体的事物,形态化建筑空间,对建筑空间材料材料进行采用把纪念对象制成纪念性空间和建筑。通过模拟具体的物和事,象征可激发观者的想象,在思想层面上对历史经验进行重塑,从而完美结合纪念内容以及感性形式。比方说,某一纪念馆建筑主体同军舰体形相似,就是对象征手法进行了采用,而大无畏的乘风破浪精神正是这一建筑主体的精神寓意。
3.传承地域特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管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留下了神殿和牌坊、塔和凯旋门以及方尖碑等景点古老的建筑形式。这些建筑形式所涵盖的地域特征极其强烈,含有的纪念意义极其深邃。在纪念性的建筑空间当中运用代表性的古典建筑模式符号,会将地域性强烈的纪念性讯号以及文化特色都传达出来。民族地域不同,建筑空间风格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对地区特定的文化进行了反映,而应用到有纪念意义的空间中,又可对特色场所精神进行表达。比方说,实体的川军纪念馆建筑对当地青砖清水空斗墙进行选用,门窗对当地常用的居样式的木格进行采用,乡土气息极其浓厚,扑面而来。
二、典型的设计内部空间形态的方法
典型的设计内部空间形态的方法在序列组合式的空间以及中心主题式的空间两方面有所表现,广泛应用的一种空间即中心主题式空间,纪念性非常强烈,给人们带来的心理统摄力极大,会对观者视觉审美产生一定影响,对其产生强烈空间纪念性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将永久和稳固的精神内涵展现出来,典型传统的纪念性空间呈现形式多为稳定和简洁的基本几何体,观者会在纪念性空间当中统一形体简洁形式以及心理中心的感受,对于内部纪念性空间多个次空间的序列组合来讲的即序列组合式的空间。按照内容要求以及主题要求,纪念性空间无法在一个空间当中将相关气氛宣泄展开完成,这时就应对多个次空間进行营造,串联并组合序列子的主题内容,从而展现纪念内容。换言之,纪念性营造的典型手段之一即大空间空间序列的营造,这样能让观者获得纪念内涵体会。
序列组合又包括非线性空间和线性空间序列组合等常见的两种形式,一般会按照观者的流线和空间自身次序来设置区分以上两种形式。当按照纪念事件时间顺序或者自身发展来排列展开空间次序,那么就属线性空间的组合方式。一旦在安排空间场景时,没有严格地遵照时间和发展顺序,那么就属非线性的组合方式。站在安排观者流线的角度来讲,若只能根据规定设计线路展开空间参观线路,那么也属线性的组合方式。在没有明确限定参观路线的情况下,观者可按照自身意愿选择性、自主地进行参观,那么这也是非线性空间组合方式的一种。
三、典型设计空间群组织的设计方式
借助单体空间,纪念性空间也可将纪念任务完成,还有通过系列纪念空间群体共同来实现纪念目的要求的。中心对称式同轴线对称式是空间组合的两种典型方式。轴对称式具备的秩序性以及方向性极其地明确,在群体空间的参观序列当中,轴线约束力极易对观者的注意力和行动路线以及兴趣点进行控制。而且由于轴线控制力有强大的力量,极易让其出现一种敬畏的心理。比方说,采用轴线对称进行布局的一大例子就是南京一烈士纪念园的设计。当有纪念性的建筑空间同其它建筑空间群共处一块区域内,以往在组织规划群体时,会在视线集聚之处建造纪念性的建筑空间,这样可将纪念性建筑的主导性地位充分地体现出来。而为了强化中心对称式的空间群组织的纪念效果,需严格地遵循相关的原则对空间群序列进行组织,对建筑空间的群高度进行设计。
四、结语
经过多年历史的沉淀和洗涤,典型和传统的设计纪念性空间的方法在被应用的同时也在不断改进,可以说在表达纪念性空间这一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纪念主体的内涵和精神进行强调是典型和传统设计方法的主旨,借助空间形式这一语言便可表达纪念内涵,而且其以特殊的方式对观者的感受以及行为进行引导,确保传达纪念精神这一目的的实现。本文归纳整理典型设计纪念性空间的方式,希望能为其他类型的建筑表达精神空间提出参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