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流量的实证分析
2018-05-03张书赫
张书赫,王 见
(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 650224)
快速推进“一带一路”从理念到实践、加快绿色丝绸之路建设,都要求林业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步伐。中国林产品贸易增长快、顺差大、占世界比重高[1]。向发达国家出口的林产品已从2001年初的71%降至2014年的45.3%,而向中东、中亚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林产品则从2001年的2.3%增至2014年的12.7%,中国林产品的出口越来越倾向于发展中国家[2]。但是,随着愈演愈烈的贸易壁垒,如何促进林产品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是我国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3]。社会使用林产品不断增加同我国森林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大了对林产品贸易的需求。东盟国家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中国和东盟的林产品贸易存在较强互补性[4]。为了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生态与经济命运共同体,势必会促进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框架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双方林产品贸易能否从“一带一路”战略中借力,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1 中国与东盟10国林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1.1双边林产品贸易总额稳步增加,而贸易逆差不断减小贸易逆差是指内进口贸易大于出口贸易的数额,表示该国在这一时期内的对外贸易处于不利地位。如图1,中国与东盟的林产品贸易总额由2007年的40亿美元上升至2016年的126亿美元,增长2.15倍,年均增长率21.5%。双边林产品贸易逆差从2007年的14亿美元降到2016年的-6亿美元,这代表了近10年间我国贸易地位的提升。
图1 中国与东盟双边林产品贸易总额与贸易逆差Fig.1 China and ASEAN bilateral forest products trade volume and trade deficit
1.2中国从东盟进口林产品贸易额呈现波动上升,向东盟出口林产品贸易额稳步增长中国出口至东盟的林产品贸易额稳步增长,从2007年的13亿美元增加到2016年的66亿美元,增长4.1倍,年均增长率41.0%。中国从东盟进口的林产品贸易额呈现波动上升态势,从2007年的27亿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60亿美元,增长1.22倍,年均增长率12.2%。其中,2009—2014年增长最为显著,而2014—2016年突然呈缩减态势,较前一年分别缩减了13.9%和3.2%,这种突然的缩减与贸易总额的变化一致,这意味着中国向东盟进口的林产品贸易额在这几年间迅速下降。一直以来,东盟的大多数国家,如缅甸、老挝、印度尼西亚等都是中国的主要木材,特别是红木等高端木材的进口来源国。2014年开始,东盟一些国家为了缓解环境压力,带动地区就业,基本上停止了一切原木出口的官方渠道,并要求所有木材必须经一定加工方能出口。特别是2015年缅北中国伐木工一案,更是加剧了这种情况。2014—2016年中国向东盟进口的林产品贸易额的下降,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双边对木材贸易限制的影响。
图2 中国出口至东盟及从东盟进口的林产品贸易额Fig.2China exports to ASEAN and imports from ASEAN trade in forest products
2 中国与东盟10国林产品贸易流量的实证分析
2.1模型构建引力模型起源于万有引力定律,由两地区间的贸易流量与两地区GDP正相关、空间距离负相关的基本结论,得到贸易引力模型基本表达式:
EXij=A(YiYj)/Dij
(1)
式中,EXij代表i国对j国的出口额;A是常数项;Yi和Yj分别指i国和j国的GDP,Dij为两国间的空间距离。取自然对数,转换成线性形式:
lnXij=u0+u1ln(YiYj)+u2lnDij+uij
(2)
在此基础上,Linnemann将反映国家规模的人口变量引入模型[5]。该研究针对林产品贸易的特点,在Linnemann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双方是否存在共同边界这一虚拟变量后的引力模型为:
lnFijt=u0+u1ln(GDPitGDPjt)+u2ln(PitPjt)+u3lnDij+u4Borderij+uij
(3)
林产品是森林资源的产物,要素禀赋理论可用来解释森林资源,即要素禀赋越相似,贸易量则越小[6]。故引入人均森林资源差异AFijt变量,反映两国间要素禀赋差异,贸易的可能性与资源差异正相关。
(4)
式中,Ait和Ajt是t时期i国和j国的森林资源总量;Pit和Pjt是
t时期i国和j国的人口数。加入AFij后的引力模型:
lnFijt=u0+u1ln(GDPjtGDPjt)+u2ln(PitPjt)+u3lnDij+u4lnAFijt+u5Borderij+uij
(5)
林产品制造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其贸易量随劳动力资源禀赋差异系数的提高而增大[7]。其计算公式为:
(6)
式中,Lit、Ljt、Lwt分别为t时期i国、j国和世界拥有的劳动力资源;GDPwt为t时期的全世界生产总值。引入劳动力资源禀赋系数LABijt后的引力模型:
lnFijt=u0+u1ln(GDPjtGDPjt)+u2ln(PitPjt)+u3lnDij+u4lnAFijt+u5lnLABijt+u6Borderij+uij
(7)
最后引入“一带一路”OBOR虚拟变量,模型更改为:
lnFijt=u0+u1ln(GDPjtGDPjt)+u2ln(PitPjt)+u3lnDij+u4lnAFijt+u5lnLABijt+u6Borderij+u7OBOR+uij
(8)
式中,被解释变量lnFijt表示在t时期i国与j国林产品双边贸易额;GDPit和GDPjt分别表示t时期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Pit和Pjt分别表示t时期两国的人口数;Dij表示双边距离;Borderij为虚拟变量,表示两国国境是否接壤,接壤取1,未接壤取0;AFij、LABijt、OBOR为“一带一路”虚拟变量;u0为常数;u1、u2、u3、u4、u5、u6、u7为待估参数,uij为随机干扰项。
该研究选取了2007—2016年中国与10个东盟国家(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缅甸、文莱、老挝、越南、柬埔寨)双边林产品贸易额的面板数据。该研究所取林产品的范围为:HS的44、45、47、48章及6种木质家具产品。中国与东盟的林产品贸易额数据来自联合国贸易数据库;各国国内生产总值、劳动力、人口和森林面积均来自世界银行WDI数据库;中国与东盟10国间距离采用两国间首都距离,数据来自Geobytes网站的距离计算器;两国人均森林资源差异与劳动力资源禀赋差异系数通过已有数据计算得到。
表1 各解释变量单位,预测符号、解释说明
2.2模型的实证结果及分析采用Stata 14.0对2007—2016年中国与东盟10国林产品贸易流量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最小二乘法)。分别对方程(3)、方程(5)、方程(7)、方程(8)进行回归,因通过BP检验发现样本数据存在异方差,故采用加权最小二乘法,结果如表2。
方程(3)、方程(5)、方程(7)、方程(8)调整后的R2分别为0.853、0.845、0.834和0.832。4个回归方程的整体性均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1%的t检验。方程(3)中除人口变量不显著外,其余变量均显著,距离变量的符号为正,与预期不符。方程(5)中,距离变量和Borderij虚拟变量均不显著。方程(7)和方程(8)中Borderij虚拟变量均不显著。方程(8)中OBOR虚拟变量系数为负且不显著,与预测符号相反。从变量显著和模型拟合优度来看,方程(7)和方程(8)明显优于方程(3)和方程(5),且方程(8)中除了2个虚拟变量不显著外,其余变量均通过了1%显著水平下的t检验,故以方程(8)的回归结果为准,回归方程如下:
lnFijt=1.01+1.135ln(GDPjtGDPjt)+0.29ln(PitPjt)-1.84lnDij+0.32lnAFijt+0.38lnLABijt-0.27Borderij-0.34OBOR
(9)
表2 模型回归结果
注:***表示在0.01水平下显著,**表示0.05水平下显著
Note:*** indicates significance at 0.01 level,** indicates significance at 0.05 level
从回归的结果中可以看出,GDP、两国间距离、两国人均森林资源差异、劳动力资源禀赋系数是决定中国与东盟双边林产品贸易额的重要因素。把方程(6)中2个不显著的虚拟变量Borderij和OBOR剔除后将修正的模型设为:
lnFijt=u0+u1ln(GDPjtGDPjt)+u2ln(PitPjt)+u3lnDij+u4lnAFijt+u5lnLABijt+uij
(10)
对(8)进行加权最小二乘法估计后,所得回归方程为:
lnFijt=-2.09+0.93ln(GDPjtGDPjt)+0.31ln(PitPjt)-1.13lnDij+0.2lnAFijt+0.24lnLABijt
(11)
从回归结果来看,其他变量不变,贸易双方GDP每增加1%,林产品贸易额增加0.93%,可见GDP对中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的影响十分显著。其他变量不变,贸易双方人口每增加1%,林产品贸易额增加0.31%,这说明在中国与东盟的林产品贸易中,人口增长增强出口能力,从而提高双边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大于因人口增长导致市场规模扩大,减少对国际市场依赖的阻碍作用。距离是显著阻抗因子,相对距离每增加1%,林产品贸易额减少1.13%。两国人均森林资源差异与劳动力资源禀赋系数变量均有较为显著的正向影响,与预测一致。据回归结果可得,在其他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贸易双方两国人均森林资源差异每增加1%,林产品贸易额增加0.2%,贸易双方劳动力资源禀赋系数每增加1%,林产品贸易额增加0.24%。
3 中国与东盟双边林产品贸易潜力分析
引力模型的回归结果可用来模拟理论的贸易额,将实际贸易额与理论贸易额相比,可得到双边的贸易潜力系数。若其比值大于或等于1.2,则称该类产品的双边贸易潜力为潜力再造型;若其比值在0.8到1.2之间,则称该类产品的双边贸易潜力为潜力开拓型;若其比值小于0.8,则称该类产品的双边贸易潜力为潜力较大型[8]。采用回归方程(11)来模拟2016年中国与东盟林产品理论上的贸易额,以便得到其贸易潜力系数,结果如表3。
表32016年中国与东盟10林产品双边贸易潜力
Table32016ChinaandASEAN10forestproductsbilateraltradepotential
东盟国家ASEANcountries理论贸易额Theoreticaltradevolume亿美元实际贸易额Actualtradevolume亿美元贸易潜力系数Tradepotentialcoefficient马来西亚Malaysia99.9617.620.18印度尼西亚Indonesia47.2327.980.59泰国Thailand16.8423.881.42菲律宾Philippines21.328.730.41新加坡Singapore5.4918.693.40文莱Brunei0.020.042.00越南Vietnam14.7921.491.45老挝Laos14.582.630.18缅甸Myanmar8.303.330.40柬埔寨Cambodia1.641.280.78
东盟10国中,泰国、新加坡、文莱、越南的林产品贸易潜力属潜力再造型,贸易潜力系数分别为1.42、3.40、2.00、1.45。马来西亚、老挝、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的林产品贸易潜力均属潜力较大型,贸易潜力系数分别为0.18、0.59、0.41、0.18、0.4、0.78。
4 结论与建议
2007—2016年中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总额整体处于上升趋势,但林产品进口额自2014年开始有明显下降。回归结果表明:影响中国与东盟10国双边林产品贸易流量的因素按其重要程度依次为两国间相对距离、经济水平、人口总数、劳动力资源禀赋差异、人均森林资源差异。在模型中引入的虚拟变量,回归后系数为负,与预测符号相反,这说明了东盟实施的木材贸易限制,和越来越多的绿色贸易壁垒对林
产品进口的显著影响。以木材及林产品贸易、海外林业开发等为主的传统林业经贸合作与“一带一路”林业建设尚未有机结合,带来的正向作用不足以弥补绿色贸易壁垒的负向作用。中国与泰国、新加坡、文莱、越南4国的贸易潜力属潜力再造型,应积极寻求新的促进林产品贸易发展因素。中国与东盟双边林产品贸易贸易潜力较大的国家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缅甸、柬埔寨,与这些贸易伙伴的林产品贸易潜力巨大。双方应在完善现在市场的基础上开拓新的市场,加强双边涉林产品管理部门和民间林产品贸易商的对话。及时获取双边林产品新法规、市场趋势、市场需求等信息,关注双边林产品贸易企业的守法行为与可持续行为以降低绿色贸易壁垒。
林产品贸易的源头来自于丰富的森林资源,中国森林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森林资源较为匮乏。应进一步提高造林力度,以提高人均森林面积,进而促进林产品的出口贸易额。东南亚森林资源丰富,林产品贸易在东南亚国家“一带一路”合作中具有突出优势,但尚未取得充分进展。“一带一路”更多基于经济合作,这就决定了木材及林产品贸易、海外林业开发等传统林业经贸合作是全面理解和构建林业“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与重要基础。信息不畅、语言不通、缺乏对林产品贸易相关情况的全面把握,是限制中国与东盟林产品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应建立与双边林产品贸易相关方的长效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林业国际合作的动向和趋势。同时,开展生态外交林业顶层设计,统领林业“一带一路”战略,尽早建立林业援外基金,加强与东盟10国本土林产品贸易企业的对话,以解决非法木材贸易中的关键问题,更好地引导本国林产品贸易企业参与合作,实现中国与东盟10国开展合法的可持续林产品贸易。
[1] 张少博,田明华,于豪谅,等.中国木质林产品贸易发展现状与特点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7,37(3):63-69,108.
[2] 李赞.“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林产品贸易发展思考[J].价格月刊,2016(1):38-40.
[3] 薛选登.我国林产品对外贸易发展的困境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3(2):109-112.
[4] 耿利敏,沈文星.全球商品链视角下的中国林产品贸易[J].林业经济,2014,36(3):58-63.
[5] LINNEMAN H.An econometric stud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flows [M].Amsterdam: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1966:13-234.
[6] 万璐,高利,程宝栋.基于引力模型的林产品双边贸易潜力研究:以中国—中东欧沿线国家为例[J].林业经济问题,2017,37(1):63-67,73.
[7] 郑洁,时小琳,戴永务.中国—欧盟木质林产品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4,34(3):256-261.
[8] 毕红毅,江璐.东盟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7(5):1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