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研究
2018-05-02刘弘锋
刘弘锋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形式、工程管理形式、组织构造设立、招投标报价和财务管理等都发生了变化。在此现象的基础上,本文认真探究了“营改增”后企业筹划税务的方式,提出通过进行合理有效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躲避税收带来的风险,获取减税的收益,希望能够帮助企业适应“营改增”的变化,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业 税务筹划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都展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建筑业被列入了试点当中。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很多方面都受到了“营改增”带来的强大影响,其中第一个受到影响的便是财务方面。接下来我们就来研究企业财务部门该怎样应对随“营改增”而来的变化,将税务筹划工作做好这个问题。
一、建设顺应增值税管理要求的会计核算体制
一是规范应用会计科目。建筑企业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条件,以纳税人的身份为依据,对和增值税有关的科目进行规范化的设立及核算。
二是細分会计核算。要对那些有兼营、免税、混合业务销售、减税业务的单位的不同业务种类和不同增值税税率计算,进行一个合理的分类,保证企业日后能够查阅到不同种类、不同税率税务的资料,防止因会计核算出现漏洞、企业无法获取确切的税务资料,进而导致的没办法抵扣进项税额、不能免税减税或核算时要使用最高的税率这些问题的发生。
三是对财务进行及时的剖析。核算增值税时,要用到的基本财务数据的质量是比较高的,企业设立了与增值税管理要求相符的会计核算体制之后,应对与税务相关的数据进行不定期的比较和剖析,做好检查和纠正自身的工作,如此一来便能第一时间发掘和处理税收管理中出现的难题。
二、建设符合增值税管理要求的税收管理体制
一是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严格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存放在相应的保险箱里面,要指派不同的工作人员来分别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发票专用章;设立发票台账,对发票的收取和开具状况进行具体的登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要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规定,结合竣工量、合同额、验工计价、收款等状况;在收到进项发票的时候首先要鉴别发票的真伪,然后再比较发票信息和现实经济业务内容,审查其有没有违背三流合一的准则后,再进行认证;正式呈交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前提是要模拟核算应交增值税额。
二是建设和完备增值税管理制度。要建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管理制度,而该制度应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开具、保管等内容。要对获取发票的时间进行规定,确定发票内部流动的步骤、限期和分级审查流程,传递、审查、汇总申报发票时都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定有关工作者的岗位工作职责,尤其要区分好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在管理增值税发票方面的责任,防止出现问题时,相关人员之间相互推卸责任,规避相关风险;建设问责制度,对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为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三、税收筹划方法分析
一是合理筹划纳税时间点。“营改增”之后,企业的资金成本会直接收到增值税纳税时间点的影响。
为了平衡各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企业要进行相应的筹划,筹划的方式分别为,通过改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间点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大小进行筹划和通过调节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点对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大小进行筹划,进而达到把增值税的缴纳时间往后推延、减少企业资金成本的目的。
企业的资金计划要包含税款的收付状况,专款要专用,部署涉及增值税的资金的收付时,要以见票付款、收款开票的原则为依据,尽可能地降低增值税的留抵税款支出。
二是选取合理的计税方法。依据有关规定,可以选取简易计税方式和3%的增值税征收率的情况有这几种,分别是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甲供工程和一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其采用的税率类似于2.91%的价内税税率。相比于“营改增”前,企业选取简易计税方式之后的税负是下降了的。但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一些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式不一定会优于通常的计税方式。
三是要对财务控制目标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第一,明确“营改增”之后税负的变化。在不把“营改增”后进项额抵扣要素和营业成本变动要素考虑在内的状况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的流转税税负增加了8.64%,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加了0.52%。
企业要维持营业税那时候同样的收益,可以从控制成本和增加收入抓起,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
第一,明确营业收入。购入建筑服务的其下游企业的营业成本便是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水平就降低了,所以其下游企业的营业成本就降低了,盈利增加,可抵进项税额就增加了。建筑企业可以运用向下游企业提升价格的方法来瓜分随“营改增”而来的利益,转移自己的增值税税负。
第二,明确营业成本和抵扣率控制目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建筑企业不能向上游企业提价,其要减少营业成本的话,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请求上游企业降低价格、发掘内部后劲和增强企业管理力度。如果不考虑进项税抵扣要素的话,建筑企业营业成本降低8.6%就能够维持和营业税那时候一样的收益。
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营业成本有很大的关联,要实现预期的成本控制目标,就得对进项税额的综合抵扣率目标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第三,科学合理地转移税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增值抵税的要素给企业开展商务谈判带来了一定的空间。建筑企业在了解了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价格商谈的期望值之后,在现实谈判的过程中,还应该联合可抵扣进项数额的大小来适当地调节谈判价格的区间范畴。因为现实中,建筑企业和业主企业谈判的时候,建筑企业是比较被动的一方,和供应商谈判的时候,其是比较有优势的一方,所以建筑企业要努力和上游企业谈判,争取获得胜利。以总体的综合抵扣率目标为中心,以成本要素为依据划分各成本项目的抵扣率目标,最终细分到详细供应商的抵扣率目标,并且在上游企业没有抵扣优待的情况下,要求其进行一些适当的价格赔偿。
第四,完备合同协议条款。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影响企业投标报价、项目成本等要素都发生了改变,财务工作者要主动加入到合同管理的工作当中,稳抓经营行为的起源,对不同种类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的修改和规范,制作出新的合同样本,以便符合增值税法的有关条件,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改善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体制
在“营改增”之后的一个会计年度里面,因为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等指标和上一年同时期的计算口径有所不同,企业在比较和剖析相关指标的时候要对口径进行统一。为了减轻指标整顿的工作压力,可以将现金销售回款作为重要的对比指标。
从长期来看的话,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等关键指标都产生了改变,企业应该适当地对绩效考查体制进行修改和完备。
第一,将增值税税负管理归入财务绩效考查评估体制。拟定项目增值税税负综合把控目标,将增值税管理列为责任成本管理的关键内容,逐级解析下发给各单位。第二,在企业内部核算进项税额的资金占用费。
参考文献
[1]彭奕.实施“营改增”后企业税务筹划[J].财会学习,2015(18):16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