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模式选择研究
2018-05-02温士亚
【摘要】金融危机的频频发生使得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反思金融监管模式的恰当与否,中国在应对这场危机时也不例外。虽然我国已经平稳度过了多次金融危机,但是未来的经济发展依然是危机四伏,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发展趋势问题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在分析了各个金融监管模式利弊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相关意见。
【关键词】中国金融监管 现状 模式选择
一、金融监管的定义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复合词。金融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约束、管制,使它们依法稳健运行的行为总称。广义的金融监管是指除主管当局的监管之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市政府在对国家金融行业的发展、社会现状、监管模式的合理性等多方面因素的妥善考虑下进行的制度选择,按照金融监管体制内部指责的划分,金融监管的组成是:金融监管法规体系、金融监管主体组织结构、金融监管主体的行为方式等。如按监管机构的设立划分,可分为由中央银行或监管当局独家行驶金融监管职责的单一监管体制及由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职责的多元监管体制[1];如按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划分,又可分为集中监管体制和分业监管体制和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
二、金融监管模式的分类及利弊分析
(一)分业监管模式
分业监管模式主要是针对金融行业所涉及的三个主要板块——银行、保险、证券进行针对性的监管机构和监管体质的设立,这是根据各个板块自身的特点和固有属性的进行的。美国现行的监管模式就与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被称为双重多头监管体制,这一监管体制主要是考虑到联邦和各州对金融监管权力的分割能力以及美国各州的独立自治权利等方面的影响。这个监管部门的形成是由美联储财政部、储蓄管理局以及证券交易所等权威机构共同组成的,这也体现了美国左不行的自由市场竞争论,并且通过权力的分离来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这是美国金融监管格局形成的基础。
分业管理模式的优点主要有下面几个:首先,分业管理模式是根据不同行业自身的业务发展和它的固有属性来进行监管机构和监管体制的设立,这就体现出了比较强的针对性,能够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发展需要和它们在金融问题的处理上所存在的弊端来进行细致化的监管。这样就能够充分利用到各个行业自身的专业优势体现出针对性较强、监管更加细致的监管特点;多个机构的共同参与,也能够保证监管活动的科学性和监管效率更高,使得监管更加严格,使得监管活动可靠性更高。其次,分业监管使得监管权力得到了分散,各个权力之间实现了相互制约和相互平衡,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2]。虽然银行保险证券三大金融行业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依赖的,但是通过分业监管的有效实施,就能够保证监管权力分散在各个行业内部,使得监管过程更加透明化和有效化。
存在优势的同时,分业监管模式也存在着很大的弊端:其一,监管权力的分散使得整个监管体制的设立相对而言变得更加地庞大,这样就会使得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意见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差异性的制度标准之间很容易存在漏洞,这样就可能会导致监管机构在进行一些问题的处理时,出现两难之境,无法形成统一的处理意见;其二,庞大的监管体系使得整个监管机构的开支和消耗变的增加,在稳定财政预算支持着不断扩大监管机制的背景下,不能够在有限的资本支持下完成相应的监管任务。
(二)统一监督监管模式
统一监管模式指的是一种权力相对集中的监管方式,通过专门的监管机构实现对整个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这种机构往往是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构,一般是某一国家中央银行的下属单位。英格兰的金融监管机构就是这种相类似的监管体制。英格兰银行承担着稳定一切与货币相关问题的任务。因此,苏格兰的金融监管任务是由中央银行下设的金融服务监管局所承担的[3]。
这种监管模式的优点:首先,统一监管可以实现资源的集中,这样就可以保证在最少的资源消耗情况下,完成最大效益的金融监管活动;统一的管理模式的使得整个监管体制内部的制度和标准相对统一,这就保证了整个监管体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会存在漏洞;统一的监管模式使得整个监管体制内部的权责划分更加明确。缺点是:监管权力的过度集中很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监管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任务过重的现象;忽视了各个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使得监管模式不適用于某些行业。
(三)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
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是对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的结合,它既考虑到统一监管的资源节约效力,又考虑到分业监管的权力相互制约、针对性监管。在这一监管理念下的监管模式主要有:牵头监管和双头监管。牵头监管是由分业监管改进而来的,它的改进措施就是设立专门的牵头部门来负责各个分业监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双头监管主要是由统一监管模式改进来的,这种监管模式下的监管机构主要有两种:机构监管、业务监管,机构监管是在机构层面上实现对整个金融行业机构整体的内部金融风险的监管,针对对金融行业的机构设置科学性和合理合法性进行专项监督;业务监管主要是针对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本身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管,包括金融行业的资本运作手段和途径。
不完全统一监管模式吸收了前面两种监管模式的优势,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了新的监管模式,这样的监管模式在保证各个监管组成之间相互制约的基础上保证了监管手段和标准的一致性,提高了监管效率、降低了监管成本。
三、我国金融监管现状和模式选择的启示
(一)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经变得与之相适应,在明确分业监管的基础上实行更为严格、更为合理的监管制度。但是,我的金融监管发展历程相对较短,仍然存在着下面几点问题:
第一,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存在缺。强调内容相对单一,主要就是风险防范,这就会使得金融行业在进入市场这一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困难,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阻碍作用。此外,金融监管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很多时候存在着职责不清、推诿责任的情况,这样不利于整个金融监管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二,监管范围狭窄,法制不够健全。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对经营合法性和金融机构的成立是否符合市场准入准则的考察,忽略了金融监管应该包括的其他内容,除了目前的监管内容还应该包括对金融行业的经营手段和资本运作状况的审查和处理[4]。此外,金融监管活动应该在法律的支持下进行,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法制建设来看,在金融监管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缺失,这就使得监管过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漏洞,不利于整个监管过程的有序进行。
(二)我国金融模式选择的启示
在经历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多次洗礼后,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虽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依靠自身强大的生命力和高效的问题处理机制为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正处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的金融监管模式应该根据当前存在的监管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和发展,这样才能使得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更加适合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状。
第一,坚持分业监管与统一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多样化的金融发展形势使得金融业的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要想做到为全面有效的监管,就必须在把握各金融组成部分特性的基础上进行分业监管。其次,复杂多变的监管内容要求我国的监管模式必须要有统一的监管标准,这样才能保证监管活动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第二,监管模式改进和法制建设必须要同时推进。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逐渐加快,金融监管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必须要做好针对性的法律基础设施完善工作,保证金融监管活动有法可依,这样才会从制度上保证金融监管的执行力[5]。
第三,监管模式的改革和发展要紧紧结合社会现状。当前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带来了各个行业的革命性进步,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也使得金融行业的发展呈现新的发展姿态,这就要求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社会现实因素,做好针对性的模式改善,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金融行业的发展处在可控范围内。
四、结语
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必须要在符合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前提下进行,按照我国当前的监管模式,在坚持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基础上进行进行各方面的制度完善,那么我国的金融监管将会体现出更高的科學性和更强的适应性,更好地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熹.证券金融检察制度改革路径探索[J].行政与法,2017(12):75-84.
[2]杨艳磊.互联网金融模式问题研究[D].深圳大学,2017.
[3]颜凌云.金融投资者差异化保护制度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7.
[4]刘丹.互联网背景下消费金融模式案例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5]王璐.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7.
作者简介:温士亚(1997-),男,汉族,安徽阜南人,学生,本科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