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宗教中的哲学及对当今社会的现实意义
2018-04-27杨京美
摘 要:彝族的宗教信仰,是在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宗教观念上发展而来的与此相关的宗教行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彝族宗教在彝族人的生活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影响着彝族人的世界观、价值观、更是彝族社会的普遍准则,彝族宗教观念包含着很多优秀的价值理念,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彝族宗教;毕摩文化;价值理念;现实意义
一、彝族宗教组织的性质
“任何一个社会组织的性质都是由它的组织目标决定的,宗教组织也不例外。当一种宗教信念不仅为某个个人所接受,而且得到众多信徒的信从时,他们就会在共同信念或共同信仰的旗帜下组织起来,采取一定的组合形式,结为一定的互动团体。宗教组织的基础在于宗教信仰的群体性或社会性。一个纯属个人的,仅为某个个人所有的宗教观念、宗教经验以及形之于外的宗教行为,并不构成一种宗教。宗教之所以为宗教,就在于它不是孤立的个人信仰和个人行为。许多个体信奉同一种宗教,就必然要求建立共同遵守的教义体系、行为规范和宗教生活制度,结成为一个有共同信仰的团体和组织”。正如彝族的宗教信仰,是在万物有灵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宗教观念上发展而来的与此相关的宗教行为。宗教组织的宗教性质表现为宗教组织在本质上是宗教观念和宗教感情的外在表现形式,它的表现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后者的内容所规定。彝族的宗教组织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灵魂崇拜、祖先崇拜,这些崇拜与信仰直接构成了彝族的宗教行为,这是彝族宗教组织的宗教性质。除此之外,彝族宗教组织的作为宗教之内在本质的外在形式,还必然受社会结构形式或社会组织形式的影响和制约,这个特点决定了宗教组织还具有社会性质。彝族宗教组织与彝族人民的社会结构的结合是相当紧密的,是当时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的缩影。
二、彝族宗教组织的演变
宗教组织成员由分工专业化到科层化的过程,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开其端,一部分人从“家为巫史”、民巫不分的状况中分化出来,成了主持氏族或部落宗教仪式活动的“专职者”。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形成,宗教组织的扩大,宗教仪式活动日趋复杂,主持宗教活动的“专职者”也就越来越多,其与俗人的区别也越来越大。原始彝族社会的社会阶层分为“玆、莫、毕、格、卓”五个阶层,“玆”是最高统领,“莫”是协助“玆”进行统治的人,“毕”是专门负责祭祀活动的人,“格”是有技术的手工业生产者,“卓”是农牧业生产者。从这个社会阶层的分工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彝族古代社会中,“毕”作为一种职业,其地位仅次于统治者。这代表彝族的宗教已发展向成熟,毕摩已作为专职的宗教神职人员,从一般的成员队伍中分离出来,形成宗教组织中的特权阶层。
三、彝族宗教的社会作用
首先是彝族文化的核心。彝族宗教的核心是毕摩文化,那么何为毕摩文化呢?巴莫阿依博士认为:“毕摩文化是由毕摩们所创造和传承,以经书和仪式为载体,以神鬼信仰与巫术祭仪为核心,同时涉及包容了彝族的哲学、思想、社会历史、教育伦理、天文历法、文学艺术、风俗礼制、医药卫生等丰富内容的一种特殊宗教文化”她还认为,从文化的主体看,毕摩文化是彝族社会中特殊的神职群体毕摩们所创造和传承的文化,从其载体形式看,毕摩文化是一种不同于口承文化,日常文化的文字文化和仪式文化,从其内容来看,毕摩文化是一种以神鬼信仰和巫术祭仪为核心,同时涉及包含了彝族传统文化诸多方面的一种“百科全书”式的综合性文化,从其性质看,毕摩文化是一种不同于民众文化的特殊宗教文化,同时从形式来看,毕摩文化是通过一定的仪式来实现其文化接受的,而仪式也因各自的指归和需要各有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牺牲用物、布插不同的神座、使用不同质和量的神枝,是一种功利性与表现性很强的综合文化。毕摩不仅是彝族民间宗教活动中沟通神、鬼、人之间的司职者,也是彝族宗教观念的传承者、宣传者和解释者,也是彝族民间宗教仪式的主持者和组织者,是彝族宗教的代表人物,可以说是彝族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而毕摩文化就是由毕摩们所创造和传承,集彝族古代的语言、文字、哲学、历史、谱系、天文、地理、历法、民俗、伦理、文学、艺术、医学、农学、技艺等丰富内容的一种特殊的宗教文化,它是一种通过“彝族本土知识分子群体”宗教祭司毕摩传承下来的族群文化传统,毕摩文化虽然被毕摩所掌握,却又通过民间仪式生活的口头传播而超越了毕摩内部,成为全民族的文化根谱。其次对彝族社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毕摩文化的发展不仅促成了彝族社会的发展,并渗透到彝族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影响深远。纵观文化历史,一个古老文明的演成,往往与该民族的宗教信仰及其文化创造和传承相伴而生。彝族毕摩文化不仅凝结着彝族传统文化的核心要义,而且也关系到彝族社会结构、历史发展、文化传承、民族心理、民族认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问题。在今天的彝族传统社区,毕摩文化依然以其鲜活的生命力传承在广大彝族地区的乡土民间,通过繁复的仪式程序和象征性的仪式行为,探求人的生存价值,提升人的精神高度,具有积极向上的现实意义。彝族毕摩文化是彝族先民智慧的结晶,是彝族人民在一定的自然生态环境中为适应和改变自然环境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人的思维能力无法解释千变万化的自然世界,因此萌生了灵魂观,从而以自身来推衍出身外世界的扑朔迷离,由此而产生了一系列的神鬼观念,发展出了万物有灵观、三魂观、祖界观、万物雌雄观、宇宙观、人生观等诸多具有哲学思想的观念。在世界观的认识上,具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观,认为万事万物皆为新陈代谢的产物,在人际关系上,认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团结相辅相成,和睦共处,共同进步,在伦理道德上,提倡少做坏事少作斗争,多做好事且光明磊落,宽厚仁义尊老爱幼,这些思想都是彝族宗教观念中的精华。
四、彝族宗教中的哲学观念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意义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除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外,也在不断的创造出适应当时当地该民族意识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构成具有时代特征的文化体系,以维系社会的存在。彝族社会有两套自成体系的伦理道德规范,一是由民间与毕摩们共同创造的人伦规范,主要包括祭祀、人生礼仪、节日礼仪,这些程式都离不开毕摩的主持与指导,这些仪式处处含着人伦规范教育,毕摩文化虽然虽然具有众多的巫术和落后的充分,却始终围绕“人”的幸福、安康这个主题,施以相应的救赎救治,其远古历史文化的演述也好,鬼怪神灵形象的塑造也好,人死归宗观念的的演变也好,其间都包含着深邃的伦理规范。如“晓补”仪式,既是驱邪纳福、遣除是非,团结友爱,祈福等人伦规范,这些礼仪规范,不但影响和规定着彝族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取向,而且是维系整个社会正常运作必不可少的手段,過去毕摩主持的神判是彝族社会的基本法,对彝族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当今社会,彝族宗教对和谐社会建设依然有重要的作用,如对社会秩序的整合,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培养人们健培康的心理,增加人际协调等。毕摩宗教至今仍然在彝族群众的生活中发挥着自己独特的功能。当代的大小凉山彝族地区,毕摩宗教深深嵌入到彝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世界中,毕摩宗教活动成为彝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应当积极探讨彝族宗教文化中积极有利于社会进步发展的方面,发掘其在现今社会中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巴莫阿依《凉山彝族祖灵信仰研究》
[2]阿牛尔日 《凉山毕摩》
[3]吕大吉 《宗教学纲要》
作者简介
杨京美,女,彝族,籍贯:四川盐源,单位:西南民族大学,研究方向:宗教与文化。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