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政干部“为官不为”现象的原因剖析
2018-04-27张深溪
张深溪
摘 要:治理“庸政、懒政”“为官不为”是当前从严治党重要任务之一。为加快推进“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本文着重探讨和剖析治理转型过程中党政干部群体 “为官不为”现象的深层原因。
关键词:党政干部;从严治党;“为官不为”
一、社会与行政环境中消极因素的影响
1.网络舆论环境对党员干部队伍压力很大
在当前自媒体时代,一旦有事情处理不太妥当,很快就会成为网络关注的焦点,党员干部本人就会面临极大的压力,甚至个人与家庭成员的隐私也会被公之于众,这给党员干部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普通的一件事放在党员干部身上,就会被非正常地放大。在此基础上,经常会发生以处理党员干部个体来应对网络民意的行为,这就会直接导致党员干部做事情畏首畏尾。同时,当前对党员干部有一种妖魔化、污名化的倾向。个别干部身上的不良行为被无限放大到整个党员干部队伍身上,部分新闻媒体为吸引眼球,进行过度解读,甚至恶意炒作,故意引导网民推波助澜,不仅引起公众的误读,也增加了干部的困惑。这就使得党员干部群体尽量少做事,从而减少舆论关注与抨击的可能性。
2.部门与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各种关系依然比较复杂
一个人想做点事,不仅需要处理好本单位内部诸多科室、不同领导之间的关系,而且还要受到外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由于条块分割引起的各种不协调因素的制约。协调处理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占据了领导干部的很多精力,感觉想要专心做点事情比较难。
二、权责不对称、不清晰、不完整
1.权责不一致,权小责大
这一问题在乡镇基层表现比较突出。作为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一线,乡镇干部一方面要落实上级各部门的任务,同时,要处理来自广大群众的诸多诉求。但是,乡镇一级处于任务多、责任大、权力小的状况,很多事不是不想为,而是法定职责有限,且行使权力的条件、资源缺乏。
2.权责范围、业务流程规定的不清晰
首先,权力的边界不清晰,行使权力的程序不够明确,从而导致权力行使主体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心里没底。干部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也就无法充分发挥相应权力应有的作用。其次,程序、流程与规则的量化规定不到位、不透明。这导致存在大量推诿、拖延的现象,以及无法对权力行使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给广大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留下“慢作为”、“懒作为”的印象。
3.职责、权限的交叉重叠、不完整
首先,針对一个管理对象或者事件的处理,权力分散到不同的部门,这就使得在处理相应事情的时候必须几个部门协同起来,才能够产生相应的效果。而只有更高一级的权力部门才有进行协调的能力,只拥有一部分权力职能的部门并不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从而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其次,“多头管理、多头负责”使得不同的部门与岗位之间相互推诿,谁都不愿意主动去管理、主动去负责,都寄希望其它部门去做,呈现一种效率低下的局面。最后,部门与岗位的职责、权限、义务存在交叉重叠,导致无法有效进行追责。
三、干事创业激励不足
1.职务晋升考核的不完善、晋升空间的有限
对于大多数干部而言,职位晋升依然是最有效的激励手段。首先,诸多干部反映,职务晋升中业绩考核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不足。其次,对于基层干部职位晋升空间问题,反映的比较具体。作为庞大群体的基层公务员而言,其晋升空间十分有限,这也是影响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
2.工资待遇激励性不足
首先,基层公务员工资待遇相对偏低。这一点在以乡镇公务员为代表的基层公务员群体中表现更为突出。随着反腐与作风建设的深入,先前一些灰色的收入与“好处”被清除掉,这杜绝了拿了好处乱作为的现象,治理乱作为的效果非常明显。同时,对于收入相对微薄的基层公务员群体而言,相应的薪酬激励措施并没有随之跟进,也影响了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相应补贴制度不完善。一方面,补贴制度缺位。以乡镇为代表的基层公务员群体,秉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大量的时间需要到农村去,吃、住、行的成本比较大,基层领导在很多时候只能用感情关怀来提升其积极性。另一方面,现有的补贴制度的不完善。诸如车补制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存在“一刀切”现象,同级别的岗位拿同样的车补。但是岗位不同,具体的工作内容不一样,导致下乡多、外出办事儿多的岗位人员车补不够用,影响这些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工作本身成就感不足
一方面,表现为作为基层公务员的尊严感不足,无法从工作本身中获得成就感与荣誉感。尤其是乡镇公务员,工作条件差、被污名化、干群互相缺乏信任等原因,任务多、责任大、权力小、资源少,工作本身带来的成就感不足。另一方面,很多单位、部门(包括在部分省直、市直单位)所提倡的“五加二、白加黑”工作精神使得正常的休息日无法实现。这种精神对于部分人或者在短时期内可以倡导,但是长期执行肯定导致一种排斥心理,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四、干部关爱与保护的不足
1.对党员干部保护力度不足
改革创新过程必然存在相应的风险,敢于做事儿会打破既得利益格局,会触及部分有势力的人的利益,自然会得罪人,但是这种成本很多时候会由自己来承担。比如受到既得利益者对个人的打击报复;在任用提拔时便可能会因此票数不高、受到排挤。
2.对党政干部关爱的缺位
在当前逢告必查、有责必究的背景下,改革者一旦被举报,即使最后查证其‘清白,但往往形象遭诬,仍难逃舆论压力。用许多干部的原话来讲,被“提溜”过去走一遍所有的程序,即使最后被证明没什么事儿,也会使得很多干部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但是,当前相对于问责机制而言,为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提供相应的关爱措施和担责措施不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政干部改革创新的工作积极性。
五、党政干部自身因素的影响
1.党性修养不够,担当意识不强
部分党政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得还不牢固。对群众负责的意识淡薄了一些,思想深处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问题认识不是很清楚。尤其是部分一把手,面对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改革发展中的“硬骨头”,怕承担责任,怕影响升迁,怕舆论监督,怕问责追责,存在畏难情绪。
2.与时俱进的学习意识不足
部分党政干部对于中央精神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在工作中掌握不清基层一线的具体实情,导致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找不到落实中央精神的正确抓手。同时,思想上的懒于学习导致对于当前社会发展的新生事物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对于出现的新问题应对能力不足。
3.政绩观存在偏差
部分党政干部存在不怕不干事,只求不出事的消极思想,究其根本在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明确不稳定,总觉得年纪大了,工作时间长了,想歇一歇、靠一靠、等一等,没有正确认识到工作的意义,摆不正自身人民公仆位置和领路人身份。
参考文献
[1]李娟,影响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的体制机制因素分析[J],理论探索,2016,11.
[2]刘子平,干部为官不为问题的生成机理与治理机制[J],,中州学刊,2017,01.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