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2018-04-27陆昱彤
陆昱彤
摘 要:文章阐述了法学创新人才的基本素质要求,我们提出了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包括变革教学方式,实行“法律诊所”;注重与现实结合,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理论结合现实,提升学生素质;完善评价体系等。
关键词:法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一、前言
创新型人才,指的是具有创新精神、品行兼优的各种人才。创新型人才是人类智慧成果的“接受者”和“吸收者”,是高精尖科技的“发明者”和“传播者”、也是人类文明的“先驱者”和“预言者”。创新型人才的内涵非常丰富,包括科技创新人才、管理创新人才、学术创新人才等等。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种,因此,可以说,法学类创新型人才是科技创新人才的一种。
二、法学创新人才的基本素质模式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基础薄弱,专业单一,教材陈旧,教学死板,培养模式老化,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大大影响了人才的专业水平。21世纪既是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世纪,也是国与国之间交往更加频繁、竞争更加激烈的世纪。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人才素质的竞争。新世纪的我国法学教育肩负着“科教兴国”和“依法治国”的双重历史使命。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从办学体制、教育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努力培养21世纪我国法制建设所需要的创新人才。法学创新型人才,指的是能顺应社会发展需求,为依法治国做出贡献的高质量法律专业人才,他们应当具有以下优势:(1)专业功底深厚,能力突出;(2)理论与应用复合型人才;(3)品行兼优;(4)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要培养法学创新人才,应当明确法学创新人才的基本素质和主要特征。人的素质,通过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心素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认为,法学创新人才的基本素质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包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爱憎分明,诚实正直,清正廉洁,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2)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多元的知识结构和复合型的全面能力。包括精通法律和法学原理,具有寬厚的人文科学、经济学、自然科学知识,并能熟练地掌握外语和计算机,有较强的观察、理解、分析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
要培养出优秀的法学创新型人才,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变革教学方式,实行“法律诊所”
传统的教学已经实行多年,硕果累累,达到了传道授业解惑的目标。但它也存在许多缺点:重教有余,重学不足;灌输有余,启发不足;复制有余,创新不足。案例教学法在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方面不如传统的教学法,但它在启发学生的思维活力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方面却比传统的教学法要强许多。因此,笔者认为,应把传统的教学方法和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新近引进的法律诊所教育却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方面比上述两种教学方法更有成效,在多个高校实行的情况来看,效果的确很好。该种教学方法对教师的要求更高,而且运作成本过高,但从教学的效果来看,值得推广。
2.注重与现实结合,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应注重实际,结合现实需求,进行系统性的素质教育,不仅要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要培养学生的人文社科知识水平,这样既为满足社会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打好基础,也为培养法律人才作基础性的知识储备。具体而言,一是在课程设置中要注重法学专业中各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符合法学内在规律要求排列各课程。如我院在实行学分制的年级中,连续两年出现了决大多数学生在同一学期同时选修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三门诉讼法理论课程的情况,这显然不符合教学规律,大大降低了教学效果。二是开设可供学生选择的人文社科甚至自然科学的不同课程。很多院校已经作了这方面的努力和尝试。三是可增设法律伦理、法律职业道德方面的课程。
3.理论结合现实,提升学生素质
法学专业的学生除了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之外,还应该具备其他能力,例如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能力等,只有具备这些能力素质,学生的创造性才能得到发挥,其职业技能才能得到提高。而这些能力的培养除依靠上述各种教学活动外,还可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予以补充。
4.完善评价体系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高等院校内,评价学生能力的方法非常简单——基本都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能力,可是,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可以发现,学习能力强,思维活跃、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能力较强的学生,其闭卷考试成绩却不理想。这表明闭卷考试成绩并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实践能力。如我校采取的是,期末考试成绩(闭卷或开卷)占70%,平时成绩占30%,二者按比例综合后所得出的分数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这比单纯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标准要优越一些,但实际上平时成绩也不能完整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为平时成绩并没有客观标准,只能是老师的印象分。而在上大课的情况下,学生几乎没有多少可展示自己个性和才能的机会,因此,印象分也不可靠。笔者认为可建立多种评价体系。可从职业道德、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素养、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包括创新能力)等多方面评价。
四、结语
综上所述,要提高法学创新人才的培养,我们认为除了学习理论知识以外,可以建议采取法院旁听、模拟法庭、司法人员专题报告会或者法学教授教学研讨会等多种实践教学的方式培养人才。通过亲身实践的教学方法,让法学专业的学生第一时间接触法律事务,这样才能培养学生的理论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理论来自实践的创新思维。
参考文献
[1]陈丹妮."3+1"法学创新人才实践能力培养研究倡——以法律诊所为平台[J].法制博览,2015,(29):52-53,51.
[2]李冬.基于法学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探索--以刑事法务实训课程为中心[J].理论界,2015,(2):168-172.
(作者单位:重庆外国语学校)